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的世界,和平已經成為一個人人渴望的主題。無論東西方,任何人似乎都在宣稱自己是和平的使者。戰爭,尤其是侵略戰爭,已經被普遍看作一種理所當然毋庸置疑的不義的行為。尤其是那些在近代遭受過侵略的國家,更是對「侵略」二字切齒痛恨,談之色變。但是,回顧歷史你會看到,這種觀點只是在近代以來,尤其是二戰之後才普遍流行起來的。在古代,對外侵略甚至被宣揚成君主的豐功偉績。為什麼人們的觀念會有如此重大的改變呢?
有人認為那是因為現在人類進入了文明社會,生活水平提高了,思想開化了,所以熱愛和平。其實這種厭惡侵略的思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沒有關係。養尊處優的人性格會變得溫和軟弱,但現代人對戰爭的反感並不是一種性格問題,而是一種道德問題。性格軟弱和性格暴躁的人都會反對戰爭,只不過反對的具體表現不一樣罷了。真正讓人反對侵略的,是利益。利益是一切道德的出發點。所謂道德,就是指一切能給個人和其關心的人帶來利益的行為和品質。這種說法好像與中國人將道德和「無私」聯繫起來的觀點相矛盾。但事實上,如果你研究了社會的起源,你就會知道,人類之所以推崇「無私」,最初的根本目的仍然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心。且聽我慢慢道來。
在法律和政府出現之前的人類社會,也就是一般人所謂的弱肉強食的叢林社會,每個人都是只為自己和親人朋友打算,為了自己和親友的利益,搶奪和殺害陌生人是理所當然的,這並沒有什麼不道德,甚至不這麼做才是不道德的。但是他們漸漸發現,如果和陌生人保持合作的話,會比起搶奪他們更能為自己和親友帶來利益。這也是現在的經濟學常識,也就是分工能提高社會生產力。於是他們就開始彼此約定,和平相處,不再互相搶奪,並把這個道理教給他們的後代。從此之後,人們就開始把傷害他人當成一種罪惡。至於為什麼傷害他人是一種罪惡,其的原因則漸漸被人遺忘了。有的人下意識的就以為不去傷害他人是因為人天生有無私的道德,其實正相反,正是為了更好地保證自己的私利,人們才規定不能互相傷害。
但是由於最初的分工合作只存在於同一社會同一國家內部,所以這種不傷害他人的道德也只保護對同一社會同一國家內部的人員而已。對於沒有分工合作可能性的其他國家,人們的觀念仍然和自己的國家出現分工之前的狀態一樣,是純粹的利己主義的。只要能給本國人民獲得好處,那麼侵略和搶奪他國是理所當然的正義。
那麼為什麼近代以來的人的觀念改變了呢?原因就是因為經濟的跨國交流和合作普遍和頻繁起來。現代各個國家之間,也像古代一個國家內部一樣,充滿了合作和互助。如果現代國家之間互相侵略,也就同樣會像古代國家內部互相搶奪一樣,破壞這種分工和合作。這種國際間的分工合作,給各個國家帶來的利益,遠遠大於互相搶奪帶來的利益,所以,為了保證這種利益,各國之間也開始約定,不互相侵略。從此,國際間的和平共處才成為一種道德。因此,對侵略的反對也不是因為人類天生熱愛和平,更不是因為人類有無私的大愛,而只是因為這有利於自身的利益而已。
因此可以說,侵略和偷盜一樣,並不是什麼天生罪惡的東西,人天生就是自私的。偷盜之所以罪惡,根本原因是這樣最終會損害人自己的利益。侵略之所以罪惡,根本原因也是因為這樣最終會損害本國國民的利益。因為人類是一種隨時需要合作的生物,分工使人類的力量和智慧提升到最大值,從而凌駕於其他動物之上。互利合作是和平共處最重要的基礎。在沒有合作價值的國家之間,戰爭和侵略並不是什麼罪惡。甚至在有合作價值的國家之間,這種價值也遠沒有一個國家內部合作的重要性那麼大。所以國際法對戰爭的約束,總不會像國內法對偷盜的約束那麼堅決和有力。如果一個國家故步自封,不與外界交流,那麼被群起攻之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如果一個國家想要和平,就一定要加大開放,消除與外界合作的障礙,讓別人能從與自己的和平相處中獲得利益。因為利益才是和平之所以正確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