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詞,就是為歌女在宴會上唱曲所配歌詞,詞作者一般借女子之口寫花間酒下的傷別,寫孤獨惆悵的相思。(至於這種內容的詞為何比較受歡迎,我在前面的文章中提到過,具體可參考文末的拓展閱讀,不再贅述。)
直到蘇東坡登上詞壇,這一現象有所改變。正如胡寅《題<酒邊詞>》中這樣評價:「詞及眉山蘇氏,一洗綺羅香澤之態,擺脫綢繆宛轉之度,使人登高望遠,舉首高歌,而逸懷浩氣,超然乎塵垢之外。」
胡氏的意思是說:蘇軾詞突破了「詞為豔科」的局限,其詞「無意不可入,無事不可言」(劉熙載《藝概》),可以像詩一樣反映廣闊的社會人生。
在詞學觀念上,不同於主流士大夫將詞視為「小道」,蘇軾認為詩詞同源,詞為「詩之苗裔」,這樣就提高了詞的地位。因此,蘇軾將作詩的本領用於作詞上,即「以詩為詞」。這,是蘇軾革新詞體的關鍵。
「以詩為詞」的重要內涵之一,就是擴大詞的表現功能,像詩一樣可以充分表現作者的主體意識和性情懷抱,而不僅僅是狹窄的「花間」「尊前」的格局。
在蘇軾詞中,可以寫親友的聚散。詞是擅長寫情的,但是蘇軾認為,這種「情」可以更廣泛。他把傳統歌詞中狹隘的男女「豔情」擴大到夫妻之情、手足之情、師友之情……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有他為悼念亡妻而作的沉痛感人的《江城子》(十年生死兩茫茫);有在中秋之夜懷念胞弟子由的千古絕唱《水調歌頭》(明月幾時有);也有對恩師歐陽修的思念《木蘭花·次歐公西湖韻》……
蘇詞中也有描寫男女情愛的作品,當然有繼承「花間」淫靡詞風的,但更多的是體現了文人士大夫高雅審美品位。如《蝶戀花》(花褪殘紅青杏小),雖寫情事,其中卻滲透著「天涯何處無芳草」「多情卻被無情惱」等普遍性的哲理。
在蘇軾的詞中,可以寫仕途的升沉。如這首《沁園春》(詞有小序:赴密州早行,馬上寄子由。):
孤館燈青,野店雞號,旅枕夢殘。漸月華收練,晨霜耿耿;雲山摛錦,朝露漙漙。世路無窮,勞生有限,似此區區長鮮歡。微吟罷,憑徵鞍無語,往事千端。當時共客長安。似二陸初來俱少年。有筆頭千字,胸中萬卷,致君堯舜,此事何難。用舍由時,行藏在我。袖手何妨閒處看。身長健,但優遊卒歲,且鬥尊前。
這首詞是蘇軾在宋神宗熙寧七年(1074)由杭州赴密州途中所寫的,無論是年少時的意氣風發,還是人到中年曆經坎坷,都體現出蘇東坡式的「壯懷激烈」。
在蘇軾詞中,還可以發人生的感慨。林語堂先生形容蘇東坡就像一隻海燕,從來沒有在一個地方安歇過。這是長期被貶的蘇軾的真實生活的寫照。而蘇軾即便身處逆境,依然豪氣不減。
因為「烏臺詩案」被貶黃州,生活條件是很艱苦的。而在蘇軾筆下,卻有《浣溪沙》(山下蘭芽短浸溪)。「 誰道人生無再少,門前流水尚能西。休將白髮唱黃雞。」諸句,不僅僅是自我安慰,更是鼓舞了無數後人。
同樣寫於黃州的《定風波》(莫聽穿林打葉聲),則更表現了蘇軾超然物外、從容不迫的人生態度:竹杖芒鞋輕勝馬?誰怕。一蓑煙雨任平生。
根據詞前小序:「三月七日沙湖道中遇雨。雨具先去,同行皆狼狽,餘獨不覺。已而遂晴,故作此。」這首詞寫的不過是途中遇雨這樣的日常生活中極為尋常的小事,但蘇軾卻由此受到啟發,進而總結出自己對於人生的深刻體會――當人生的風雨來臨時,隨緣自適也許才是正確的打開方式。
