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40年家暴離婚被駁回理由曝光:虐待不是關係有毒的唯一因素

2020-12-24 上海一杯咖啡心理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一起離婚糾紛案判決書,在該案件當中,陝西一女子稱結婚40年常被丈夫打罵,忍到三個子女成年後起訴離婚。法院認為夫妻生活40載,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只要雙方互諒溝通仍是一個美滿的家庭,駁回了女子離婚訴求。

這個信息隨著「離婚冷靜期」臨近,迅速衝上熱搜,引發網友熱議。很多網友表示不太支持:都已經忍受了大半輩子了,如果能夠忍下去,又有誰會去提離婚呢?

為了平息外界爭議,12月18日,審判該案的法官回應:女子自述的「非打即罵」在正常的夫妻矛盾範圍內,警方處也無家暴報警記錄,所以沒有證據遭丈夫家暴。此外,由於雙方子女也表達了希望父母繼續在一起生活的願望,從「關愛老人」角度出發,才駁回離婚請求。

當然,這個理由顯然也沒辦法說服眾人,但是這位法官的思路卻比較典型:

既然沒有明確的「家暴」這樣的虐待行為,這段關係應該問題就不大,為何不能繼續?

然而,這其實是對兩性關係的一種誤讀,因為虐待並不是關係有毒的唯一因素。

為此,我撰寫本文,為大家分析5大值得關注的關係有毒的跡象,也希望做個闢謠,讓更多人認識到這一問題的嚴重性,不要坐等問題一發不可收再進行處理。

一、「溫水煮青蛙」式的有毒關係

如果你在一段關係中被虐待,不管是身體虐待還是情感虐待,你都會清楚地知道它是有毒的。你會採取措施將傷害降到最低,比如想辦法離開。總之,你能清晰地意識到這是不正常的。比如胳膊上的瘀傷、腳上的劃痕或者內心壓抑的憤怒,即使沒有這些,你的家人和朋友們也會提醒你這份關係有問題。

所以,你總有受夠的一天。最終,你會意識到自己值得擁有更好的。

但是,如果這段關係不是虐待關係呢?

如果他從來沒有動手打過你,也沒有對你進行精神控制、也沒和你玩心理戰呢?

如果他從未在身體上或者情感上虐待你呢?

那這段關係還是「有毒」的嗎?

答案也是肯定的。

因此,即便沒有「非打即罵」,也不代表一段關係就是正常的。

如果你覺得關係似乎沒有虐待關係那麼危險、那麼具有破壞性,那是因為你還沒有意識到它正在傷害你。就像溫水煮青蛙一樣,這些關係是不知不覺地,慢慢地傷害你,遏制你的成長,降低你的自尊,讓你喪失自我。

這才是「有毒」關係真正危險的地方。因為你很難覺察到關係中的「毒性」,而且「毒素」往往是隱秘的。它很難被覺察到,進程緩慢,卻又是致命的。雖然「毒素」是慢慢地、一點一點地洩露,但是積少成多,也會致命。

這或許就是這位女子,之所以忍受了40年的時光,直到現在才終於下定決心,不願意繼續再忍受下去的原因吧。

所以不時地審視自己的關係就很重要。不需要評價,而是給自己做一個澄清。因為當局者迷,旁觀者清,而且時間會模糊很多事情。

反過來說,讓關係「有毒」的人或許不是你的伴侶,而是你——但是我們卻不自知。以下五個跡象表明你的關係,即便沒有「非打即罵」,也可能是有毒的。

二、不易察覺的人格攻擊

大多數人在成長過程中貶低過其他人。

比如,對於男性,往往會有的侮辱性稱呼有:舔狗、接盤俠、娘娘腔、小鮮肉、屌絲、小白臉、光棍、處男。

也羞辱過女性,叫她們男人婆、紅顏禍水、拜金女、克夫、不會下蛋的雞等。

當然,有時候,這種貶低我們自己也沒有意識到。

比如有些人格攻擊就往往不易被察覺,我們可能無意中就做了這件事

舉個例子。我三十歲出頭的時候,有一次,我的一個女性朋友趁我去洗手間的功夫,吃完了剩下的水果,那之後,我就叫她「豬」。我當然是在開玩笑,我認為這沒什麼大不了的。但是我不知道那時她正因為進食障礙而苦苦掙扎。

