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為帝國丞相,為何司馬遷將蕭何列入世家,而將李斯歸入列傳?

2021-01-10 八戒追劇社

司馬遷做《史記》,是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屬個人修史,有強烈的個人色彩。司馬遷記史,有五種體裁:本紀、表、書、世家、列傳。其中,本紀、世家、列傳主要記錄人物史。

本紀是全書提綱,是按年月時間記述帝王的言行政績;世家是記述子孫世襲的王侯封國史跡和特別重要人物事跡;列傳是記述帝王諸侯外其他各方面代表人物的生平事跡和少數民族的傳記。表、書,則是一些人物譜系、禮儀制度等的記載,具有很重要的史學價值,但是可讀性卻不如本紀、世家、列傳。

(司馬遷記史:無韻之離騷)

以上的傳記題材分類,只是一個大略的規劃,涉及到具體人物,司馬遷會根據個人好惡而有所調整,比較有名的調整有項羽、陳涉。按照司馬遷寫史的慣例,項羽、陳涉都是一代而終,雖項羽有王霸之實,卻不是帝王;陳涉雖然首義,卻未成世家。可是司馬遷都給了他們高規格待遇:以本紀為項羽立傳,以世家為陳涉立傳。到了東漢班固修史時,就把這兩人都給降了格,都只給了列傳的待遇。

一般來說,世家體裁古已有之,因王侯開國,子孫時代承襲,故稱世家。陳涉只是自己做了王,裂土封國,但只有6個月而已。司馬遷在書裡說「陳勝雖已死,其所置遣侯王將相卒亡秦,由涉首事也」,意思是雖然陳勝沒有後代承襲王爵,但從其「首義」之功來說,天下諸侯亡秦都是繼承了陳勝的事業。因為有所繼承,故稱世家。可見,太史公記史,尤為看重功業。

在史記裡,還有一個人物比較特別,被稱為「漢初三傑」之一的韓信。他做過王侯將相,按照功勞來說,符合世家的標準,但是韓信一代而終,其開創的事業(軍事)也沒有傳承,因為太史公就給了他一個列傳的待遇——《淮陰侯列傳》。

(史記是個人色彩濃厚的史書)

所以,太史公給人物記傳世家,有兩個標準:

其一,王侯開國,子孫時代承襲,故稱世家。

其二,看重功業。

現在回過頭來看看秦朝相國李斯和漢朝相國蕭何。

雖然兩人都是帝國相國,但是區別也是很明顯的。秦王朝執行的是郡縣制,沒有分封,李斯雖然功高,爵位雖然高,但只是財政待遇而已,沒有土地和人民,不能稱為諸侯。而且李斯之死慘烈,被腰斬於鹹陽鬧市,夷三族,李斯並無傳承,沒有世家譜系,富貴一代而終。因此,以始皇本紀綱下重要人物,給了列傳的待遇。

秦朝好像是一個特例,不僅不封王,而且侯爵也是虛封。統一前,秦國還是有實封的,比如呂不韋就「出溫馨後就國河南」,此前的商鞅也被稱為「商於之地」,所以以地名稱之為「商」,李斯也當了秦國的丞相,卻只能「懷通候之印歸於鄉裡」。而且秦國還特別苛刻,雖然給了異鄉人封侯的待遇,卻總是一代而終,比如商鞅和呂不韋,富貴沒有傳承下來。因為商鞅、呂不韋雖然裂土封侯,但也只是被記為列傳。李斯本來就沒有實封,富貴也沒有傳承下來,被記為列傳更是正常。

太史公對李斯的評價。

李斯以閭閻歷諸侯,入事秦,因以瑕釁,以輔始皇,卒成帝業,斯為三公,可謂尊用矣。斯知六蓺之歸,不務明政以補主上之缺,持爵祿之重,阿順苟合,嚴威酷刑,聽高邪說,廢適立庶。諸侯已畔,斯乃欲諫爭,不亦末乎。人皆以斯極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與俗議之異。不然,斯之功且與周、召列矣。

太史公對李斯的晚節不保,表示了極大的憤慨。倒行逆施,直到諸侯已經反叛了,才開始想起來爭辯上書,不是晚了嗎?