總之,蘇軾詞中的內容時相當寬泛的,從其詞中,我們能看到一位士大夫一生的顛簸遭際與心態成熟之歷程。
「以詩為詞」還體現在,蘇軾像寫詩一樣,寫詞也採用標題、小序的形式,並且使用典故。
使用詞題、詞序來交待詞的創作原因和動機,使詞中所表現的情感具體化。
前面提到的《木蘭花·次歐公西湖韻》,其中「次歐公西湖韻」就是題目,《念奴嬌·赤壁懷古》中「赤壁懷古」就是題目,這些題目規定了詞的寫作內容;《水調歌頭》中的序是:「丙辰中秋,歡飲達旦,大醉,作此篇,兼懷子由」。
詞的題和序既交代了作詞的緣由,使詞體的抒情敘事更加自由,更能表現詞人的真實生活狀態。前面已有不少詞的詞題、詞序的舉例,不再贅述。
蘇軾又嘗試用典以擴大歌詞容量。
如《江城子·密州出獵》中「為報傾城隨太守,親射虎,看孫郎」和「持節雲中,何日遣馮唐?」在這裡,用孫郎表達自己抗敵救國的決心,而用馮唐表達希望朝廷可以重用自己。
用典這種修辭,用歷史故事表明作者當下的思考,本就多用於詠史、懷古一類的詩中,蘇軾創作有這類的詞,如《念奴嬌·赤壁懷古》,在其中,蘇軾用到了周瑜:「遙想公瑾當年,小喬初嫁了,雄姿英發。羽扇綸巾,談笑間,檣櫓飛灰煙滅。」通過對周瑜的「英雄之氣」的描寫,抒發自己功業無成的感慨。
總之,蘇軾詞的內容是非常豐富的,多從現實生活中提取素材,發感時傷事之感慨,完整地體現出一個士大夫的遭際和心路歷程。詞至蘇東坡為一大變。
然而,這種新變的背後,蘇軾的做法是不以詞意屈從聲律,而是讓形式服從於內容。
詞本音樂文學,依曲定體、按譜填詞的創作規範使其對音樂有著極強的依賴性。由於必須「協律」可歌,一個詞牌要求詞的句數、句式、平仄、韻律等方面都要嚴絲合縫。然而,東坡詞很多就不「協律」,這在宋代很多人就已發現。
如陳師道在《後山詩話》中說:「退之以文為詩,子瞻以詩為詞,如教坊雷大使之舞,雖極天下之工,要非本色。」(所謂「本色」,《中國詞學大辭典》解釋說:「此指本行,從詞體特徵來說,又指協律可歌的音樂性。」)
李清照在《論詞》中說東坡詞乃「句讀不葺之詩耳,又往往不協音律。」(李清照是說啊,蘇軾的這些詞更像是不協音律的長短句之詩。
就連蘇門學士晁補之也在《能改齋漫錄》指出:「蘇東坡詞,人謂多不諧音律。」
我們也該記得南宋的俞文豹在《吹劍續錄》記載有:「東坡在玉堂日,有幕士善謳,因問:『我詞比柳詞何如?』對曰:『柳郎中詞,只好十七八女孩兒執紅牙拍板,唱『楊柳岸曉風殘月』;學士詞,須關西大漢執鐵板,唱『大江東去。』公為之絕倒。」
「公為之絕倒」是說蘇東坡對於門客的回覆是相當滿意的。但是我們需要明白,像柳永那種婉約詞才是詞之正體,而蘇東坡後來的這種創新出的豪放詞是屬於變體。作為歌者之詞,詞一般也是要妙齡女子演唱的,關西大漢手執鐵板唱詞,那畫風,想來似乎有些怪異。
正如清人葉燮說:「詞之意之調之語之音,揆其所宜,當是閨中十五六歲柔嫵婉孌好女,得之於秀幄雕闌,低鬟扶髻、蹙黛微吟,調粉澤而書之,方稱其意其調其語其音。若鬚眉男子而作此生活,試一設身處地,不亦赧然汗下耶?無已,則仍以鬚眉本色如蘇如辛而為之,鬚眉之本色存,而詞之本色亡矣。」
一句話,像蘇辛之流的豪放詞,就不是「本色」。
