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1月,日本退出第二次倫敦海軍條約會議,不再受《倫敦海軍條約》的限制;此外,同年底《華盛頓海軍條約》也將到期,日本海軍終於可以隨心所欲地研發建造並裝備自身所需的新型驅逐艦了。
由於海軍部對先前服役的朝潮型驅逐艦有很多不滿,因受到條約的制約,在航速和續航力等指標上,包括艦體結構等方面,都未能達到海軍的預想。
於是,軍令部提出了理想型艦隊驅逐艦的設計要求,必須克服朝潮型驅逐艦最高航速和最大續航力的所有不足,整體作戰性能要全面超越特型和朝潮型,艦長120米,排水量不小於2750噸,動力裝置要達到6萬馬力以上,最大航速要在36節以上,在18節時的續航力要達到5000海裡。
日本海軍為了保證夜戰、雷擊作戰能力,必須避免驅逐艦大型化,因此,在最大續航力優先,最高航速次之的前提下,量產的陽炎級驅逐艦前10艘艦在試航時,最大航速平均值是34.6節,計劃航速和實際航速僅相差1節有餘,但日本海軍仍然是接受的。
後續艦改進了螺旋槳外型來提高推進效率,航速達到了35.4節,最終換新改進的螺旋槳,讓陽炎級驅逐艦的最大航速達到了設計要求的36節。
最終,陽炎級驅逐艦建了19艘,艦名為陽炎、不知火、黑潮、親潮、初風、夏潮、雪風、早潮、磯風、天津風、時津風、浦風、濱風、谷風、野分、嵐、萩風、舞風和秋雲。
陽炎級,艦長118.2米,艦寬10.8米,正常排水量2540噸,最大航速35-36節,續航力18節時為5000,部分後續建的艦達到了將近6000海裡,艦員編制239人。
艦載武器有3座127mm主炮、2座或多座雙聯裝25mm高射炮,此後大部分陽炎級驅逐艦拆除後座127mm主炮炮塔,25mm雙聯裝防空炮增至14-28座,增設了4座12.7mm單管高射機槍。
另外,有2座610mm重型魚雷發射管,裝備九三式氧氣魚雷,設置有魚雷再裝填裝置,以及布雷與掃雷具等裝備,此後艦尾的布雷與掃雷具被移除,改為4座備彈30枚的深水炸彈投擲器。
太平洋戰爭時期,19艘陽炎級驅逐艦,被分別編入第4(野分、嵐、舞風、萩風)、第15(黑潮、親潮、早潮、夏潮)、第16(初風、雪風、時津風、天津風)、第17(谷風、浦風、濱風、磯風)、第18(陽炎、不知火)以及第10(秋雲)驅逐艦分隊,成為日本聯合艦隊驅逐艦隊的骨幹力量,參與了珍珠港、珊瑚海、中途島、雷伊泰灣、瓜達卡納爾、馬裡亞納群島等主要日美之間的海戰。
採用高幹舷、短首樓艦型、上部明顯外飄的雙曲線型艦艏的陽炎級驅逐艦,作為水雷戰隊的核心力量,日本海軍聯合艦隊的官兵,對於陽炎級驅逐艦的性能是非常滿意的,對其評價是勝過列強所有的艦隊型驅逐艦。
隨著太平洋戰爭的深入,美國龐大的戰爭機器開啟以後,有源源不斷的航空母艦、戰列艦、巡洋艦、驅逐艦和潛艇等補充進美海軍太平洋艦隊,僅護航航母就有高達100餘艘。
日本的綜合國力,卻遠遜於美國,海軍聯合艦隊的航空母艦、戰列艦、巡洋艦、驅逐艦和潛艇等主戰裝備,可謂打一艘少一艘,船廠建造補充的戰艦速度,無法彌補海軍戰損的艦艇,註定了日本海軍聯合艦隊被美海軍太平洋艦隊所殲。
隨著日本海軍滿載排水量7.2萬噸令人望而生畏全球最大的大和號戰列艦被美海軍艦載機投擲的航空炸彈和魚雷擊沉,不僅宣告了戰列艦時代過去了,將被航空母艦所取代,同時也宣告了日本海軍聯合艦隊的徹底戰敗,距離日本投降也僅一步之遙。
在太平洋戰場上,日本海軍聯合艦隊的19艘新型陽炎級驅逐艦,除了其中的「雪風」號之外,其他18艘驅逐艦全都戰沉。
其中,第15號「野分」號驅逐艦,可謂陽炎級中最為有名的一艘驅逐艦,參加雷伊泰灣海戰,在單艦回撤途中,以一己綿薄之力,與美海軍由多艘戰列艦、巡洋艦和驅逐艦所組成的第34特混編隊,在聖貝納迪諾海峽展開了決戰,「野分」號驅逐艦遭美海軍多輪集火射擊,雙方激戰45分鐘,最終,被美軍驅逐艦發射的魚雷所擊沉。
艦長守屋節司海軍大佐以下272名官兵全部陣亡,「野分」號驅逐艦雖敗猶榮,成了日本海軍聯合艦隊陽炎級中名聲最為響亮的一艘驅逐艦,畢竟「野分」號一艘普通的2000餘噸的驅逐艦,卻單挑了美海軍一個由戰列艦、巡洋艦和驅逐艦所組成的艦隊整整45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