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籤字的遺囑竟無效?聽聽法院怎麼說!

2020-12-19 萬和家事

青島家事律師以案說法,為您講解遺囑那些事

【基本案情】

李某與曹某於2005年4月26日再婚,雙方婚後未育有子女。李某婚前育有一女李小甲(已成年)。

李某於2013年11月16日死亡。

2014年1月,李小甲起訴要求繼承李某與曹某婚後共建的房屋4間,並出示了李某生前的遺囑一份。

該遺囑稱「在我過世後,我願將我與曹某婚後共建的4間房屋全部給我唯一的女兒李小甲。其他人均無權繼承上述遺產。」該遺囑系列印件,結尾處有李某籤字。

曹某不認可上述遺囑的真實性,同時出示了票據證明4間房屋為李某與其婚內共建,屬夫妻共同財產。李小甲不認可曹某提供的票據,但未提出任何證據予以反駁。

【判決結果】

法院審理後認為,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籤名,註明年、月、日。對於李小甲提供的遺囑,因系列印遺囑,李小甲未向法院提供證據證實該遺囑確係李某列印,該遺囑不符合自書遺囑的形式要件,應認定無效。遺囑無效的,應當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法官說法】

實踐中,常見的繼承方式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法定繼承直接依據《繼承法》規定的繼承人的範圍及順序依法分割遺產,其依據較為明確,適用較為簡單。雖然《繼承法》對遺囑繼承也有規定,但是由於現實生活的複雜性,遺囑形式的多樣性,對遺囑的認定是實踐中的一個難題。

在遺囑繼承中,公證遺囑的形式較為規範,其認定也較為簡單。自書遺囑在實踐中主要集中於對遺囑本身形式的審查,特別是遺囑是否為立遺囑人真實意思的表示,遺囑有無偽造、被篡改的情形。實踐中的難點在於代書遺囑,由於社會傳統觀念的影響以及法律知識的限制,日常生活中,代書遺囑的形式複雜多樣,要對其進行多方面的審查。

(以上內容來源於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16年公布重陽節涉老年人糾紛六大典型案例)

【小禾講法】

《繼承法》第十七條規定,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籤名,註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籤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我國《繼承法》除了對代書遺囑作形式上的要求,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外,還對代書遺囑見證人的身份作了特殊的規定。

《繼承法》第十八條規定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在社會生活中,並非人人對《繼承法》的規定都爛熟於心,特別是受傳統家庭觀念的影響,認為自己的財產自己可以隨意處置,讓自己人作為見證人更為放心等等。在代書遺囑中,因上述三種情況而導致遺囑無效的案件均有發生,這往往也成為繼承案件中當事人所爭議的焦點。