(李斯老來昏聵,晚節不保)

說到這裡多說一點,秦朝速亡與這種超前的中央集權制度不無關係。秦始皇不僅沒有分封諸侯,連皇子也沒有分封,甚至還沒有立後,整個帝國都靠著法律和皇帝的權威來運轉,政權的穩定性相當脆弱。所以關東地區一朝反叛,遍地烽火;所以中央政府趙高弄權,指鹿為馬;所以前線章邯投誠,新安坑降。秦帝國的政權設計是失去平衡的,沒有能夠維護王朝運轉的勢力,一旦始皇帝駕崩,繼任者不具備威權,就難以駕馭帝國政權,秦朝因此暴亡。

蕭何在漢朝初年,功封第一,食邑最多,其他功臣不服。劉邦這才說出了如此禮遇蕭何的原因,以獵人和獵狗來做比喻功勞大小。劉邦還說了一個重點,當初劉邦帥眾造反,這些人只有一兩個人跟著劉邦創業,而蕭何確實宗族幾十口子人都送到了前線。這兩個理由一經說出,其他人立刻服氣了。

(蕭何持重,有知人之明)

蕭何本人也極具智慧,在劉邦晚年,不斷對異姓諸侯用兵時,蕭何故意自汙以壞名節,以示沒有爭取民望的政治野心,這才保全了富貴,延續到下一代。一共有4世,皆得襲爵,後來坐罪失候,天子還派人尋找蕭何的後人來重新封為酇侯,這待遇是其他功臣無人能與他相比的。

太史公對蕭何很是推崇,他寫道:

蕭何為吏,文而無害。及佐興王,舉宗從沛。關中既守,轉輸是賴。漢軍屢疲,秦兵必會。約法可久,收圖可大。指獸發蹤,其功實最。政稱畫一,居乃非泰。繼絕寵勤,式旌礪帶。

司馬遷說了蕭何幾個重要的功勞:約法三章,收穫穩定的根據地;指獸發蹤,是沿襲劉邦的「獵人說法」;大權在握,卻不敢有絲毫懈怠。所以,蕭何世家以功得到皇室的禮遇,也不是偶然的。

從立有大功、善始善終、富貴傳家幾個標準來說,雖然李斯和蕭何同為相國,蕭何為漢家天下打造了一個很好的基礎,史稱「蕭規曹隨」;而李斯卻在晚年為一己私慾,毀了秦始皇的改革大業,將秦王朝推向了覆滅深淵。蕭何該當世家,李斯合當列傳。

