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周瑞峰 編譯
據義大利國家競爭管理局(National Competition Authority)稱,近日義大利對蘋果處以1000萬歐元(約1200萬美元)的罰款,理由是圍繞iPhone的防水性存在「傲慢和誤導性」的商業行為。
iPhone防水宣傳 圖片來源於蘋果官網
近日,義大利反託拉斯機構AGCM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多年來,蘋果一直將其幾款iPhone作為防水產品進行銷售,但未能澄清其僅在某些情況下適用。AGCM表示,有些型號的iPhone不能如蘋果所宣傳的那樣,在水深4米的地方防水30分鐘。但是,這些說法只在實驗室控制的純水測試中成立,而不是在現實世界中。
據AGCM稱,蘋果的聲明跨越了幾代產品,包括iPhone 8和iPhone 11系列。義大利監管機構還將蘋果公司手機水損不保修的做法稱之為「咄咄逼人」。
蘋果公司並沒有對此回應,但該公司長期以來一直建議消費者不要在遊泳和洗澡時帶著iPhone。
這不是蘋果第一次與義大利監管機構發生衝突。2018年,AGCM還對蘋果公司處以1000萬歐元的罰款,原因是蘋果公司沒有告知消費者,其軟體更新會降低電池已發生老化的舊版iPhone的性能。2020年,在美國進行了兩次大規模庭外和解之後,目前來看,「電池門」給蘋果帶來損失有超過6億美元的趨勢。
法國因「電池門」和反競爭行為對蘋果罰款
2020年,法國當局因「電池門」事件對蘋果公司處以2500萬歐元(約2990萬美元)的罰款,另外對其反競爭行為處以11億歐元(約13億美元)的罰款。
法國競爭管理局主席在2020年3月就後一種情況表示:「蘋果及其兩個批發商(Ingram Micro和Tech Data)同意不競爭,並阻止分銷商相互競爭。」
這兩家蘋果批發商因操縱價格被處以1.39億歐元(約合1.665億美元)的罰款。法國競爭管理局指出,這起案件總罰款超過12億歐元(超過14億美元),是有史以來單個案件金額最高的罰單。
iPhone 12的防水性尚待獨立第三方測試
在iPhone 12的宣傳材料中,蘋果將增強的防水性作為其主要賣點之一。在AGCM的調查結果公布後,蘋果對該產品其他功能的宣傳也可能遭到質疑。在通過嚴格的第三方測試之前,這會對銷售有不利的影響。
此外,AGCM進行的測試止步於iPhone 11。iPhone 12是否符合蘋果關於防水性的聲明,另外如果不符合,是否會有額外的罰款,目前仍未可知。
編譯自cnet、investopedia
責編:楊百會
(版權屬《中國經濟周刊》雜誌社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摘編、連結、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