因此,這個問題其實很嚴重。

其實,與你說出來的話是否表達出你的意思無關,重要的是,你的伴侶是否因為你的話而感到緊張不安,即她如何理解你的話。

要知道,有些話可以表示喝彩,也可以表示侮辱。不論是否是故意的,只要言行讓人感到不安全並貶低了對方的個人價值,就是人格攻擊。隨著時間的推移,這會使你們的關係產生裂縫,變得有毒。

三、不知不覺地控制

舉例來說:

調查你、指責你和「不應該」的人聊天;

在你朋友或家人到家裡做客時,故意讓他們感到不快;

通過讓你對某些事物感到不舒服的方式來懲罰你;

要求你報告自己的言行;

必須和伴侶一起參加活動;

在吃和穿方面限制你。

這些都是控制行為。

儘管如此,控制還會披著「都是為了你好」的外衣。因為個體差異,控制者字裡行間微妙的意思,可能使人們因為內疚或者別的什麼兒做一些事情,他們也可能對正在做的事情毫無察覺。

我們可以通過人們的自我認知和過去的經歷促使他們做出改變,這種促使不一定是有意為之,也可能真的毫無惡意。你也許只是想把最好的給對方。

但是你認為的最好,未必對方也覺得最好。如果你覺得最好,而對方不覺得好,你就是在控制,甚至你自己都沒有意識到。控制行為從何而來並不重要。無論是否有意,任何無視對方意願和自由的對話、行為或者安排,就是控制。

四、被動攻擊行為——嫉妒

嫉妒是正常的,既沒有錯也沒有毒,正常人也都曾有過嫉妒感。關係是否有毒僅僅取決於你處理嫉妒的方式。

顯然,偷偷檢查你的手機,隨時想要知道你在哪、和誰在一起,限制你的衣著,這些都是嫉妒行為的表現。還有,他憤憤不平或臉色陰沉地推卸責任也是因為他嫉妒別人或某件事情。

除此之外還有被動攻擊,「那我就待在家裡」或者由於嫉妒而疏遠你、間接地懲罰你。上述這些都是嫉妒行為,而且不僅不易被察覺,也不會被當作是嫉妒。

但是,累積多了也可以使關係變得有毒。

五、從未取得所有權

顯然,我們不能一直掌控生活,畢竟沒有人是完美的。我們也會時不時地卸下防禦。

但是,如果我們從未掌控過自己的那部分,那麼這會讓關係失衡,最終變得「有毒」。

所有權是關係發展的動力。如果人們不擁有,他們就無法學習、拓展和發展;他們肆意指責,重複並活在過去的模式中。如果沒有對自己的支配權,他們就會向對方索取。這會使關係有毒。

我個人認為,這位女子實際上在婚姻中就一直沒有獲得過所有權,過去一直為了孩子才忍受這段婚姻,現在繼續要忍受,好像也是因為孩子不同意,可悲可嘆。

在我看來,她的離婚,本意就是希望獲得這種所有權。她希望在晚年的時光改變過去的生活狀態,這是冒險的,同時也是值得崇敬的選擇。我們應尊重她的選擇,因為這本就是她的人生,她有權做主,我們有何權利因為自己的主觀傾向,就把自己的意願加諸她的身上呢?

六、長時間消極

我們都經歷過凜冬,遭遇過艱難的時刻,也穿越過漆黑悠長的隧道。但是,在關係的凜冬、至暗時刻和黑暗隧道中,如果你的伴侶不想辦法改變他們的狀態、精力和態度,還因為你是他們最親近的人而把你拽進他們情緒的漩渦,這會讓關係變得有毒。

比如這位女子的丈夫。

在離婚案後,這位丈夫也接受媒體採訪,對於妻子所述,他的回應是:

兩口子在一塊過日子避免不了磕磕碰碰……

顯然,他並沒有意識到問題所在。這才是硬是要讓這兩個人繼續維持婚姻的悲哀所在。

在這裡希望對這位丈夫這樣的人說幾句:

