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遷做《史記》,是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屬個人修史,有強烈的個人色彩。司馬遷記史,有五種體裁:本紀、表、書、世家、列傳。其中,本紀、世家、列傳主要記錄人物史。
本紀是全書提綱,是按年月時間記述帝王的言行政績;世家是記述子孫世襲的王侯封國史跡和特別重要人物事跡;列傳是記述帝王諸侯外其他各方面代表人物的生平事跡和少數民族的傳記。表、書,則是一些人物譜系、禮儀制度等的記載,具有很重要的史學價值,但是可讀性卻不如本紀、世家、列傳。
以上的傳記題材分類,只是一個大略的規劃,涉及到具體人物,司馬遷會根據個人好惡而有所調整,比較有名的調整有項羽、陳涉。按照司馬遷寫史的慣例,項羽、陳涉都是一代而終,雖項羽有王霸之實,卻不是帝王;陳涉雖然首義,卻未成世家。可是司馬遷都給了他們高規格待遇:以本紀為項羽立傳,以世家為陳涉立傳。到了東漢班固修史時,就把這兩人都給降了格,都只給了列傳的待遇。
一般來說,世家體裁古已有之,因王侯開國,子孫時代承襲,故稱世家。陳涉只是自己做了王,裂土封國,但只有6個月而已。司馬遷在書裡說「陳勝雖已死,其所置遣侯王將相卒亡秦,由涉首事也」,意思是雖然陳勝沒有後代承襲王爵,但從其「首義」之功來說,天下諸侯亡秦都是繼承了陳勝的事業。因為有所繼承,故稱世家。可見,太史公記史,尤為看重功業。
在史記裡,還有一個人物比較特別,被稱為「漢初三傑」之一的韓信。他做過王侯將相,按照功勞來說,符合世家的標準,但是韓信一代而終,其開創的事業(軍事)也沒有傳承,因為太史公就給了他一個列傳的待遇——《淮陰侯列傳》。
所以,太史公給人物記傳世家,有兩個標準:
其一,王侯開國,子孫時代承襲,故稱世家。
其二,看重功業。
現在回過頭來看看秦朝相國李斯和漢朝相國蕭何。
雖然兩人都是帝國相國,但是區別也是很明顯的。秦王朝執行的是郡縣制,沒有分封,李斯雖然功高,爵位雖然高,但只是財政待遇而已,沒有土地和人民,不能稱為諸侯。而且李斯之死慘烈,被腰斬於鹹陽鬧市,夷三族,李斯並無傳承,沒有世家譜系,富貴一代而終。因此,以始皇本紀綱下重要人物,給了列傳的待遇。
秦朝好像是一個特例,不僅不封王,而且侯爵也是虛封。統一前,秦國還是有實封的,比如呂不韋就「出溫馨後就國河南」,此前的商鞅也被稱為「商於之地」,所以以地名稱之為「商」,李斯也當了秦國的丞相,卻只能「懷通候之印歸於鄉裡」。而且秦國還特別苛刻,雖然給了異鄉人封侯的待遇,卻總是一代而終,比如商鞅和呂不韋,富貴沒有傳承下來。因為商鞅、呂不韋雖然裂土封侯,但也只是被記為列傳。李斯本來就沒有實封,富貴也沒有傳承下來,被記為列傳更是正常。
太史公對李斯的評價。
李斯以閭閻歷諸侯,入事秦,因以瑕釁,以輔始皇,卒成帝業,斯為三公,可謂尊用矣。斯知六蓺之歸,不務明政以補主上之缺,持爵祿之重,阿順苟合,嚴威酷刑,聽高邪說,廢適立庶。諸侯已畔,斯乃欲諫爭,不亦末乎。人皆以斯極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與俗議之異。不然,斯之功且與周、召列矣。
太史公對李斯的晚節不保,表示了極大的憤慨。倒行逆施,直到諸侯已經反叛了,才開始想起來爭辯上書,不是晚了嗎?
說到這裡多說一點,秦朝速亡與這種超前的中央集權制度不無關係。秦始皇不僅沒有分封諸侯,連皇子也沒有分封,甚至還沒有立後,整個帝國都靠著法律和皇帝的權威來運轉,政權的穩定性相當脆弱。所以關東地區一朝反叛,遍地烽火;所以中央政府趙高弄權,指鹿為馬;所以前線章邯投誠,新安坑降。秦帝國的政權設計是失去平衡的,沒有能夠維護王朝運轉的勢力,一旦始皇帝駕崩,繼任者不具備威權,就難以駕馭帝國政權,秦朝因此暴亡。
蕭何在漢朝初年,功封第一,食邑最多,其他功臣不服。劉邦這才說出了如此禮遇蕭何的原因,以獵人和獵狗來做比喻功勞大小。劉邦還說了一個重點,當初劉邦帥眾造反,這些人只有一兩個人跟著劉邦創業,而蕭何確實宗族幾十口子人都送到了前線。這兩個理由一經說出,其他人立刻服氣了。
蕭何本人也極具智慧,在劉邦晚年,不斷對異姓諸侯用兵時,蕭何故意自汙以壞名節,以示沒有爭取民望的政治野心,這才保全了富貴,延續到下一代。一共有4世,皆得襲爵,後來坐罪失候,天子還派人尋找蕭何的後人來重新封為酇侯,這待遇是其他功臣無人能與他相比的。
太史公對蕭何很是推崇,他寫道:
蕭何為吏,文而無害。及佐興王,舉宗從沛。關中既守,轉輸是賴。漢軍屢疲,秦兵必會。約法可久,收圖可大。指獸發蹤,其功實最。政稱畫一,居乃非泰。繼絕寵勤,式旌礪帶。
司馬遷說了蕭何幾個重要的功勞:約法三章,收穫穩定的根據地;指獸發蹤,是沿襲劉邦的「獵人說法」;大權在握,卻不敢有絲毫懈怠。所以,蕭何世家以功得到皇室的禮遇,也不是偶然的。
從立有大功、善始善終、富貴傳家幾個標準來說,雖然李斯和蕭何同為相國,蕭何為漢家天下打造了一個很好的基礎,史稱「蕭規曹隨」;而李斯卻在晚年為一己私慾,毀了秦始皇的改革大業,將秦王朝推向了覆滅深淵。蕭何該當世家,李斯合當列傳。
秦始皇待李斯不薄。李斯的幾個女婿都是皇室公子,可嘆一招走錯,富貴到頭。假使當初擁立扶蘇,李斯未必不受重用,何苦為他人做嫁?待其明悟,為不能在上蔡野地裡遛狗打獵,豈不是矯情?(作者:我的大刀二十米,本文由「小王叫我來尋他」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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