可以說,蘇詞與音樂的關係已經不那麼緊密。但是,這並不能表明蘇軾不懂音律,也不能說東坡詞完全不「協律」。
我們需要明白的是,宋代文人在藝術上的素養普遍都很高的,特別是像蘇東坡這樣的全才——不僅詩、詞、文多有建樹,而且在繪畫、音樂上也相當有造詣。
事實上,《東坡樂府》中的大部分篇章都入律可歌。比如有一些應歌之作,蘇軾經常在酒筵歌席上當場創作,隨即就能被演唱出來。
又如《水調歌頭》(明月幾時有)一出,「都下傳唱此詞」(陳元靚《歲時廣記》);《永遇樂》(明月如霜)「方具稿」,已「傳於城中」。(曾敏行《獨醒雜誌》);《洞仙歌》(冰肌玉骨)乃「腔出近世,五代及國初皆未之有也」(張邦基《墨莊漫錄》)。
也就是說,蘇軾是懂音律的,也會創作出「協音律」的詞的。
但是,蘇軾詞中也確實存在著某些不合律之處。以《念奴嬌·赤壁懷古》為例,丁紹儀《聽秋聲館詞話》批評說:「東坡赤壁懷古《念奴嬌》詞,盛傳千古而平仄句調都不合格。」
作詞時,句數、句式、平仄、韻律等方面都有較為嚴格的要求,但是這種精嚴的合樂要求卻會制約詞的表情達意的功能。
東坡詞的「不協律」,一方面是由於他「才情極大,不為時曲束縛」,他注重詞意的表現,因此有時往往顧及不到協律問題;另一方面,有時也是故意的行為。正如程千帆先生所說:「東坡詞乃是為了造成與柳永對峙的新詞風,擴大詞境,而有意在某種程度上擺脫音律對詞的束縛的。」(蘇軾經常作詞時和柳永作比,可見,柳永詞在當時算是一個「標杆」。)
蘇軾主張寫詞當以詞意為主,音樂不過是表情達意的工具。當音樂有助於詞意表現時,作詞當然協律;而音樂限制詞意的表達時,當然會在一定程度上犧牲掉音律,不完全按照一個詞牌既定的種種規則來。
蘇軾的這種作詞方式,雖然遭到不少持「本色論」的詞論家的抨擊,但是他的這種創新是逐步受到肯定的。
陸遊就認為:「公非不能歌,但豪放,不喜剪裁以就聲律耳。試取東坡諸詞歌之,曲終,覺天風海雨逼人。」
清代陳廷焯《詞壇叢話》說:「東坡詞獨樹一幟,妙絕古今,雖非正聲,然自是曲子內縛不住者。」陳廷焯在《白雨齋詞話》中還指出:「昔人謂東坡詞非正聲,此特拘於音調言之。而不究本原之所在。眼光如豆,不足與之辯也。」
歌詞逐漸擺脫與音樂的依附關係,演變為相對獨立的抒情體裁,這不僅是詞史上的一場革命,也是中國文學史上的一次創新。正如劉大傑先生在《中國文學發展史》中說:「他(蘇軾)的與人不同處,是為文學而作詞,不完全是為歌唱而作詞,這一個轉變,是詞的文學的生命重於音樂的生命。」
但是,這條作詞的路子,走得相當艱難。在北宋,即便是出自他門下的黃庭堅、秦觀等人,也依然是公認的「本色」詞大家。到了南宋,以辛棄疾為首的「辛派」詞人才讓豪放詞得以發揚光大。
其實,任何和主流不一樣的創作方式,最初都會受到質疑。在蘇軾之前的柳永的創作之路同樣是充滿罵聲。大而化之,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只要和「大家」不一樣的,一般也會受到阻礙。
只是,像蘇東坡這樣的,堅持自己的創作理念,把別人的批評聲隨便聽一聽,才能成為新的文學史的揭幕人,作品也才會就具有長久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