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三觀賣血記》:在命運中掙扎的人,跨越血緣的父愛

2020-12-03 情感品讀社

《許三觀賣血記》是餘華第一部長篇小說,創作於1995年,距今已經有近十年的時間了,時間與質量使其成為了經典,也讓餘華成為了一個優秀的作家被我們熟知。這本書和《活著》的相同點是,兩本書都介紹了一個平凡男人的一生,不同的地方是,前者讀來暖心,後者讀來悲情。

書中主人公許三觀,通過「賣血」度過了人生中一個又一個個難關。許一樂、許二樂、許三樂是許三觀的三個兒子。雖然起名有些隨便,但是許三觀對於這三個孩子的愛的的確確非常深厚溫柔。而每一次賣血,也都是為了孩子,即便許一樂不是他的親生兒子。但是在他老了,第一次想為自己賣一次血的時候,卻沒人要了,這讓許三觀崩潰。

親情,是這本書的故事線。讀《許三觀賣血記》總有一種感覺,許三觀這人文化不高,思想覺悟也不高,但是做人很講道理。即便他咬牙切齒給別人養了十幾年的兒子,但最終,作為父親的愛,給的最多還是大兒子許一樂。這本書以激烈的方式講述了一個小人物對於不公命運的反抗,同時溫情脈脈的給我們演義了一個父親的溫柔善良

01一盤炒肝,二兩黃酒!黃酒記得溫一溫。

「這賣血一開始賣的是血,後邊賣的是力氣,最後賣的就是命了」,這是許三觀告訴來喜、來順的話。

「賣血」這兩個字看著讓人渾身難受,仿佛是與惡魔做交易一般。其實這個比喻也沒錯,雖然科學證明適當獻血並不會影響人的身體健康。但是很明顯,那個年代用血換錢的行為,就是透支生命,而且因為衛生條件不佳,很多人因此染上了愛滋病。

許三觀第一次賣血是為了娶媳婦兒,這可能是唯一一次與自己有點關係的賣血經歷。他遇到了兩個人,一個叫阿方,一個叫根龍,這兩個人告訴許三觀賣血掙錢的方法,而這個方法,幫助許三觀度過了很多次坎坷,同時也貫穿他的一生。

(油條西施)許玉蘭在認識許三觀之前是有男朋友的,他叫何小勇。他是許三觀大兒子許一樂的親爹,這件事許三觀多年之後才知道,而且為之崩潰。

但是許三觀就是喜歡許玉蘭,而且聰明的他只用了一段話就說服了丈人將女兒嫁給自己。

他找到丈人說:「你沒有兒子,你家要斷後的,除非有人倒插門。你把許玉蘭嫁給我,我們的孩子也姓許,這樣咱們兩家的香火就都接上了,我就像是倒插門一樣。」

這句話說到了老許的心眼裡,他覺得這個年輕人不錯,這的確是個好辦法!

就這樣,許三觀去賣了血,掙了35元錢,這在當時也算是一筆「巨款」。他覺得這筆錢要花在刀刃上,所以決定拿它去娶媳婦兒。第一次賣血沒有太多不適,阿方和根龍教他:賣血前要喝幾大碗水,喝到牙根都是酸的,這樣血就稀釋了,就多了。好像是收廢品往裡邊加磚頭一樣的方法。賣完血要去勝利飯店點一盤炒肝,二兩黃酒。炒肝是生血的,黃酒是活血的。

許三觀買了一條煙,兩瓶酒去提親了。她給徐玉蘭花了八角三分錢,請她吃了一下午,成了名正言順的夫妻。

這個平凡的「聰明人」,從此找到了賺錢的道路,並且一直不曾回頭。

02跨越「血緣」的親情,是最溫柔的。他從來不求回報,只願你安康一生。

許三觀第一次賣血是為了娶媳婦兒。

許三觀一生中賣了十一次血,除了第一次為了娶媳婦兒,之後的每一次都是為了這個家,為了膝下那三個兒子。而最讓他「失血」的,卻是老大許一樂,當許三觀知道許一樂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的時候,他很暴躁!他打了許玉蘭,並且從此決定不再疼愛大兒子,不給他花自己拿命換來的錢。