你可能是一個非常消極的人,雖然不是故意的,但你似乎依然把不快樂歸結在愛人身上,認為是她「大題小做」了。

你可能不知道你正在做的事情是有害的,也沒有意識到帶著消極情緒是多麼的沉重和不公平。你在不知不覺地把別人「綁架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讓你們的人際關係變得有毒。

我們要對自己的幸福負責。一時的不開心是正常的,沒有人會一直快樂。但是,當我們從伴侶那裡獲得支持的時候,我們應當和伴侶一起努力,而不是把改進關係的責任強行推給伴侶。如果我們對自己的消極行為、想法和精力不採取任何行動,我們就會讓伴侶和我們一起情緒低落。不管我們是否願意,推卸都會影響伴侶的生活質量,並慢慢地使關係變得有毒。

總而言之,不易察覺的人格攻擊、不知不覺的控制、嫉妒之類的被動攻擊行為、從未取得所有權以及長時間的消極情緒,這些都是我們在人際關係中常犯的錯誤。因為它們不是顯而易見的,所以我們經常忽略它們。我希望法官大人、子女應該多了解一下這方面的知識,不要「好心辦壞事」。

當然,對於其他身處婚姻中的人來說,也要注意:

雖然這些問題不像家暴、虐待等如此明顯,但正因為難被發現,所以它們會逐漸惡化到你也控制不住的境地,直到使你們的關係變得一團糟,關係也就慢慢地結束了。這種婚姻,即便不離婚,和離婚又有何區別呢?

