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與宗教的差別
上師開示:我覺得大學教授(易中天老師)講得非常好,非常正確,就是說,佛教,不是宗教!佛教與宗教是有差別的。那麼,就從他的這個定義上來講,什麼叫宗教?宗教是以信仰為中心的一整套價值體系和行為規範,以及生活方式,這叫宗教。那麼,這個宗教是以信仰為中心的。那什麼是信仰?信仰就是對超自然、超世俗之存在的堅定不移的相信,這叫信仰。
從這兩點來講,佛教不能叫信仰,佛教應該叫信念,應該叫智慧,應該叫教理,應該叫修法(修行)——修改我們的行為,淨化我們的心靈,提高我們的道德覺悟,這就是佛教,所以佛教不是宗教。因為佛教不是超自然的,佛教是解釋自然現象的。大自然這個現象,我們認為它是由上帝所創造的;有自性,堅固不變的;有常的,或者一的,或者是自在的,這些都是錯誤的認識。
所以通過學佛以後,這些人生的真相和宇宙的真相都是因果的範疇,都是緣起的組織——如是因遇如是緣感如是果。有情世界是因果的反映,有情所依的器世界——非情世界也是因果的反映,是有情的共業和別業所招感的這個世界、宇宙、人生、萬物的這些現象狀態,所以都離不開因果,更離不開緣起的變化。那麼,佛教講一切大自然都是緣起的現象,都是因果的範疇,所以並沒有超越大自然,也沒有超越世俗。
特別「世俗」,佛教講「二諦」,「世俗諦」就是講世俗的一切現象,「勝義諦」就是在世俗諦的基礎上,讓我們認識一切法沒有自性,當體即空,屬於緣起的概念,不是固定不變的有自性的體。所以,釋迦牟尼佛四十九年說法,沒有說其他的,就說在兩重因果,一個是有情世間的因果,那當然連貫著大自然界的這些因果緣起的道理;第二個講出世間——解脫道的一重因果。
解脫道,就說讓我們看破世間,放下自己的煩惱執著,從心靈上、精神上得到自我解脫,斷除煩惱,得到究竟不生不滅的境界。所以這些,總的來說都是一種教育,是一種修行,是一種正確理念,佛教講「正知正念」。因為我們凡夫對世間這些萬物,特別人生宇宙的真相不能認識,所以就怨天尤人,生起種種的煩惱和執著,造下無量的惡業、善業,或者不善業。
感的輪迴生死,一會在地獄,一會在惡鬼,一會在畜生,一會在人道或者天道,所以叫六道輪迴。這六道輪迴的自然規律是什麼?是因果。不是上帝給的,也不是神主宰的。任何人都主宰不了,只是我們自作自受——自己造下什麼樣的因就感什麼樣的果。所以佛四十九年說法,就是來給我們分析、解剖這個道理,讓我們通過邏輯思維,正確地去面對人生宇宙的這種自然現象。
然後去規範我們的行為,哪些應作,哪些不應作;善的應作,惡的不應作。一切煩惱都是由自己的心而生,一切的痛苦都是由自己的行為而招感。我們既然想離苦得樂,那就從我們的思想上、從我們的行為上去規範。那該怎麼規範?就是從三皈——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然後五戒——遠離殺生、遠離偷盜、遠離邪淫、遠離妄語、遠離飲酒抽菸。
遠離殺盜淫妄酒,對治內心當中的貪嗔痴,然後修集一切善法,從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修集一切功德。這些一切功德都是我們招感快樂的根本呀!你若造下這些快樂的因了,將來才能感快樂的果報,所以佛教是來正確地讓我們認識因果的道理,正確的去理解、面對大自然,所以佛教和宗教的不一樣的。佛教的這種信仰不是超自然的,也不是超世俗的,是理智的,是合乎自然的。
合乎世俗,然後正確地去處理自然現象,正確地面對世俗的種種狀態,所以佛教是智慧——般若智慧。有智慧了,不顛倒,不錯亂;有智慧了,沒有痛苦,沒有煩惱;有智慧了,能夠看破,能夠放下,所以佛教裡頭講「無我無人觀自在,非空非色見如來」。佛在哪?佛在心中。那「心中」是什麼?覺悟,妙覺明心,一念的覺悟就是佛。就是我們不覺悟,覺悟了就是佛,所以佛教和宗教的思想完全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