許三觀不是個聖人。

不管是哪個男人,在知道自己養了十幾年的兒子不是自己的親兒子的時候,都不會坦然接受,必定是大吵大鬧,生不如死。

但是正因為如此,他的父愛,才是這世上最溫柔,最厚重的。

書中有一段情節把我看哭了,許三觀帶一樂吃麵條。

一樂爬到了許三觀的背上,許三觀背著他往東走去,先是走過了自己的家門,然後走進了一條巷子,走完了巷子,就走到了大街上,也就是走在那穿過小城的河流旁。許三觀嘴裡不停的罵著一樂:」你這個小崽子,小王八蛋,小混蛋,我總有一天要被你活活氣死。你他*的想走就走,還見了人就說,全城的人都以為我欺負你了,都以為我這個後爹天天揍你,天天罵你。我養了你十一年,到頭來我才是個後爹,那個王八蛋何小勇一分錢都沒出,反倒是你的親爹。誰倒黴也不如我倒黴,下輩子我死也不做你的爹了,下輩子你做我的後爹吧。你等著吧,到了下輩子,我要把你折騰的死去活來......「

一樂看到勝利飯店明亮的燈光,他小心翼翼的問許三觀:「爹,你是不是要帶我去吃麵條?」

許三觀不再罵一樂了,他突然溫和的說道:

「是的。」

正逢災年,全家都是餓的肚皮快要貼到屁股上。在快要餓死的當空,許三觀決定去賣血,讓全家吃頓飽飯。他拿著賣血得來的三十五元錢,叫著徐玉蘭和二樂三樂去勝利飯店吃麵,讓他們穿上最好的衣服,就像是過年一樣。獨獨給了一樂五角錢,讓他去買個烤白薯。

這也是人之常情,許三觀心裡想:「老子養你沒問題,但是這錢是老子拿命換的,不能給你花。」

但是許一樂不懂,為什麼父親他們去吃麵不帶我?由此他記恨父親,所以便離家出走。可他畢竟是個孩子,沒走多遠便回了家,只是坐在鄰居家門前。即便許三觀嘴裡說著不去找這個小王八蛋,但是終究還是出了門,在寒冷的夜找到了自己的兒子許一樂,並且背著他去吃了一碗麵。

看到這裡,我的眼淚就如同許三觀的眼淚一樣,控制不住的流到手背上,滴到地上。如果許一樂是許三觀的親生兒子,他是最疼愛許一樂的,因為這孩子從小就和他親,總是喜歡跟著他。但命運就是這樣,許一樂不是他的種,他接受不了這一切。可是許三觀平凡人的偉大就體現在這裡,即便如此,對於許一樂這個「親兒子」,許三觀還是打心眼裡愛著。

在這之後,許三觀每一次賣血,都是為了度過家裡的難關。可是命運就是這樣,它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可憐的人。

恰逢「文化大革命」,許一樂被派去下鄉,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可是這孩子日益消瘦,最終得了很嚴重的肝炎。小城市治不好,許三觀叫妻子許玉蘭帶著孩子去上海,去大城市治病,自己湊夠了錢就去找他們。

許三觀能怎麼湊錢?賣血罷了!

從他們的城市到上海有很遠,要坐船去,經過很多個城市。每到一個城市,許三觀就下船去賣一次血,每賣一次血,許三觀就吃一次炒肝,喝二兩黃酒。可人不是機器,頻繁的賣血最終會把命賣掉,許三觀眼前越來越黑,身體越來越冷。終於,在第三次賣血後他昏了過去,賣了400毫升血,醫生給他輸了700毫升。結果就是,賣了三次的血,只得了兩次還不到的錢。

許三觀很煩!

