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福建省龍巖市武平縣捷文村10個村民盜伐林木,其中7人被判刑罰款,一經宣判,不少村民四處躲藏,讓林區亂砍濫伐屢禁不絕的現象由「暗疾」成了「明瘡」。
隨著林權制度改革,武平縣法院推出「林農法制夜校」等一系列舉措,經過近30年的標本兼治,讓「全國林改第一村」的金字招牌閃耀在閩西的綠水青山。而這是龍巖市兩級法院打造的生態司法品牌園地裡的鮮花一朵。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龍巖是著名的革命老區,這裡山多林密、三江發源、礦藏豐富、自然保護區遍布。如何讓生態保護理念成風化人,內化成為根本遵循?龍巖市兩級法院自建院之初,就發揚滴水穿石的精神做生態環境保護的守護者,形成了生態司法「五器」保護模式和生態審判「三三」機製做法,為水綠、山青、天藍和美麗龍巖畫卷不斷鋪展作出了突出貢獻。
善提煉,鑄造生態司法「五器」
8月26日上午,武平縣下壩鄉美溪村村委會門口,早早聚集了一眾村民,都在看啥熱鬧呢?原來是武平法院要在此巡迴審理一起濫伐林木案,大伙兒都是過來旁聽學習!
法徽一掛,橫幅一拉,幾張桌子一擺,經過簡單的法庭布置,「現在開庭……」隨著清脆的法槌聲響,庭審正式開始!
「武平森林覆蓋率高,林業資源豐富,仍有一些群眾法律意識淡薄,任意砍伐林木,此舉不但破壞了森林資源,還可能構成違法犯罪。我們寓教於審,讓村民零距離接觸法庭、感受法律威嚴。」經辦法官林權斌介紹道。生態司法審判不同於其他案件,絕非在法庭一錘定音即可,要讓保護生態的底線更加明晰,讓群眾可觀可感。
審判不忘普法,這是2016年以來龍巖中院審結各類生態環境案件445件中的一個典型案例。在龍巖,生態審判的法官都有另外一個身份:法治老師。
就拿最早開辦的武平林農法制夜校來說,作為全省首家「林農法制夜校」,自2012年開辦至今,由武平縣法院生態資源審判庭、行政庭、民事庭的4名法官組成教員隊伍,課程設置上選擇林農相關的法律,涵蓋《村民組織法》《土地承包法》《林業政策法規》等多項內容。武平縣法院分管領導介紹說,通過結合身邊的典型案例以案說法,在生態環境整治、生態保護、生態經濟發展中明確法律紅線。
近年來,龍巖中院充分研判轄區生態建設形勢,在全省率先成立生態資源審判庭,積極開展生態司法「一院一品」創建工作,全力推進生態審判工作成為生態整治的「助推器」、生態保護的「穩壓器」、生態經濟的「伺服器」、生態和諧的「調節器」、生態管理的「預警器」,逐步形成一批具有龍巖特色的生態司法工作模式,被媒體譽為「龍巖樣本」。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創立司法「五器」生態保護模式被國家環境保護部與中國法學會組織評定為「生態環境法治保障制度創新事例」優秀事例。
重保護,打造生態審判「三三制」
面對以往生態環境破壞案件,被告人刑滿釋放後,被毀山林仍是一片荒山、林木所有人得不到實際賠償的「一判三輸」難題,龍巖市兩級法院以生態案件審理為基石,不斷拓展審判職能。
「看到樹苗已經高出我大半個頭了,林地的生態功能基本恢復。」當年經辦該案的侯法官回憶道。2015年8月,李某先後取得長汀縣古城鎮某山場的林木所有權。之後,他見財起意,未經林業主管部門許可,擅自採伐林木牟利。經司法鑑定,李某採伐林木3782株,面積為392畝,林木資產價值3.47萬元。
「要是之前的判罰,李某會被判處兩年左右的實刑,早就到監獄服刑了。」承辦法官通過遵循「三三」工作機制的要求,通過實地查看,製作《生態損害程度調查表》,查清李某行為的破壞程度、家庭狀況等,作為量刑時的重要參考。
「我會用種樹來彌補過錯。」李某交納了生態恢復補償履約保證金,並籤訂了《復綠補植及撫育協議書》。2016年9月,法院以濫伐林木罪對李某作出了緩刑的判決。同時,要求李某就地「補種復綠」。此後,法院與檢察、公安、林業等部門聯合對生態恢復情況進行監督,落實判決要求。
這是龍巖法院自九十年代在全省率先通過裁判創設「復綠補種」修復模式後,探索以「庭前三調查」「判前三落實」「判後三督促」為主要內容的生態審判「三三」工作機制,推動了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一片片被毀山林重新披上綠衣,違法者也在補種復綠中,完成救贖。
目前,龍巖法院共適用「復綠補種」411件,共發出「補植令」、「撫育令」152份,責令涉林刑事被告人補種、管護林木面積45204餘畝,有效修復了被破壞的生態、森林環境。「三三」機制被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組簡報刊載並在全國法院推廣,更在2019年被載入中組部精選的生態文明建設案例之一。
創機制,匯聚「生態司法+」效應
千淘萬漉雖辛苦,經過數十年的呵護,龍巖生態司法品牌蔚然成林,結出了眾多碩果,創新完善「生態司法+」修復、聯動協作、多元解紛等機制。
龍巖市中級法院自2013年推動「一院一品」生態司法保護品牌建設形成新羅法院龍津河治理、永定法院「打非治違」、上杭法院礦業環保聯動與黃潭河治理、武平法院服務林改、長汀法院水土流失治理、連城法院和諧林區、漳平法院生態小鎮建設等「一院一品」工作品牌集群,有效助力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2017年5月,通過不斷地紮實提升生態司法品牌內涵,制定出臺《關於進一步提升生態司法品牌工作的實施方案》,持續探索「生態司法+」品牌新亮點,實現了審判鑄就品牌,品牌引領審判的良性循環。
2018年7月至2018年8月底,邱某榮、胡某勇等人違反國家關於危險廢物管理的規定,在未開具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的情況下,聯繫貨運駕駛員將浙江境內的工業固體廢物運至龍巖市新羅區、永定區境內非法傾倒、處置,非法處置的工業固體廢物約2559噸。永定區檢察院對上述各被告人的行為涉嫌構成汙染環境罪提起公訴。
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法院以汙染環境罪分別判處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十個月至四年不等,並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至12萬元不等。宣判後,各被告人均不服,分別提出上訴。4月21日,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守護綠水青山工作中的這一抹亮色只是生態保護路上的一些星點,在保護生態的永恆進程中永遠沒有終點線。
「今年是『兩山』理念提出15周年,我們將以生態環境審判專門化建設、生態司法機制探索、生態保護共治體系構建為抓手,紮實推進生態環境審判工作,為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龍巖片區建設提供有力司法服務保障。」龍巖中院生態資源庭庭長丁斌堅定地表示。(記者陳章群通訊員林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