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後,誰拿到了樓市的話語權?
深圳有豪宅業主直接加價130萬,
還賣了……
出品/ 深圳樂居ID:szhouse
作者/ 陳文青
號稱史上最嚴的深圳樓市調控政策「新深八條」落地後,以南山、寶中、龍華等為代表的西部區域,其二手房市場反應迅速,買賣雙方正在經歷新一輪「地位轉換」好戲。
上周樂居在「你怎麼看新政後的深圳樓市」調查中,有29%的人持觀望態度,而35%的人認為成交和價格都會走低,認為需要趕緊買房的僅僅為9%。
同時,中國證券報記者從某頭部地產中介獲悉,據其客戶回測數據,35%客戶不滿足落戶滿3年且社保滿3年的購房條件,預計二手房成交量或降逾三成,回歸平穩水平。
長期保持了一二手房倒掛的深圳樓市,新盤仍然會受到關注,但部分人因新政頒布後,失去了本來擁有的房票,買房被迫中止。
有中介表示,新政來得迅猛,位於坪山等地的仁恆、君勝等多個盤,都發生了「看房路上失去了購房資格」的戲碼。
這一場樓市的「cosplay」,在深圳的二手房市場可能還要繼續上演。你以為是業主降價求售?降價250萬甩賣?
今天說的這個例子裡,不存在!
房票珍貴,業主新政後返價130萬
失去購房資格,受牽連的不僅僅是買家,還有賣家。你以為是二手房難賣?不,是賣更高的價格!
永遠不要低估深圳土豪們的視野,「周瑜黃蓋」的故事還在繼續。
7月份新政後仍有返價,且成交的例子。
深圳福田一位豪宅業主將手中一套豪宅賣出,在7月15日新政出臺後仍加價130萬,以4000多萬成交。
對於豪客來說,並非首付比例的變化帶來的成本上漲,更非新政後新增的豪宅稅問題,那是什麼原因,買家仍然買下這套房源?
原來,剛好遇到新政出臺,準備賣了再換房的業主,賣掉房子會因此失去一個買房資格。
在原有的報價基礎上增加百萬的報價,這個家中有多套房的業主認為賣一套少一套,趕上深圳樓市新政,賣了目前家中就沒人有資格再換一套了。
房子歸屬在其只繳納了兩年社保的兒子身上,7月15日之後,家裡想換房的,卻沒了房票。要買商品房,需要再等幾年。
最終,這是一張房票的價格,130萬。
深圳房地產後市如何,依然會涼一段時間?
多個中介表示,現在朋友圈裡「推的都是公寓」,深圳新政出臺後住宅房票緊缺,便造成了現在的局面。
新政影響還沒體現在二手房住宅周成交上(圖源:灣區買房寶典)
「不受新政影響」成了不少深圳公寓的推盤口徑。
深圳調控收緊,在傳了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後終於落地,毫無疑問系市場過熱的原因,「一天一個價」的情況讓很多剛需購房者很無奈。
我國房地產調控的關鍵詞仍是「房住不炒、因城施策」。
7月以來,多個城市陸續發布政策給樓市降溫:
杭州發布新政,人才優先購房限售5年,搖號加大傾斜「無房家庭」;
東莞則規定房價限漲幅、限精裝修造價上限等;
寧波也將限購區域範圍擴大至「市五區」。
資深業內媒體人朱羅紀表示,深圳通過這次新政表達了非常強烈的對外地投資型購房的不歡迎態度,超出市場預期。
主要特徵依然是以需求管理、短期幹預為要點,對於短期市場會有穩定的功效。
合富輝煌顧問廣深莞區域副總經理兼深圳公司總經理李舉明認為,新政針對的是「有錢人」,對高端市場有影響。
深圳現在目前買多套房、假離婚,用其他的手段來規避政策比比皆是。政策出臺後,新入戶、假離婚、短炒的投機客群將會減少,同時二手房市場放盤量會減少,樓市會降溫。
但對於真正的剛需影響不大。
雖然壓制需求能帶來短期的市場效應,但是深圳房地產需要更持久的引導。
他呼籲,短期幹預一定要與長期治本策略相呼應,深圳要努力提高住宅用地佔比,縮減商辦工業比例,儘速增加商品住宅供應。
附深圳715新政變化及細則解讀:
製圖:芸子、黃國斌
新政細則官方問答如下:
一、已在本市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滿5年但入深戶未滿3年,是否具有購房資格?
答:有。深戶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入戶未滿3年的,在符合其他購房條件前提下,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5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按照《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辦〔2016〕28號)第四條有關規定,限購1套商品住房。
二、購房之日前3年內有多次離婚記錄的,婚姻狀況是否只追溯最近一次離婚?
答:不是。購房之日前3年內有一次以上離婚記錄的,其擁有的住房套數按購房之日前3年歷次離異時家庭總套數之和計算,即追溯3年內所有離婚記錄。
三、《通知》實施前,已支付購房定金或購房款,但是還沒有網籤,是否受該政策影響?
答:2020年7月15日前(不含7月15日),已支付購房定金、部分或全部購房款(不含現金支付),並能提供銀行、支付寶、微信等轉帳有效憑證的(轉帳憑證須有「購房款」「購房定金」等字樣,或提供其他可以證明交易真實存在的證據),視為已經辦理網籤。
提供上述材料申請辦理預售合同備案或不動產權登記手續的,應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提出申請。
四、深戶年滿18周歲,但之前購買的是少兒醫保,可以買房嗎?
答:不能買房。《通知》規定的社會保險證明,是指在本市就業繳納的社會保險,不包括少兒醫保。
五、符合購房條件的家庭或個人的未成年子女可以買房嗎?
答:不能買房。由於未成年子女無法按照《通知》要求提供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故不可購買商品住房。
六、夫妻雙方只有一個人符合購房條件,購房後如何辦理產權登記?
答:夫妻雙方只有一個人符合購房條件的,購買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記在符合購房條件的一方或雙方名下,不得單獨登記在不符合購房條件一方的名下。
七、我已入戶滿三年,2018年前已經繳了3年以上社保,但2019年中斷一年,今年又開始繳,這種情況還能買房嗎?
答:不能買房。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須在本市落戶滿3年,且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3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
八、我是深戶並已繳3年以上社保,現在我退休了,無法繼續繳納社保,是否可以購房?
答:深戶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在本市落戶滿3年,且在本市退休,如能提供退休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3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且符合其他購房條件的,可以購買商品住房。
九、深戶已繳3年以上社保,因工作調動等原因導致社保斷繳,是否可以買房?
答:不能買房。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須在本市落戶滿3年,且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3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
十、貸款記錄和名下房產都是指深圳本地的嗎?外地的算嗎?
答:家庭和個人在全國範圍內的住房貸款記錄都算,房產記錄限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
十一、港澳臺人士是否適用《通知》?
答:港澳臺人士購房,仍按照有關政策執行。符合購房條件的港澳臺人士申購熱點樓盤時,還需按照《通知》第五條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