最近,廣西財經學院的舞蹈《殙》在網上火了,冥婚這樣一個令人詬病已久的現象,又再一次出現在大家面前,引起廣泛了討論。
究竟什麼是冥婚呢?
冥婚是為死了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後,未等迎娶過門就因故雙亡。那時,老人們認為,如果不替他(她)們完婚,他(她)們的鬼魂就會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為他(她)們舉行一個冥婚儀式,最後將他(她)們埋在一起,成為夫妻,併骨合葬。也免得男、女兩家的塋地裡出現孤墳。
在一些落後地區,若有未婚男子不幸去世,父母會為兒子尋找「門當戶對」的未婚女屍,將兩具屍骨合葬在一起,便算兩人在陰間結為夫妻。雙方父母也從買家和 賣家的關係,轉變為「親家」。而年輕去世的女性屍體也因此成為一種「商品」,不僅明碼標價,而且需求旺盛,甚至還滋生出了盜尸利益鏈。
「冥婚」這張陋習,不只是單純的封建迷信問題,因為從中獲取的高額利益,已經形成一條成熟的屍體買賣產業鏈,令人髮指。之前就有報導,河南某地這兩年被盜走了很多女屍,當地人都怒了,但凡家裡有女性去世,都會安排人手在墳墓旁邊看著。
這些屍體被盜去幹嘛?自然是拿去賣。去世不久沒腐爛的,可以賣到 8 萬;已經腐爛但是還沒有白骨化的,能賣 5 萬;完全白骨化的,2 萬。要是那些長得好看,學歷又高,屍體還「新鮮」的,能賣到 15 萬。
甚至,為了爭取新鮮貨源,在一些縣級醫院,一旦有年輕女子病危,就會出現十幾個喪子家庭競拍的情況,出價最高的可以直接把屍體取走。
有位網友就介紹了他曾目睹的一次冥婚。據他介紹,大學上鋪就是臨汾人,12年暑假去他家玩時見過一場冥婚。男方家是他們村的,零幾年的時候在黑煤窯裡挖煤,塌了,刨出來時都碎了,半隻胳膊怎麼也找不見,窯主賠了八九萬塊就跑了。他們家比較窮,他為了供兩個弟弟上大學下的黑煤窯,供出了兩個大學生,自己二十七八了連對象都沒有,就這樣沒了。據我舍友說,每年逢年過節時,他們家的哭聲就沒停過。
他們父母本想著拿那幾萬塊把家裡房子修一修,然後給二兒子張羅婚事,供三兒子繼續上學。但兩個兒子堅決不同意,要拿這錢給他們大哥娶個媳婦,不能讓他打一輩子光棍。但因為有條胳膊找不見,所以那些來路正當的,新鮮的(他們當地方言叫法不記得了,意思就是剛死沒多久的,不是報導中"幹的""溼的"這種稱呼)都不願意嫁給他家。即使有願意的,要的彩禮也太高,掏不起。
而那些來路不正的,不新鮮的(骨頭),他家不願意要,因為不知道那骨頭的信息(經常有拿挖出來的積年老鬼,甚至男人骨頭來濫竽充數的),就一直拖了好多年。12年時,通過媒人聯繫到了晉城的一戶人家,姑娘車禍死了。然後兩家就結親了。當天男方二弟弟抱著他哥遺照,女方有個女的抱著女方的遺照,按著中式婚禮拜天地,然後人們扛著兩口棺材放進屋裡算入了洞房(一般冥婚流程不是這樣,是男方弟弟要求這樣辦)。
然後就是招待村裡人吃飯了,每個人都喜笑顏開的,就跟參加活人的婚禮一樣,在那個氛圍感染下,這位網友甚至都忘了這是參加冥婚了。婚禮結束後,停了幾天,就把那兩口子送火葬場燒了,兩個人骨灰合到一個罐裡埋了。因為有偷屍的,所以他們那現在都流行把女屍火化。據舍友家人講,在他們那舉行冥婚,並不是因為風俗,主要是因為窮,又沒有啥謀生的手段,也不流行去城裡打工,所以年輕人為了掙錢娶媳婦,大多去了黑煤窯裡挖煤。出事後,家裡人覺得孩子一輩子吃不好喝不好,大人沒本事,鬧得孩子為了娶媳婦把命都搭進去了,所以傾家蕩產也得讓孩子在下面有個媳婦伺候他。在一些地方,為何像這位網友的經歷層出不窮,而當地人又熱衷於給死人婚配呢?究其原因,可能有以下幾個方面:
1.為了活人。
