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世紀末,新興的海上強國荷蘭派人來明朝請求通商,由於荷蘭並非明朝傳統朝貢貿易體系中的國家,所以被拒絕。
不死心的荷蘭,在明朝商人李錦的建議下,於萬曆三十二年,出兵佔領澎湖,企圖據此逼迫明朝同意通商請求。
澎湖是漳州和泉州的海上門戶,位置極其重要,元朝時期曾於此設置澎湖巡檢司,管轄澎湖和琉球。
明朝建立後,派部隊駐防澎湖,但由於物資供應和氣候等諸多問題,澎湖的明朝守軍每年僅在春秋二季駐守5個月,其餘時間無一兵一卒。
明朝商人李錦對此心知肚明,在他的出謀劃策之下,荷蘭人在明軍離開之時,趁機佔據。
明朝得知荷蘭人佔據澎湖後,並未同意通商,而是立即派福建都司沈有容率領戰船50艘進攻澎湖。
荷蘭人見明朝船多勢眾,不敢抵抗,立即登船離開,明軍兵不血刃收復澎湖。
天啟二年,荷蘭捲土重來,再次佔據澎湖,築城和修建堡壘,企圖將這裡建立成海上基地。
於此同時,荷蘭人還派出艦隊到福建沿海一帶燒殺搶掠,荷蘭船長威·伊·邦特庫撰寫的《東印度航海記》中詳細描寫了荷蘭在福建沿海燒殺搶掠的情形。
更令人髮指的是,荷蘭人將在沿海抓獲的1000多中國人帶到澎湖,為他們築城做苦力,導致500多人死亡,剩餘的則被東南亞和販賣到其他地方。
囂張跋扈的荷蘭,甚至派艦隊公然封鎖漳州港口,切斷海運。
面對荷蘭的步步緊逼,明朝沒有像後來的清朝一樣卑躬屈膝,割地求和,而是選擇武力收復失地!
儘管當時明朝與後金連年徵戰,大批部隊損失和被牽制在關外,但明熹宗依然以「紅夷狡詐,為患方深」為由,詔令福建巡撫南居益出兵徵討。
天啟四年,福建明軍集中起一萬餘人,搭乘戰船200餘艘,包圍澎湖。
澎湖荷蘭人大約有900餘人,人數雖少,但是船堅炮利,火器先進,遠勝於明朝。
明軍經過幾次攻擊,給荷蘭人造成較大殺傷,到了七月,參與的荷蘭人大部分投降,一小部分乘船逃到臺灣。
至此,被荷蘭人佔據兩年多的澎湖重新回到中國懷抱。明朝人感嘆:復祖宗百年疆土,弘敷遠略,舒廟堂宵旦焦勞,有如今日者哉!
荷蘭軍官高文津被押解到北京,明熹宗下令將其處死,並「傳首各邊,以昭示天下」。
早在此戰之前,明朝已經通過打撈荷蘭沉船的方式,獲得荷蘭先進武器,派人送到北京,進行仿造,澎湖荷蘭軍官高文津為促使明朝同意通商,也曾派人進獻過一些武器。
當時明朝雖然認為荷蘭火器犀利,卻並未在戰場上與其交手,仿造熱情並不高,經過這次戰鬥,荷蘭武器給明軍造成重大損失之後,明朝痛定思痛,開始不遺餘力進行仿造,並不斷改良,最終製造出讓後金聞風喪膽的「紅夷大炮」。
戰後,明朝意識到澎湖的重要性,將守軍增加到2000多人,並且改為全年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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