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些不願還錢的老賴,法院一般都會對其採取一些措施,如限制高消費,強制執行等。在大多數人眼裡,老賴都是一些上了年紀,有逃債經驗的人。但近日網上曝出,河南鄭州金水法院的執法人員,將一名只有9歲的兒童劃為「老賴」,被限制了高消費,此舉引發了很多人的熱議。
12月16日,金水法院發布致歉聲明,稱對案件進行複查後,將9歲兒童劃為老賴的行為與立法精神與執法理念不符,是錯誤的,目前已解除限制消費令,並向廣大市民道歉。據了解,8年前,女童曼曼(化名)的父親,因為殺害妻子與嶽母被判死刑,遂賣房,後買主王先生交55萬購房款後房子未能成功過戶。2020年10月,法院終審判決9歲的曼曼需要「替父還債」55萬元,11月25日被限制消費。
該事件發生後,曼曼的養母表示不想賴帳,但需要弄清楚資金去向,不能讓曼曼不明不白被限制消費還背上55萬元的債務。金水法院通過複查,在12月15日解除了對曼曼的限制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