頻繁的賣血已經導致他的血壓極低,很多次都徘徊在死亡的邊緣。但是救兒子的信念,支撐著他活了下來。

不由得想起一本書:《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讓我深刻的明白了「信念」的含義與力量,書中主人公哈羅德正是靠著「信念」的力量徒步走完了627英裡,歷時87天。許三觀就是中國版的哈羅德,為的是救自己的「親兒子」許一樂。

終於,他到了,別人指著一個空著的病床告訴他:「這就是許一樂的病床。」

這個堅強的男人嚎啕大哭,他以為一樂死了,他覺得是自己太慢了。

不過好在一樂並沒有死,只是許玉蘭帶他出去了一趟。

許三觀又哭了,剛才是因為想到了許一樂死了所哭。這一次是因為許一樂沒有死所以哭。

這段跨越「血緣」的親情,讓人動容。這個平凡的小人物,是個偉大的父親。父愛在我們的腦海中往往是深沉的,我們常說父愛如山,深沉且厚重。父愛總是不流於表面,沒有華麗的外表。但是每當我們有了過不去的坎,父親卻是願意拿命去挽救我們的人。

03我們都會老去,但是身為人父的責任,已經銘刻在自己的血液當中。

我們都會老去,不管你是否願意。

人的一生仿佛過的很漫長,又仿佛轉瞬即逝。當我們回頭看時,當初的溝溝坎坎,當初的蜜語甜言,都變得模糊且美好。

許三觀是幸運的,這比《活著》一書中福貴的一生可幸運太多了。

福貴最後除了老黃牛,已經沒有人能陪著他,他親手送走了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子、女兒。

為什麼說許三觀是幸運的?因為沒有親人離開他,在他老去之前。

轉眼許三觀已經六十多歲了,路過勝利大飯店,他突然聞到了從裡邊傳出來的炒肝的香味,他想吃極了。所以他決定再去賣一次血,距離上次賣血已經過去多年,三個兒子已經長大成人,有了穩定的工作和家庭,家裡也不再缺錢少糧。當時我不明白為什麼如今的許三觀想吃炒肝還要去賣血?

不過後邊我就明白了,他心裡想著:「我想吃炒肝,我再去賣一次血吧!以前吃炒肝是為了賣血,這次賣血是為了吃炒肝。」

是啊,以前賣血都是為了家人,為了孩子。這一次,就為了我自己吧!

但是很不幸,收血的人不要許三觀的血,嫌他老,還諷刺他說:「你的血沒人會要,只有油漆匠會要!因為他們用豬血,哈哈。」這是第一次沒有賣血成功,這也是第一次為了許三觀自己。

從醫院出來,許三觀越想越氣,越走越想哭。走著走著,他敞開衣服讓寒風吹著自己的胸膛,淚流滿面。感受著刺骨的寒冷,他想吃炒肝,喝黃酒。

人們都認識許三觀。

終於有人去告訴許玉蘭:「你別炸油條啦,你家男人在大街上哭,你快去看看!」

許玉蘭問許三觀為什麼哭?許三觀的回答讓我淚水瞬間填滿了雙眼。

「我想吃炒肝,喝二兩黃酒。」

「但是他們不要我的血,他們嫌我老,還說我的是豬血。」

「沒人要我的血了,如果以後家裡再有什麼災禍,我該怎麼辦?」

許玉蘭安慰他,帶他去勝利大飯店吃炒肝,他還是那麼熟練的一拍桌子:「一盤炒肝,二兩黃酒,黃酒要溫一溫.....」

說到這裡,許三觀哭的更兇了。突然很心疼這個男人,唯一一次為了自己賣血,卻被嫌棄太老。即便是如此,讓他痛哭的原因,卻是無法再幫這個家渡過難關。

即便這個男人已經很老了,即便他已經沒辦法再賣血,但是對於家庭的責任感,對於親人的守護欲望,已經深深的刻進了他的靈魂,他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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