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是摩押地的一個平凡女子,然而卻被記錄在了聖經裡面,且被神特別的揀選,使她成為了大衛王的曾祖母,並且她的名字還被列入耶穌的家譜當中。其實在整本聖經裡,只有兩卷書是以女子的名字來命名的,一卷是《路得記》,一卷是《以斯帖記》。
《路得記》這個故事其實很簡單,講述的就是士師秉政的時候,猶大支派所居住的地方遭遇饑荒,有一個人叫以利米勒,他帶著妻子拿俄米和兩個兒子,離開他們的出生地伯利恆,遷到摩押躲避饑荒。而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
後來拿俄米的丈夫和兩個兒子相繼去世,只留下了拿俄米和兩個兒媳,拿俄米決定返回自己的家鄉,但她不忍兒媳因為她而犧牲自己的青春,希望她們留在摩押能找到一個好的歸宿。這時候兩個年輕的寡婦正面臨著重大的抉擇,也是痛苦的抉擇;是留在這裡——自己土生土長的地方,在自己熟悉的環境中安定下來,重新開始生活呢?還是跟婆婆拿俄米這個孤獨的老人,到異地他鄉,開始新的生活呢?
在婆婆的勸說下,她們最終作出了選擇:俄珥巴決定留在自己的家鄉摩押,而路得卻決定跟拿俄米,去一個永遠視她為外來人的地方。這個選擇是需要很大的信心,也是需要很多的犧牲的。然而路得所看到的,並不是眼前的得失,而是她體貼婆婆需要自己,也相信婆婆所信靠的神是值得跟隨的。
在路得的身上,有著很多美好的品德,今天我們來學一學她身上的兩個非常顯著的美德:決心與勤勞。
一.決心
當時拿俄米勸路得也離開時,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於我。(得1:16-17)」。路得說這樣的話,是表示著她要跟隨婆婆到底的決心。
路得已經立志要跟隨拿俄米,她難道不知道去伯利恆會有很多的未知和艱難嗎?難道她不知道她要去的地方會將她永遠視作外邦人嗎?其實這一切她都知道,然而她卻還是做了這樣的決定——跟隨婆婆去往伯利恆。
在嫁入拿俄米家之前,路得所在的摩押地之人是拜假神的,當她嫁入拿俄米之家後,便跟著婆婆同拜一位上帝。相信路得在與婆婆拿俄米生活的日子裡,拿俄米也一定給她講了很多關於神的國度的事情,路得聽進去了,也記在了心裡。她以拿俄米的神為自己的神,與婆婆有了共同的信仰,因此當拿俄米要回歸老家之時,路得因著對神的信心而做出了要一同去伯利恆的決定。
我們在信仰上,是否有這樣的決心?此前有牧師在講道時說,什麼是信心?就是看你決意要跟從神,還是跟從撒旦。信心不是在嘴裡說一說就是信心了,而是要真實的在行為上顯現出來。路得帶著決心跟隨婆婆,這是她信心的彰顯。
二.勤勞
保羅說:「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侍主。(羅12:11)」。箴言書裡也說:「懶惰的人哪,你去察看螞蟻的動作,就可得到智慧。(箴言6:6)」。在路得的身上,可以看到她勤勞的美德。
在當時,有摩西的律法規定,「在你們的田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人。(利19:9-10)」,因此猶太人會遵守摩西的律法規定,將田角的麥穗和遺落的麥穗留在田裡,讓窮人和寄居的人來收割和拾取。
聖經裡面記載,路得回到伯利恆後,就對拿俄米說:「容我往田間去,我蒙誰的恩,就在誰的身後拾取麥穗。(得2:2)」。當時路得是非常主動的跟婆婆說了要去拾取麥穗,因為她很清楚自己跟婆婆剛回到伯特利,家裡什麼都沒有,需要什麼就只能自己去動手勞動,因此她主動跟婆婆提出要去拾取麥穗。
而且來到田間時,路得也是非常努力地拾取了麥穗。從波阿斯監管收割的僕人口中可以得知,路得是整天都在工作的:「她從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裡坐了一會兒,常在這裡。(得2:7)」。路得的隱情工作得到了人的見證,也得到了神大大的祝福:此後波阿斯留她在自己的田間拾取麥穗,並吩咐僕人「要從捆裡抽出些(麥穗)來,留在地下任她拾取,不可叱嚇她。(得2:16)」。
在信仰上,我們也需要學習路得的勤勞,當我們為了主去殷勤工作時,神也必要大大的祝福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