秦始皇待李斯不薄。李斯的幾個女婿都是皇室公子,可嘆一招走錯,富貴到頭。假使當初擁立扶蘇,李斯未必不受重用,何苦為他人做嫁?待其明悟,為不能在上蔡野地裡遛狗打獵,豈不是矯情?(作者:我的大刀二十米,本文由「小王叫我來尋他」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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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為丞相,為何蕭何的傳記稱世家,而李斯卻為列傳?
    文|小河對岸《史記》中的人物傳紀分為三類,即《本紀》、《世家》、《列傳》。其中《本紀》為記載帝王一類人物的事跡,而《世家》為記載諸侯一類人物的事跡,《列傳》為記載重要人臣等一類人物的事跡。但也許有人會有疑問,為何同為帝國宰相,蕭何、曹參、陳平、周勃,乃至張良的傳紀,都稱為《世家》,比如:《蕭相國世家》、《留侯世家》等等。而李斯、張蒼等人的傳紀,卻被列入《列傳》,如:《李斯列傳》、《張丞相列傳》等等?其一,《史記》為司馬遷撰寫的紀傳體史書,首開紀傳體史書之先河。而與群策群力的官修史書不同,《史記》卻為司馬遷獨立完成。獨立完全的史書,就難免有個人主觀因素。
  • 司馬遷在史記中為什麼要將張良蕭何納入世家而將韓信列入列傳呢?
    司馬遷在史記中將人物傳記分為了三個等級,即本紀世家與列傳,其中本記事記載帝王一類的人物的事跡,而世家是記載諸侯一類人的事跡,列傳則記載的是非常重要的人臣等一些人的功績,韓信張良,蕭何三人被劉邦稱為漢初三傑,可見這三個人在劉邦的心中是不分伯仲的,而在此漢初三傑之中,蕭何與張良的事跡都被司馬遷列為了世家
  • 《史記》中為何張良與蕭何被列入世家,韓信卻僅僅列入列傳呢?
    「漢初三傑」張良、蕭何與韓信,明明都是一樣的功臣,可是為何後來司馬遷在寫《史記》的時候,要區別對待呢?其中張良、蕭何都被寫入世家,而韓信僅僅寫入列傳,這一切背後有什麼深層次原因麼?為何張良、蕭何入世家?《史記》,它是由司馬迀記載歷代帝王的豐功偉績的本紀,記載諸侯國和漢代諸侯、勳貴興亡史的世家,以及記載3000餘年重要歷史人物生平史的列傳等內容的鴻篇巨箸。
  • 司馬遷為何將淮陰侯韓信寫入「列傳」而不是「世家」?
    張良、韓信、蕭何都在滅秦戰爭及楚漢戰爭中立下了不朽的功勳,漢朝建立之後,漢高祖劉邦也給予他們高度評價,並將他們封侯甚至封王,我們後世也常常將他們以「漢初三傑」並稱。那麼同為漢朝開國功臣,司馬遷在《史記》中為何將張良和蕭何都列入世家,獨獨將韓信寫入列傳呢?
  • 《史記》中,為何司馬遷將韓信放於列傳,而將蕭何張良放入世家?
    這本書主要分為五部分,每部分都是介紹不同身份地位的歷史人物,分別為本紀、世家、列傳、表以及書,我們平時聽的比較多主要是本紀以及世家,比如說之前學過的項羽本紀、陳涉世家等。本紀主要介紹的是帝王,世家介紹諸侯,列傳是除此之外的其他人,表是用表格羅列一些人物事件等,書則是政治經濟文化制度地理等方面的內容。
  • 史書待遇差別很大,蕭何、張良入《史記》世家,而韓信卻是列傳
    司馬遷 當然,以本紀、世家、列傳為主。 有人發現了個問題,韓信的史書待遇比較的差,沒有入世家!劉邦登基後親定韓信的功勞,他與張良蕭何一起被譽為漢初三傑,為何卻被司馬遷寫進了列傳?究竟是什麼原因讓司馬遷沒有將他同張良蕭何一樣寫進世家?
  • 《史記》中,為什麼蕭何、張良入世家,而韓信入列傳?
    在中國古代歷史上,《史記》是西漢史學家司馬遷撰寫的紀傳體史書,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紀傳體通史,記載了上至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代,下至漢武帝太初四年間共3000多年的歷史。對於司馬遷嘔心瀝血寫出的《史記》,包括了十二本紀、二十世家、七十列傳、十表、八書等。
  • 漢初三傑韓信為尊,為何《史記》中蕭何、張良入世家,韓信入列傳
    韓信為何被殺?罪名是謀反,一個罪名為謀反的人,無論做過多大貢獻,在史書中,總不能正面宣傳,高度讚揚吧?這是基於正統政治正確註定的!而作為中國第一步傳記體通史的《史記》,雖不是出於官方修史,而是司馬遷以一己之力著述的曠世傑作,但依託於漢朝的時代背景,就註定其,不能過於拔高韓信之地位!
  • 漢初三傑中為何只有韓信被列入列傳,而其他兩個都列入世家
