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看相片,這是一位普通少年,留著和所有同齡人一樣的短髮,戴著一副黑框眼鏡,眉清目秀,看模樣,長大後一定會是一位氣宇軒昂的人物。只是,再也沒有人看到過他長大的樣子。再過幾天就是他離開我們整整20年,在1988年3月13日,他留給人們一個倔強的烈火中的身影,再也沒有走出來,他就是曾經家喻戶曉的小英雄賴寧。然而,如今他的照片卻早已從學校的牆上紛紛摘下,他的雕像也慘落荒野無人問津,原因到底為何?
回顧當年賴寧救火場景,他所在縣城附近的山林因為電線短路引起大火,當時風也很大,所以山火迅速蔓延。如果不趕快想辦法遏制火勢,不遠處的衛星電視轉播臺和石油公司油庫就會陷入火海。在家中樓下玩耍的賴寧看到遠處山上濃煙滾滾和沖天的火光,他毫不猶豫地就向山火處跑去,年僅15歲的他毅然加入救火大軍。然而,火勢直到天快黑了還是沒有絲毫控制的跡象,為了學生安全考慮,現場救火指揮部安排汽車命令把所有參與救火的學生全部送下山。只是,汽車開到半路,賴寧看到山中洶湧的大火,不顧阻攔,堅持跳下車,拿上松枝,又衝進了救火的隊伍……
大火被撲滅了,3500餘畝的森林保住了,衛星電視轉播站和石油公司油庫也保住了。但是賴寧卻永遠留在了那片被山火焚燒過的森林中,右臂緊緊地挽住一顆小松樹,額頭朝向山坡,眼鏡不見了,左手撐著地,右腿仍然保持著向上攀登的姿勢。年僅15歲的他為了撲救山火獻出了自己寶貴的生命,他英勇無畏的事跡被全國的電視臺、報紙、雜誌等各種媒體紛紛報導,共青團中央,國家教委還授予了他「英雄少年」的光榮稱號。
整個90年代,他身上散發的「見義勇為」的精神感召著全國的學生,幾乎每所中小學的走廊裡、教室裡都會「少年英雄賴寧救火」的海報照片,以他的形象製成的各類雕像也絡繹不絕的豎立在全國各大中小城市之中。然而,進入21世紀,這位少年英雄的存在感卻越來越少,當《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在北京全面實施後,從北京開始蔓延到全國,他的照片從學校的牆上陸續被摘下。那些曾經豎立在城市之中雕像,也被移走,放置到偏僻的荒野,無人過問,背後原因值得深思。
當初,在國內各大媒體全面宣傳之下,賴寧成為了未成年人學習的榜樣,他身上「見義勇為」的精神,在一定程度上還引發了未成年人爭相效仿。只是,賴寧的做飯與未成年人優先保護原則相牴觸。畢竟,未成年人年紀還小,遇到危險沒有自我保護意識和搶險的專業知識,如果硬往上衝,很容易把自己也陷入險境之中。因此,後續陸續施行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和《北京市森林防火辦法(送審稿)》等多份條例都明確表示搶險是應當由專業人員或者成人從事的活動,禁止動員和組織未成年人(學生)參加。
不過,還有一部分人認為,如今經濟快速發展給社會道德、倫理、價值觀帶來不小衝擊,人們更需要一些英雄人物,讓我們記住曾經走過的路,比如賴寧、劉胡蘭、雷鋒等等。今天我們不再鼓勵青少年犧牲自己,但那些曾經付出生命的英雄仍舊是崇高的,仍舊值得敬仰和紀念。但是,這些曾經的英雄現在卻正在慢慢從記憶中消失,也就意味著人們在忘記歷史,是一種背叛行為。
那麼,對於「賴寧照片從學校摘下,雕像慘落荒野」這件事,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