相關焦點

  • 列印的遺囑有籤名有手印,為何仍被認定無效?
    遺囑是處理個人遺產的重要形式,涉及個人意願的表達、身後財產的處置、家庭關係的和睦,與每個人、每個家庭息息相關。  父親過世  引發財產之爭  親屬訴至法院  法院認定列印的遺囑無效  這是怎麼一回事兒?
  • 只因遺囑是兒子代寫,老人遺囑被宣布無效,正確的遺囑要如何寫?
    現在很多父母一輩的老人對法律的理解不如年輕人,他們想在生前立一份遺囑,卻又不知道該如何寫,往往會諮詢子女,或讓子女代自己寫遺囑,孰不知這樣的遺囑有可能是無效的。2013年10月6日,張某在居委會工作人員李某、王某的見證下,由兒子張某兒代寫遺囑一份,將其現居住的房子留給張某兒的孩子張某某。這份遺囑上有張某、張某兒和兩位見證人的籤名。2019年3月9日,張某去世,張某兒按照遺囑,請求繼承房產,而女兒卻說自己不知道遺囑的事,不知道遺囑內容,認為該遺囑無效,張某的房子應該有她一份,因此將張某兒起訴到法院。
  • 這起千億遺產案中,多份遺囑誰才有效,最後這幾點起決定作用
    只要滿足上述三個條件,自書遺囑就是有效的,可見見證人並不是自書遺囑的必備條件。另外,由於法律知識及書寫規範等原因,在很多情況下,遺囑不僅沒有起到明確分割財產的作用,還帶來了一系列理不清的問題。根據最高院的統計,在所有的遺產繼承糾紛案中,就有超過60%的遺囑被認定無效。遺囑雖看似只是一份簡單的文書,但其中涉及到的法律問題卻不少。
  • 立遺囑需要注意什麼問題,遺囑有哪些形式,徐律師幫你來解讀
    但我們也應該認識到法律對於遺囑格式、種類、內容等均有嚴格的要求,各類遺囑的書寫一定要嚴格按照《繼承法》規定進行書寫,否則可能會被認定無效。因一份遺囑可能就關係到價值幾百萬的房子的歸屬,遺囑如被認定無效,可能給繼承人帶來更大的矛盾,反而不如一開始就沒有立遺囑。
  • 民法典救救我丨自書遺囑怎麼寫才有效?
    如今上了年紀,想著趁頭腦清醒,交代清楚身後事,於是他自己一字一句地手寫了一份遺囑,落款處鄭重地蓋上了自己最心愛的篆刻印章。可是當他和老朋友說起此事時,卻被告知這樣的遺囑無效,必須要親筆籤名才可以。老德反駁道,「我這印章一蓋,能讓一幅書法作品價值千金,怎麼可能蓋了沒用呢?」民法典呀,救救我吧!
  • ...婚前房產被抵押,竟是丈夫找了個酷似自己的人去籤字!法院判了
    因無法勸服妻子將其婚前房產做抵押借款,他找了個長相酷似妻子的女子,將冒牌的妻子帶去了公證處……這是浙江杭州蕭山法院近日審結的一起確認合同無效糾紛的「奇葩」案件。阿美、大勇二人經人介紹認識,相處了幾個月後登記結婚。
  • 竟是丈夫找了個酷似自己的人去籤字!法院判了
    近日,蕭山法院審結了這起「套路連連看」的案件,確認相關合同無效,並披露了更多細節。一份外省的公證書暴露了丈夫的「秘密」阿美、大勇(均為化名)兩人是經人介紹認識的。大勇不僅在合同的借款人處籤字,還作為受託人在抵押人處代阿美籤了字。隨後,大勇又利用手中的相關證書,辦理了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之後,為了避免阿美懷疑,大勇找人偽造了沒有抵押登記記載的房產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偷偷放回了家中。得知真相的阿美對此無法接受,立即向公安機關報了警!
  • 遺囑怎麼寫法律才具有法律效力,個人自立遺囑範本
    綜上,不同的遺囑形式,所生效的條件也各不相同,遺囑人要根據自己訂立的遺囑類型及其相應的生效條件,做好對應的準備工作,才能讓自己所訂立的遺囑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七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 聽聽法官怎麼說
    在繼承的優先順序上,有遺贈扶養協議的優先考慮,遺囑或遺贈次之,均無上述情況或者出現上述繼承方式無效的情形,則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法定繼承又稱無遺囑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沒有留下遺囑,其個人合法遺產的繼承由法律規定的繼承人範圍、順序和分配原則進行遺產繼承的一種繼承方式。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二順序法定繼承人。
  • 遺產繼承中立遺囑人和其他見證人未親筆籤名的代書遺囑是否有效?