當你覺醒的時候,你們恐怕都已經無法回頭。

所以,不妨捫心自問,你的關係中是否存在這些跡象。但更重要的是,做些補救措施。亡羊補牢,未為晚矣。

作者 |楊小楊 - 119

校對 |Kishgal

編輯 |一杯咖啡全媒體編輯部編輯 企鵝

相關焦點

  • 法院回應女子忍40年家暴離婚被駁回,無法證明遭家暴判後不上訴
    法院回應女子忍40年家暴離婚被駁回:無法證明遭家暴 判後不上訴12月18日,陝西黃陵縣法院回應「女子忍40年家暴訴訟離婚被駁回」一事。審判該案的法官稱,經庭前調查,女子自述的「非打即罵」在正常的夫妻矛盾範圍內,警方處也無家暴報警記錄,沒有證據能證明女子曾遭丈夫家暴。此外,雙方子女也表達了希望父母繼續在一起生活的願望。依照婚姻法相關規定,從關愛老人角度出發,法院才駁回女子的離婚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後,女子表示不上訴。
  • 女子忍受家暴40年提出離婚被駁回
    這對夫妻雙方於1980年結婚,由於前期雙方了解甚少,所以在婚後的日子中經常出現摩擦,丈夫的脾氣比較暴躁,發起脾氣來經常的打罵該女子,看在自己的三名兒女所以忍受吞聲,如今兒女都已成家,所以決定提出離婚,沒想到竟然被駁回。
  • 被家暴40年不判離婚,珍惜晚年幸福?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一起離婚糾紛案判決文書。陝西醫女子稱結婚40年常被丈夫打罵,忍到仨子女成年後起訴離婚。法院卻判不離。理由是:夫妻生活40載,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只要雙方互諒溝通仍是一個美滿的家庭,駁回了女子的離婚訴求。
  • 以案說法|女子遭家暴40年後起訴離婚,被法院駁回
    李女士結婚40年,因婚後經常被丈夫打罵,多年來忍氣吞聲,終於在子女都已成年成家後,她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離婚。原告李某某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因婚後,原告發現被告脾氣暴躁,容易發火,經常對原告非打即罵。為了照顧年幼的子女,原告多年一直忍氣吞聲。
  • 光明時評:忍受家暴40年卻不準離婚,是不是「和稀泥」?
    作者:劉婷婷 一起看似尋常的離婚訴訟,湧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據報導,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一起離婚糾紛案判決書。陝西一女子稱結婚40年常被丈夫打罵,忍到仨子女成年後起訴離婚。
  • 女子忍受打罵40年起訴離婚被駁回,媒體:法理情理其實可以兼顧
    女子忍受打罵40年起訴離婚被駁回,媒體:法理情理其實可以兼顧 人民日報客戶端12月14日消息,據媒體報導,近日陝西一女子稱結婚40年常被丈夫打罵,忍到仨子女成年後起訴離婚。法院認為夫妻生活40載,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只要雙方互諒溝通仍是一個美滿的家庭,駁回了女子離婚訴求。
  • 遭受家暴40年起訴離婚被駁回,反家暴還有多少長的路要走?
    12月上旬,陝西延安的一起離婚訴訟引發關注。一6旬老太忍受丈夫打罵40年後起訴離婚,法院認為應珍惜幸福晚年,駁回訴求。該案經報導後引發熱議。1981年1月1日,我國正式施行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下文簡稱《婚姻法》),並於2001修正該法。有律師表示,根據《婚姻法》,夫妻如一方有家暴行為,法院應判決離婚。
  • 陝西女子自曝被家暴40年,兒女成家後請求離婚被駁回
    都說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來共枕眠,可總有那麼些人,永遠都不會珍惜眼前人,近日,據瀟湘晨報的報導,陝西一個女子自曝被家暴40年,如今兒女成家後請求離婚竟被駁回!難道這還不能離婚嗎?40年前,陝西女子李某經人介紹,和男子楊某組成了家庭,扯了證,結了婚。開始沒想到這場婚姻,才是她噩夢的開始。婚後的楊某對她的打罵成了日常,不犯錯要打,犯了錯更要打。就連李某生了3個兒女後,丈夫的家暴行為還是沒有得到改善,可為了照顧孩子們,李某忍氣吞聲過了40年。
  • 忍受打罵40年卻不準離婚,於情於法合理嗎?
    一起看似尋常的離婚訴訟,湧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據報導,近日陝西一女子稱結婚40年常被丈夫打罵,忍到仨子女成年後起訴離婚。法院認為夫妻生活40載,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只要雙方互諒溝通仍是一個美滿的家庭,駁回了女子離婚訴求。
  • 被老公打罵40年被判不準離婚!怎麼證明夫妻感情已破裂?
    女人為了照顧三個年幼的孩子忍氣吞聲,這一忍就是四十年。直到三個孩子工作成家之後,她才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起訴離婚。即便如此,法院還是以「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這樣荒唐的理由,駁回了李女士的訴訟請求。人生總共才幾十年?什麼玩笑一開就是40年?準予或者不準予離婚是以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但並不是說,自己認為夫妻感情破裂就可以離婚。一、法院是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呢?
