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我們接受的教育是做錯事就會受到相應的懲罰,可長大了卻發現,很多時候,對與錯的分界,沒有那麼清晰。
就拿打差評這件事來說,現在的你,還能毫不猶豫的想打就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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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差評,網上爭論最多的莫過於是否要給外賣員打差評。因為外賣員風裡來雨裡去的,很不容易,所以不少網友於心不忍,覺得「你錯過的只是一頓飯,而外賣員失去的是生存的希望啊」,呼籲對外賣員多些理解和包容。沒想到吧,給個評價還能遭遇道德綁架,很魔幻有沒有?
當然,有時候給差評,還關乎膽量與勇氣。因為一個差評,被商家電話轟炸、辱罵,那都見怪不怪了。甚至還能收到商家寄來的諸如刀片、骨灰盒、裹屍布等令人毛骨悚然的「禮物」。商家知道你的住址,你的手機號碼,細思極恐,給差評的時候,是不是要掂量掂量?
當人們還在爭論要不要給差評時,有些平臺,已經開始隱藏差評了。在淘寶購物,看「中差評」幾乎是下單前的必備步驟,9月23號,淘寶對個人店鋪評價系統進行改變後,「中/差評」標籤不見了,取而代之為「感覺不佳」。
但「中差評」只是短暫的消失了一下下,10月份又出現了。只不過這次回歸,變成了「中差評」合併展示。而淘寶天貓店鋪的評價系統裡早已取消「中/差評」標籤,只能通過評價頁面措辭委婉的灰色標籤來了解該商品的負面信息。
淘寶個人店鋪評價頁面
淘寶天貓店鋪評價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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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說到了淘寶,我們順便一起看看其他平臺的評價體系。
京東
首先來是阿里的頭號勁敵京東。其實京東的評價體系有點類似於淘寶天貓+個人店鋪的集合,在京東的商品評價頁面,可以看到有很多細分的標籤,也有中/差評,只不過比較隱蔽,需要滑動後才會顯示。另外,京東比淘寶多了個好評率,顯示在評價頁面的右上角。
拼多多
拼多多就厲害了,人家從誕生之初就沒有中差評選項。商品評價頁面的標籤也很少展示負面信息,還有「回頭客」一欄,可謂一派和諧。
外賣平臺
作為外賣平臺的兩大巨頭,美團和餓了麼的評分系統高度相似,與電商平臺相比,除了有標籤和差評,還多了味道、包裝和配送滿意度的評價,以及店鋪的綜合評分。
餓了麼評價頁面
美團評價頁面
打車平臺
以滴滴為代表的打車平臺的評分系統,則與上述評分差別較大,甚至有點刺激。因為在這類平臺,打分是雙向的,不光乘客可以給司機打分,司機也可以給乘客評分。但目前乘客無法看到自己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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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到,幾乎所有的主流平臺,都保留了差評通道。
為什麼大家這麼重視「中差評」?
因為在網際網路化的消費場景下,中差評不僅僅是表達自己真實購物體驗的渠道,還可以對其他用戶起警示作用,因此往往成為用戶決定是否購買的重要參考因素。
同時,由於其產生的巨大影響力,中差評也可以作為消費者督促商家提升產品質量、改善服務水平的有利武器。而這正是網絡信用評價的價值體現。
為什麼會有取消差評的呼聲?
有研究表明,中差評會影響電商發展。
2014年,天津師範大學一項針對網購信用問題的研究報告曾指出,以淘寶為代表的「差評體系」沒有考慮買家信用問題,導致買家評價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隨意性,更直接催生了「職業差評師」的出現,這些活躍於淘寶的職業差評師演變成為了「損害競爭對手信譽」的工具。
某種程度上來說,中差評賦予的權利成了某些居心不良者的「信用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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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對於這樣看得見摸不著的網絡交易,我們到底需要怎樣的評價體系?
放眼國內,有一些平臺的做法可圈可點。
比如上面提到的以滴滴為代表的打車平臺,司機端可以發起關於乘客行為的評價,這樣就會產生雙向淘汰機制,司機如果得分較低,會接受來自系統的懲戒,這種評分成為用戶信任司機的前提,同時司機對客戶的評價則會影響平臺對客戶的派單順序,從而制約乘客隨意打差評的行為。
拼多多雖然沒有中差評選項,但卻特別強調「熟人關係」,很多第一次接觸拼多多的用戶,都是通過親朋好友的分享連結。在今年2月,拼多多又上線了拼小圈功能。在成為「拼小圈」好友後,可以看到對方買了什麼東西,評價如何。熟人的真實使用感受比陌生人的評價更容易被信賴。
「拼小圈」界面
再看國外,有著完善信用體系的美國,在電商評價體系上的做法也值得我們借鑑。
不同於國內電商平臺自定評價規則,在美國的電商市場中,大部分評價體系是由私營或半國有性質的專業信用評級企業來獨立運作並主導。
再加上美國網民的網購習慣以信用卡支付為主,信用卡記錄了持卡人的社會安全號碼,與個人徵信資料庫直連,所有交易數據均可被信用局記錄。
引入第三方專業信用機構,再加個人信用記錄加持,極大地提高了評價的真實性與可信度,同時也遏制了刷好評刪差評等濫用信用評價的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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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再回到文章開頭的糾結裡,還能不能安心的打差評?這個問題的癥結其實在於當前的評價體系不夠細化完善,沒有足夠的評判標準去約束買家、賣家、平臺方的行為。
就比如給外賣員打差評,其實並不是針對外賣小哥,本意是為了讓送餐流程更快速,但這差評的後果卻由小哥一人承受,作為規則制定方的平臺不受任何影響。因此,大家才會對小哥報以同情。
所以我們最需要解決的,不是取消差評,而是建立一個更為完善的網絡信用評價機制。
擁有外部評價制度
《電子商務法》第 39 條提出「建立健全信用評價制度」,同時第70條提出「國家支持依法設立的信用評價機構開展電子商務信用評價」, 從立法者角度出發是支持並鼓勵第三方信用評價機構對電子商務進行更為客觀的電商信用評價。而獨立的外部評價機構,也能夠更好的對網際網路消費場景內的每一位參與者進行約束。
細化完善評價標準
對於中差評,給出明確的認定標準,同時消費者在做評價時,需要提交初步證據和基本理由,否則將不會顯示在評價統計中。
增加信用信息公示力度
可在商家頁面加入信用查詢入口,消費者可第一時間了解此商家信用評分、懲戒信息等,保障消費者知情權,提高商家的聲譽成本。
給予信用修復機會
評價的本質是為了更好的改進,所以對於因為中差評被降級的商家,要給他們修復的機會,而這個機會,並不僅僅是讓買家刪除/修改中差評。
未來,期待我們可以放心的做出消費評價。
我們給的每一顆星星、每一個分數、每一句評價,都是基於消費體驗的真實反饋,而無需去考慮道德或安全等問題。
參考文獻
[1]網絡虛假信用評價的法律規制研究. 李響
[2]淘寶找不到中差評了,這還怎麼買東西. 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