    遺囑的形式分為很多種,多人口頭見證、影像遺囑、書面遺囑、他人代書立遺囑人和見證人籤字捺印等等,這些遺囑形式中,共同點都是立遺囑人主觀意願的表達,而今天法岱律所的律師想跟大家講一講,立遺囑人和其他見證人未親筆籤名的代書遺囑是否有效。
  • 自己在家寫的遺囑,如何才能有效,看完你就懂了,建議收藏!
    自己在家寫的遺囑,這在法律上屬於自書遺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籤名,註明年、月、日。這是法律關於自書遺囑的形式要求,必需是本人書寫並籤名,同時註明日期。這樣的遺囑就是有法律效力,法院也是會認可的。當然,立遺囑的是要處於正常的狀態。特別說明一下,《民法典》還新規定了一個列印遺囑。畢竟現在電腦手機已經相當普及,多數人也已經習慣電腦打字。所以列印形式的遺囑已經相當普遍。
  • 父母的房產遺囑怎麼寫
    父母的房產遺囑怎麼寫獨生子女家庭,獨苗一根,沒有遺囑辦不了公證,想去法院打官司連被告都找不到。與多子女家庭相比,獨生子女家庭立遺囑的理由似乎少了一個,但殘酷的現實並不讓人覺得輕鬆。獨生子女繼承遺產時,面對各種紛繁複雜的手續,怎麼順利繼承,怎麼消除隱患,如果沒有遺囑,很多都無法辦理。別說少花錢多辦事,到時候可能有錢都不知道怎麼花,存款取不出,房產過不了戶,有錢也沒用,事情永遠辦不了。獨生子女家庭,雖然少了兄弟姐妹分家爭產的煩惱,但因此增加的法律難題,卻只會更多,不會更少!
  • 聽聽他們怎麼說
    聽聽他們怎麼說 2020-06-24 03:16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微分享│如何立遺囑才能不讓「身後事」變成「麻煩事」呢?
    02 代書遺囑 代書遺囑又稱"代筆遺囑"。因遺囑人不識字或因生病等不能書寫,又或者不願意自己書寫的而口述內容,委託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須經合法證明屬實。
  • 「民法典時代」的公證遺囑
    遺囑經公證後,即使遺囑人的想法發生變化,只要公證遺囑未被撤銷或變更,就必須按照公證遺囑執行。《民法典》廢除了關於公證遺囑效力的優先規則,公證遺囑效力不再具有優先性。新規定確立了遺囑效力的判斷標準即以遺囑人的最後意思表示為準,不再考慮遺囑是否屬於公證遺囑。遺囑人可以通過其他遺囑形式變更、撤銷公證遺囑。
  • 丈夫突患重症留下孤兒寡母,千萬遺囑竟是如此分配……
    婚後要跟父母分開住對於這樣的要求毛先生滿口答應可就在2012年底兩家開始商量結婚細節包女士才發現愛人對自己撒了謊>毛先生的父母和姐姐姐夫都來到上海照顧毛先生這時毛先生父母和包女士也摒棄前嫌 共渡難關雖經多方努力毛先生還是因病情過重醫治無效去世
  • 自書遺囑符合哪些條件是有效的,自書遺囑有效的條件是什麼?
    自書遺囑,是指遺囑人親筆製作的書面遺囑,遺囑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根據自己的意志對死後的財產預先做出處分。不過,不管遺囑人通過什麼方式立遺囑,都應該符合一定的條件才有效。那麼自書遺囑符合哪些條件是有效的,自書遺囑有效的條件是什麼?
  • 業績不達標,竟被要求活吃蚯蚓?!聽聽法律人士怎麼說
    A員工的維權方式也很多,可以向工會檢舉、向勞動監察舉報、勞動仲裁、法院訴訟等等,還可以直接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果自己權益遭到侵害,作為員工,完全可以依法依規據理力爭,而不是忍氣吞聲、逆來順受,這樣只會令用人單位愈發囂張,適得其反,要學會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 扯蛋:只因警察證過期竟被法院判定處罰無效,什麼神邏輯
    近日,一份來自某法院判決書中,因為辦案民警的警察證過期而判定公安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無效,而其依據居然是來自公安機關內部制定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證使用管理規定》。此案被披露上網後,立刻引發大量網友圍觀點評。這是一起去年的賭博案件,當地公安機關查獲參賭人員後,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涉案人員分別予以拘留和罰款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