不管是為了錢,還是為了安慰父母怕其子女成孤的心情,大部分冥婚都是為了活人舉辦的。對於亡者,沒啥大用。其中很多風水先生,或者稱為二宅先生在其中大力推動的原因,大部分是為了逐利。有位網友早年在雁北對上過這麼一個先生,其實根本不用辦冥婚,非說不辦就會鬧鬼敗家,這家的哥哥是當兵的。其實啥子都不用,連超度都不用,死的時候意識流散,正常之極的。根本不會成為什麼怨鬼。更不會找家裡麻煩。但是人心才有鬼啊,這個風水先生就一直煽動蠱惑他們這老實巴交的父母,非要配冥婚,不然就會如何如何,無非要掙那點錢。
2.不入祖墳。
不成婚,不成年不入祖墳是導致冥婚的一種重要原因,以純粹的自然法則來看,青年未婚入不入祖墳都沒大問題。但有些事情已經不追求禮制背後的原因,而成了教條。就變成人為之規矩。至於所謂孤墳更是民間所傳,大部分並不是這種情況。
祖墳其實是和宗廟搭配的,到現在也就是祠堂。即便沒有祠堂,每年也要設薦以祭之。而不成婚的男子女子不入祠堂祖墳要滿足三個大的條件。 首先,兩者都有。既有祖墳,又有祠堂。 其次,要滿足你們祖墳祠堂真的,宗祖昭穆,房房不亂,嫡長宗幼,各安其序。 第三,後人祭祀不斷,不曾失禮,濫用其禮。
未成年則未成,未婚則未盡其人道,以儒家觀之,對於宗族,無功抑或浪費有罪,所以不入祠堂祖墳,而實際上呢?中國還有啥宗族概念嗎?大家血親相爭還來不及呢,誰還在乎對宗族貢獻功過呢?這些人祭祀祖宗大都為了祖宗保佑自己多掙錢活得好。心意亦然不誠,又不懂真正的來源規矩。所以,以貪婪和自私為藉口的冥婚後入祖墳,基本就是沒有啥實際意義的自我安慰劑。
3.娰女傳說。
這是山西當地的叫法,清代以來,冥婚以山西最盛倒是事實。各類清人筆記裡都有過記載啦。但各地都有類似的說法。就是未婚女子死後(其實男子也一樣,僅以女子為例子),不曾婚配,不入祖墳,不受庇護,孤寂難耐,會回家鬧,或者附身到身體運勢不好男子身上,以求安身(婚配)當事人就會連連春夢與其歡好,然後遺精喪神,漸漸消瘦,最後就是不成了。這個過程快的不足一周,慢的也不會持續太久。其實很少有人碰到過,大都是自己聽說點故事,有點類似的夢,就開始自己嚇唬自己。
4.儒家自古反對冥婚。
總有人把冥婚的大帽子扣在儒家道家身上,其實不對。早期冥婚來源於殉葬的演變。是極為久遠之事,在《周禮·地官·媒氏》裡已經有了明確禁止的記載。載曰:「禁遷葬與嫁殤者。」
而即便在冥婚最盛行的唐代。法律也有明文規定不許冥婚。大唐律有四種級別,律格令式中除了律以正刑定罪,裡面沒有因冥婚而定罪的條文,但其餘格式令裡都有禁止冥婚的文字。要接受鄰人的舉報,由儒者來勸阻。但唐中期開始走向沒落,上到帝王下到百姓,冥婚興盛,學界研究冥婚主要是以唐朝開始的。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禮義凌遲,男女淫奔」(出自詩經王風)是社會走向腐朽的徵兆。好在今人對於冥婚大都是否定態度啦。
宋元火葬盛行,所以冥婚較少。而到了明朝,不許火葬,土葬就又開始了,其實大戶王公多有殉葬的說法,十分不堪,根本不是儒家禮儀。只不過是為了自己死後如何的自私做法罷了。而山西因為地勢原因,很多民俗都保留下來,我們原來經常會去山西溜達考察的。所以冥婚這股歪風又是從那邊再次興起。也是無語之事。有的時候,如果民俗失去了其背後的意義,真的不如廢止。
綜合看來,冥婚是特殊情況下的處置方式,但是因為各種原因流俗後,變成了人人都要用的方式,再和現在的社會拜金的風氣結合就出現如此無恥的「產業鏈」。不過好在國家現在全面推行火葬,禁止土葬、冥婚等封建陋習,相信在一代代人的改變下,未來某一天這種現象也許將不再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