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耀坤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第五章)其意是:天地不理會世上的仁,在其看來,萬物就是祭神用的稻草狗。聖人若不理會世上的仁,在他眼裡,百姓猶如祭神用的稻草狗。「仁」是老子《道德經》裡的核心價值觀,「仁」的真諦即是愛物愛人!「仁」是中國人自古以來的一種倫理觀念,是中國古代一種含義極廣的道德範疇,在老子以後,以及道家、儒家將其發展成為中國古代重要的道德標準、人格境界及哲學概念。
從「仁」字的字形來看,它是從人從二,也就是說人們應互存、互助、互愛的意思,故其基本涵義就是指對他人的尊重和友愛。老子把仁的學說施之於政治,形成仁政說,這在中國政治思想發展史上產生了重要影響。老子對天地不仁,聖人不仁所產生的後果告誡了我們,因此在上者若不仁,在下者(百姓)就會成芻狗。
老子對掌權者是施仁政或暴政,在《道德經》裡有著清楚的分析:
「太上,不知有之;其次,親而譽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貴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第十七章)
其中之義:至高至善的掌權者,人們仿佛感覺不到其存在。次一等的,贏得人們的親近讚譽。再次的,使人們畏懼害怕。更次的,遭人們侮慢輕蔑。信實不足,才有不信。悠悠然大道之行,無鬚髮號施令,大功告成之後,百姓都視之為自然而然的事,百姓都說:我們本來就應是這樣的!
老子要求掌權者要成為聖人,自己必須做到: 「聖人常無心,以百姓心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聖人在天下,歙歙焉,為天下渾其心,百姓皆注其耳目,聖人皆孩之。」(第四十九章)即是聖人沒有一己之心,而是一心為了百姓的心。良善的人,以良善待他;不良善的人,也以良善待他,從而結出良善的果子。信實的人,以信實待他;不信實的人,也以信實待他,從而結出信實的果子。
聖人在天下,以其氣息使人心渾然純樸。百姓們全神貫注,凝視凝聽,聖人則把他們當嬰孩看待。
《道德經》裡老子對國家的治理,提出一個最為重要的觀念——無為而治。
「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
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人多利器,國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盜賊多有。
故聖人云:『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第五十七章)
用現代語言解釋:治理國家要用正道,用兵打仗要用奇變,治理天下要不有意做什麼事。也就是要掌握正變與無為之道。
我什麼知道應該如此呢?根據我今日所見的情況。現在的天下充滿著忌諱,有太多的教條,但是百姓卻更加貧窮;百姓有太多的權謀計較,國家政治卻更加昏暗;人們有太多的技能智巧,離奇古怪的東西卻越來越多;法律命令越來越清楚,盜賊卻照樣非常眾多。
所以,聖人說:我不憑個人私心去做事,但百姓能自然生化;我喜歡清靜虛靈,但百姓能自然按正道而行;我不有意去做事,但百姓能自然富裕起來,我沒有個人慾望,但百姓能自然保持其質樸的本性。
「治人事天,莫若嗇。
夫為嗇,是謂早服;早服謂之重積德;重積德則無不克;無不克則莫知其極;莫知其極,可以有國;有國之母,可以長久;是謂深根固柢,長生久視之道。」(第五十九章)
君王治理百姓、運用天道,沒有比節制收斂更好的。所謂機制收斂,這就是說要早些按天道做事。早按天道做事,就是要不斷積蓄道德;不斷積蓄道德,就無所不勝;無所不勝,就沒有人知曉道德的極限;沒人知曉道德的極限,就可以擁有國家社稷。
能夠擁有了治理國家的根本道理——大道,就可以使國家更加長久,這叫做根深蒂固,是保持生命長久、保持明察的總原則。
可以說,《道德經》是世界上最早提出的用百姓(民眾)自己治理國家的寶典。
老子的「無為之治」不是消極的,不能理解為無所作為的「政息」與「不治」,而是「為無為,則無不治矣」。 老子認為,無為之治對領導人的要求就是需要無為,好靜,無事,無欲,在這種不擾民的政策下,百姓才能知足常樂。使老百姓能安居樂業並達到自化,自正,自富,自樸。就如道德經中所講到的,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說明統治者只需要為百姓提供自隨其生的環境,則百姓就會妥善的處理好自己的生活。這樣引導民眾,是對百姓的尊重,才能提升百姓的人文素質。老子認為無為之治還需要不爭,不言,不召。在道德經七十五章中說道:天之道,不爭而善勝,不言而善應,不召而自來,繟然而善謀。論證了無為之治是在天道下的最好的政治制度。
其實,老子的無為之治的目的,是讓當政者少管或不管民眾自己的事務,儘量讓民眾自己管理。老子對君主有很高的道德要求,君主應大公無私與天道同德。人君應胸懷坦蕩,如水之善利萬物,人間事皆可為,唯不能與民爭利而為之。人君有時候需要的是體道而行事,當在無為之治的社會中,如人心不穩,人君便要以道意鎮撫;只要是按照天道理則行事,則不安定的因素就會被消解,無為之治的社會又恢復安寧。
老子的無為之治,這裡的「為」可以理解是一種作為,「無為」也可以理解是一種不作為。法律上有「作為」的義務,也有「不作為」的義務。「為無為」就是要求統治者履行「作為或不作為」的政治義務,即是不插手、不幹預、不代替、不包辦本屬民眾自主的事務。只有這樣才能做到「無不治矣」,才能實現「太上,不知有之。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的理想社會。至善至美的統治形式,即是人民自己感受不到統治的存在。
老子的無為之治主張為政者要做到:
(1)「無心、無思;無口、無言;無手、無事。」即是不代替民眾思考,不代替民眾講話,不代替民眾辦事。讓民眾自己自由地,獨立自主地思考自己的問題,發表自己的看法,處理自己的事務。
(2)讓民眾要相信「自思、自言、自理」是上天所賦予每個人最基本的做人的權力。
(3)讓民眾懂得「能自思、能自言、能自理」是上天所賦予每個人最基本的做人的靈性。
老子認為民心普天之下只有一個,那就是民眾自己的心,而朝廷的心,天子的心,州縣長官的心,皆為「另心」。「非我族類,其心必異」,而不論小數統治者怎樣自我標榜,是為民眾謀福利。他們也只是先考慮到自己利益。民眾,也只有民眾自己才最能想其所想,急其所急,才能「代表好,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自己的利益。老子所講的無為之治的社會,就是希望建立一個由民眾「自主」、「自治」的理想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