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內某明星粉絲和同人飯圈的「撕逼」持續升級,甚至上升到明星XZ開始起訴同人文《下墜》的作者,利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利益。事件甚至已經引起周邊鄰國同人文創作者的擔憂,這不,日本的某位知名同人文太太就在推特發文,呼籲中國同人文化愛好者不要擅自轉載,翻譯她們的作品,更不要公開發表在網站,朋友圈中。文字之懇切也能看出發文者對事件持續發酵的擔憂,生怕「城門失火殃及池魚」。
同人文化在日本非常的盛行,許多有潛力的漫畫愛好者最初都是通過在同人誌會上賣本子賺錢支持創作的,可以說日本各大漫畫出版社,遊戲公司也是對同人文化持「放任」的態度。不過,即使在這樣的寬鬆環境,也是有潛在的創作「禁區」。據重版君一位在日本生活多年的哥們介紹,如果同人文觸碰這些「禁區」,作者很可能會官司纏身。
「真實名字禁區」,在日本,太太們創造二次元相關的同人文可以將漫畫,動畫中的角色隨意配對,但是不能以動畫角色配音的聲優名字為噱頭。比如說,創作春野櫻和日向雛田的同人文是OK的。但是如果直接引用中村千繪和水樹奈奈的名字就有侵權之嫌,聲優可以以此控告作者侵犯其名譽權。同人文《下墜》的作者就是沒弄懂同人文化「規則」。直接引用XZ的名字,並且連身體特徵都一併描繪出來,可謂是犯了同人文的大忌,難怪明星的粉絲對此滿腔怒火呢!
「原著情節禁區」,所謂同人文當然就需要作者在角色性格的基礎上再創作劇情。如果太太們嫌費事,挪用原著的劇情,那對不起,你侵權了。以漫畫《進擊的巨人》為例,創作以三笠和兵長的同人文就不能出現動畫中收復瑪利亞牆壁,拯救艾倫的故事情節,否則講談社就有起訴作者的權利。
「遊戲角色禁區」,這個禁忌其實大多數日本遊戲公司對於旗下角色被創作同人文都是比較大度的,只有一家公司特別在意這種行為。2003年,一位太太創作了皮卡丘的同人小黃漫,結果被某遊戲公司直接以侵權名義起訴,不但面臨巨額賠償,還要嘗受牢獄之災,實在苦不堪言。
為此,日本的同人文化實際上以同人畫本為主,因為這些基本不會觸碰重版君提到的「三個禁區」。對於XZ粉絲與同人飯圈的「撕逼大戰」我個人還是持中立態度。但是同人文化既然與Cosplay文化同屬舶來品,重版君也希望相關的行業守則能夠儘快建立,而各大漫畫網站,遊戲公司如果不願自己的作品被同人,也可以明確的發布公告啊!只有版權方和同人愛好者一起來努力,同人文化才會在中國健康的發展,大家說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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