  • 陝西一女子忍受丈夫家暴40年,兒女成家無顧慮,想離婚解脫遭拒絕
    近日,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一起離婚糾紛案判決書,陝西一女子稱結婚40年常被丈夫打罵,忍到三個子女成年後起訴離婚。法院認為夫妻生活40年,應該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只要雙方互諒溝通仍是一個美滿的家庭,於是法院駁回了女子的離婚訴求。
  • 陝西63歲被家暴老太起訴離婚,法院駁回,你怎麼看?
    我們在整理過去的判決時,還看到過80歲的老人要離婚,結果離了好幾回,去法院起訴好幾次,都被法院駁回的。這其實也表達了現在離婚案審判的這些法官自己的一個傾向:就是傾向於判決不離婚,對於老年人離婚儘可能讓他不要離。▲圖片來自張瑩律師撰寫的《2019年陝西省離婚判決與相關案件數據分析報告》再回到我們本案這個情況。
  • 受丈夫打罵40年起訴離婚,法院駁回:珍惜幸福晚年
    近日,陝西延安一起離婚訴訟引發關注:六旬老太王花(化名)稱婚後丈夫非打即罵,其忍氣吞聲40年,如今兒女均已成家立業,因此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認為,王花夫婦雖因瑣事發生矛盾,但並不足以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駁回了王花的訴訟請求。
  • 離婚設冷靜期,不是要給家暴者「留空子」
    所以說,要去民政局協議離婚的,肯定是必須取得雙方的一致同意。這意味著,家暴發生後,只要夫妻中有一方不同意離婚,有沒有「離婚冷靜期」,都不能協議離婚。其次,《民法典》設置「離婚冷靜期」的初衷,不是為了維護過時的「寧拆一座廟,不破一樁婚」的婚姻觀,更不是給家暴等惡習撐腰,而是避免離婚太「任性」,為婚姻引進了「黃牌」機制。
  • 女子自稱遭丈夫家暴四十年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準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一起離婚糾紛案判決書,陝西女子自述1980年與楊某結婚,婚後才發覺楊某脾氣暴躁,稍不如意就對自己非打即罵。結婚40年,自己常被丈夫打罵,但是為了自己的三個子女能夠健康成長,一直隱忍至今。現在三個孩子都已成家立業 ,能夠自立門戶。李某認為自己不需要再忍了,遂到法院起訴離婚。
  • 協議離婚設「冷靜期」,不是要給家暴者「留空子」
    這意味著,家暴發生後,只要夫妻中有一方不同意離婚,有沒有「離婚冷靜期」,都不能協議離婚。其次,《民法典》設置「離婚冷靜期」的初衷,不是為了維護過時的「寧拆一座廟,不破一樁婚」的婚姻觀,更不是給家暴等惡習撐腰,而是避免離婚太「任性」,為婚姻引進了「黃牌」機制。據相關調查,不少「閃婚閃離」的導火索都是芝麻綠豆的小事。
  • 老婆被打罵40年起訴離婚,法院卻認為你很幸福,你還願意結婚麼?
    打打罵罵40年是正常的,應該珍惜這40年來的打罵生活。看到這種男人,你敢結婚嗎?陝西一名女子稱結婚40年常常被丈夫打罵,忍到三個子女成年後起訴了離婚。法院認為夫妻生活40載,應該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往年,只要雙方互諒溝通仍是一個美滿的家庭,駁回了女子離婚訴求。 改變一下魯迅的狂人日記中的一句話:東看細看,這判決理由通篇都露著吃人。判決書說:40載歲月,風雨來雨裡去,珍惜來之不易的晚年。從今後只要互相體諒、互相正西,加強溝通就能化解矛盾,依然是一個和諧家庭。
  • 被家暴40年,離不了婚:這份判決書的背後,說透了婚姻的真相
    關於離婚的。一個老太太,結婚40年,過得很不好。她說,丈夫脾氣暴躁,一點就著,40年裡對她非打即罵。為了3個孩子,她一直忍氣吞聲。現在孩子們都長大了,有了工作,成了家。她不想再忍了,決心離婚。但是,她丈夫堅決不同意。理由是兩個人風風雨雨這麼多年了,還有3個孩子,他也沒出軌。平時確實有不對的地方,但年紀大了,開開玩笑挺正常。到了這個歲數,該互相照顧了,離什麼婚啊。
  • 陝西大姐被家暴40年起訴不判離婚事件,感情沒了就是不離也是痛苦
    網友留言:我離婚時也是這麼難,讓我再被丈夫打一次,再走一次家暴的程序才能離婚,否則雙方分居半年以上才給離婚,第一次離婚也予以駁回,訴訟費300元由起訴方我承擔。人家法官是為法律負責。我只好回家,在選擇某一天前夫不注意時偷偷拿著自己衣服離開了那個家,在外面前夫找不到的地方租個房子,分居了半年後又起訴,法院才強判離婚。網上有一則新聞,一位陝西黃陵縣的大姐結婚40年了,被丈夫家暴了40年,要求起訴法院離婚,法院判不給離婚!引起了很多的網友的熱議,有的網友說離婚這麼難,乾脆就不結婚了?
  • 和美金東,平安我家 | 女子忍受丈夫打罵40年後起訴離婚!法院駁回...
    和美金東,平安我家 | 女子忍受丈夫打罵40年後起訴離婚!法院駁回,為啥? 陝西一女子稱結婚40年常被丈夫打罵,忍到仨子女成年後起訴離婚。法院認為夫妻生活40載,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只要雙方互諒溝通仍是一個美滿的家庭,駁回了女子離婚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