    #漢初三傑#蕭何、張良、韓信三人被稱為漢初三傑,但其中只有蕭何、張良列在世家之中,而韓信卻被列為傳記。從這三人被稱為漢初三傑來看,其實三人的功績都差不多,都對漢朝的建立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三人都被封侯,從功績上看其實三人並無太大差別,既然這樣為何蕭何與張良被列為世家,而韓信卻被列為傳記?這其實與《史記》的記傳體系有關,《史記》中的「世家」記載的是漢朝「開國王侯,子孫世襲」也就是王侯爵位世代相傳之意。也就是說,只有開國王侯的爵位有傳世後代的才能被列在「世家」之中,這與建立的功勞大小無關。《史記》中的列傳屬於個人傳記,只是記載個人的事跡。
  • 大秦帝國丞相——李斯!
    他繼續堅定地實行法家的思想,並且幫助了秦始皇統一了天下,這個人就是李斯,也就是後來的大秦帝國丞相。李斯,名斯,字通古。戰國末期楚國上蔡人(今河南上蔡西南)。生於約公元前二百八十四年,死於公元前二百零八年,活了大概七十多歲。他是中國歷史上生前建樹最多,對後世影響最大的一位治世能臣。
  • 《史記》中,為什麼蕭何、張良可以入世家,而韓信只能入列傳?
    《史記》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它是以人物傳記為中心去敘述歷史,這本書記載了從黃帝到漢武帝時期三千多年的歷史,包括十二本紀、三十世家、七十列傳、十表、八書。本紀、世家和列傳記載的是不同身份地位的人物,就拿漢初三傑來說,蕭何和張良記入了世家,而韓信記入列傳。
  • 李斯的一生,便是一部秦王朝的興衰史
    從這份殊榮便可以看出,秦始皇儼然將李斯捆綁在了自己的帝國上,這就是兄弟間的「有福同享有難同當」。 李斯的兒子李由請假回家看望家人時,李斯擺了宴席為他接風,當時「百官長皆前為壽,門廷車騎以千數」。
  • 李斯位高權重為何終屈服於趙高,害了自己的女婿 扶蘇公子
    《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列傳第二十七》:其年七月,始皇帝至沙丘,病甚,令趙高為書賜公子扶蘇曰:「以兵屬蒙恬,與喪會鹹陽而葬。」令人奇怪的是,李斯為何會與趙高聯手篡改遺詔害死自己的女婿呢?難道女婿上位不利於自己嗎?李斯作為秦國的丞相,可以說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趙高只不過是得寵於秦始皇的小兒子胡亥,胡亥的地位又不及公子扶蘇,按道理講,李斯完全可以不必屈服於趙高,可結果是他屈服了。
  • 同為百官之首,李斯稱丞相,而呂不韋稱相邦,一字之差,差在哪裡
    後來,為避諱因漢高祖劉邦之名,「邦」和「國」才同義。可見,「相邦」管理的是整個諸侯國的疆域,可以開府建衙,獨立發布行政號令。而「丞相」雖然也管轄朝中大小事物,但「丞」這個字在秦朝官職體系中一般是作為輔助性的官職,比如縣丞,相當於現代的副縣長。因此,「丞相」更像是國君的秘書或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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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史之後,他先被任命為客卿,也就是大臣級的顧問,後被任命為廷尉,相當於司法大臣,成為政府的主要閣僚之一,積極參與了消滅六國、統一天下政策的制定和執行。秦帝國建立以後,李斯的治國之才得到了完全發揮,秦帝國強化和鞏固統治的各項政策,幾乎都出於李斯的策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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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忠於大秦數十載的丞相李斯:為何妥協於宦者趙高的大逆不道?
    李斯明白這一道理,秦始皇帝嬴政也明白,所以讓權位僅居於自己之下的丞相李斯與自己和自己的家族緊密聯繫在一起。當秦朝建立,李斯的權勢地位達到了人生頂峰,李斯的家族亦是「諸男皆尚公主,女悉嫁秦諸公子」,兒子全部娶公主為妻,女兒全部嫁給皇子為妻。李斯家族已是僅次於大秦宗室的顯貴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