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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作家,應該都遇到過這樣的詢問:你為什麼從事寫作?或者:你為什麼要做作家?
活了一百零一歲的文學老人巴金(1904-2005)曾說:我為什麼需要文學?我想用它改變我的生活,改變我的環境,改變我的精神世界。
一個作家,或許可以用寫作改變自己的生活,甚至精神世界。然而,要想改變自己生活或生存的環境,並不容易,或許根本就不可能。文革中,巴金被戴上「反動文霸」帽子,不僅遭受到「造反派」無情的折磨和沒完沒了的批鬥,更飽受了牛棚生涯難以想像的侮辱和痛苦。相濡以沫28年的妻子,在備受精神摧殘和遭受非人待遇中,呼叫著他的名字,黯然逝去。
有《今生今世》、《山河歲月》、《今日何日兮》等諸多作品的現代作家胡蘭成(1906-1981),其文學才華曾影響過許多臺灣文人。抗日時期,胡蘭成追隨汪精衛,出任汪偽政權宣傳部副部長。在中國抗戰最艱難時期,發表賣國社論《戰難,和亦不易》,鼓吹「和雖不易但也要和」,為汪精衛的賣國行徑洗白。
人若無氣節,再好的文字亦惘然。
美國作家諾曼·梅勒(國際筆會美國分會主席)說的不錯:最美好的嘗試,乃是在寫作中生存。
所以,窮困潦倒的男作家可以將自己化作成功而富有的男主,孤芳自賞的女作家可以將自己裝扮成浪漫愛情故事裡的女主。
愛爾蘭女作家艾德娜·奧布賴恩在談自己為何從事寫作時,更接近作家的現狀:主要原因就是由於感到孤獨。
作家,真的很孤獨,不僅孤芳自賞,甚至孤僻自閉。
哥倫比亞作家加西亞·馬爾克斯憑藉一部魔幻現實主義小說《百年孤獨》問鼎諾貝爾獎,他如此說:我寫作,為了使我的朋友更愛我。
朋友更愛你?未必。我的一些朋友,過去還比較愛我。當我寫的越來越多、越來越無所顧忌時,他們基本不再愛我,甚至有點痛恨我了。
當然,作家還是幸福的,至少可以隨心所欲地從事自己喜歡的創作,沒有人強求他們一定要寫出何等文字。即使寫不出悲天憫人的偉大作品,還可以寫一些風花雪月的世俗作品。或許後者,更能讓他們活得滋潤與輕鬆。
一位文友,在朋友圈中說他喜歡寫作,是因為熱愛生活。這話很矯情,誰不熱愛生活?
一位作家的母親逛街時,遇見了作家的朋友。朋友問:您是某某媽媽吧?老太太非常自豪地說:我兒子是著名作家!
其實,作家與常人並沒什麼區別。成為作家,既不會因此高尚,更不會因此偉大。依舊要吃喝拉撒,依舊要在這個你無法改變的世俗社會裡生存或生活。
因為什麼而寫作?還是法國大作家巴爾扎克說的最實在:為了出名和富有。
既然熱愛寫作,那就認真做好這份「很有前途的事業」吧。如果不能富有,那就努力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