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銀保監會財險部向華海財險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華海財險及法人趙小鳴因向監管部門提供虛假材料,公司治理不規範問題被罰款合計61萬元並警告。
經查,華海財險的主要違法問題存在於兩方面。一是向監管部門提供虛假材料,處罰決定書顯示,2016年5至8月,華海財險相繼向原保監會報送了增資申請材料,分別是華海〔2016〕195號和245號文,申請青島神州萬向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神州萬向」)增資6000萬元,文件顯示籤發人為趙小鳴;華海〔2016〕303號和358號文,申請青島樂保互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樂保互聯)增資1.2億元,文件顯示籤發人為華海財險法人趙小鳴。
經過調查,上述材料存在虛假的問題包括,一是原保監會2017年查實神州萬向和樂保互聯的納稅證明系偽造;樂保互聯出具的關聯關係聲明反映其與華海財險其他股東、投資人無關聯關係,但其股東王麗和神州萬向大股東邵強為夫妻關係,故樂保互聯與神州萬向有關聯關係,其出具的關聯關係聲明與實際不符。二是2016年7月8日華海財險實際未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但樂保互聯增資材料中的《臨時股東大會關於增加註冊資本金的決議》和《2016年臨時股東大會關於修訂的決議》卻都記錄該日期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華海財險的違規行為還存在於公司治理不規範,其一,監事會運行不規範,未按照時間要求召開監事會。華海財險分別於2018年4月、2019年3月召開監事會,會議召開時間間隔超過6個月。
其二,行政處罰書顯示,華海財險信息披露管理薄弱,披露信息不真實、不完整。包括披露不真實信息,截至2019年12月9日,華海財險在2016年7月8日股東大會未召開的情況下,在官方網站披露了虛假的股東大會會議情況。同時,披露不完整信息。截至2019年12月9日,華海財險在官方網站未披露2016年8月16日召開的2016年臨時股東大會情況;未披露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召開的共3次股東大會會議出席情況及表決情況;未披露2019年8月30日召開的2019年臨時股東大會主要決議情況。
此外,華海財險還存在治理檔案管理混亂,存在材料造假風險的問題。
銀保監會指出,一是公司治理檔案缺失。華海財險2015年第一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2016年股東大會的會議檔案缺失。二是公司治理檔案保存散亂。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檔案使用文件夾散裝保存,未按每次會議單獨裝訂成冊,未連續編號。三是公司治理檔案要件不齊。檔案中未包含會議通知及董事的籤收回執,材料中僅有會議記錄,未將董事會議案等具體材料一併保存管理。四是股東大會、董事會籤字頁管理不規範。華海財險僅有3次股東大會和3次董事會籤字頁標註會議名稱,其他董事會、股東大會籤字頁均只標註「(籤字頁)」,未標註會議名稱及會議時間;華海財險除3次股東大會參會人員在籤字頁籤署日期外,其他均未在相關籤字頁籤署日期,客觀上存在材料造假的風險。
基於上述兩大違規行為,銀保監會對華海財險予以罰款51萬元,對於趙小鳴予以警告並罰款10萬元。
(責任編輯:李顯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