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與很多葫蘆絲愛好者交流的過程中,大家經常會討論「葫蘆絲音樂有流派嗎」這一問題,近來在網上看有關論述葫蘆絲的文章,也偶爾會發現「葫蘆絲音樂流派」的字眼,很多網友對這一問題也發表了自己的觀點,有的說「葫蘆絲音樂是有流派的」,有的說「葫蘆絲音樂有風格無流派」,而且在很多網友發表自己的觀點後,也有很多人「跟帖」說出自己的想法。筆者發現,「葫蘆絲音樂有無流派」好像是一個諱莫如深的問題,包括很多「從業者」對這一問題要麼三緘其口、避而不談,好像是一個「雷區」,鮮有人踏足涉論,但是很多愛好者又想對這一問題「一探究竟」,於是成為一個「不敢說又不得不說」問題,筆者認為,面對當前葫蘆絲音樂「熱火朝天」的現狀,應當正視這一個問題,故在本文中說說自己的看法。
一、何謂「音樂流派」
從範疇上看,音樂流派應當屬於「藝術流派」之列,我們可從文藝學、美學(音樂)等理論著述中找到對「藝術流派」的解釋:
王宏建主編《藝術概論》(文化藝術出版社,2000年1月第二版)認為「藝術流派是指在一定歷史階段內,由一些思想傾向、藝術主張、創作方法、藝術風格等方面相近或相似的藝術家,自覺或不自覺地形成的藝術家群體。」有兩個形成條件(前提),一是具有一定影響力的藝術家群;二是藝術家們有著相近的思想傾向、審美主張和相似的藝術創作方法、表現手段和藝術風格。
楊易禾《音樂表演美學》(江蘇鳳凰文藝出版社,2017年10月第一版)認為「藝術流派,指的是一個在藝術風格上相類似或相近的藝術家群體,他們在思想感情、創作方法、個性氣質、藝術技巧、審美情趣等方面具有共同點,代表某一歷史時期的主要風格」。有五個基本條件:一是由一個或數個很高成就藝術家為代表(核心);二是有一定數量的群體和社會影響;三是有典型作品和獨特表演技法;四是有藝術經驗、創作主張和理論綱領;五是得到藝術界和社會普遍認可。
劉德海《鑿河篇》(《中央音樂學院學報》,1989年第一期)認為「所謂流派,無非有獨創、有新意、有發展、別具一格,自成體系,表演者、欣賞者、繼承者三者於社會審美意識之溯流中匯成的一個群體而已」。還提出「一孔之見而自封派別者,徒然誤人子弟,自欺欺人」、「繼承莫要原封照搬,發展莫搞非馬非驢」。
從以上的論斷中可知,音樂流派的形成應當具有以下諸條件:
1、由一個或數個音樂家為代表或核心,音樂家身份可以是作曲家、表演家,或兩者兼具;
2、音樂流派中的音樂家群體要有共同的(相似的)音樂思想、主張、創作與表演意識
3、音樂家群體要有代表性的音樂作品,同時音樂作品要有相似的音樂風格和社會影響力,要有流傳;
4、音樂流派要有傳承,所謂「派」指的是群體;「流」指的是傳承,一代代相傳,每一代要有代表;
5、音樂流派諸家要有自成體系的獨特的表演技法;
6、音樂流派諸家的代表作品要世代流傳;
因此,音樂流派的形成實際上是實踐與理論相結合的結果,所謂實踐指的是創作與表演,所謂理論,指的是要有自己的音樂思想主張和美學追求。
二、葫蘆絲音樂「有風格無流派」的論斷
通過對「藝術流派」或者「音樂流派」概念和形成條件的論述可以明確進行斷定當代「葫蘆絲音樂是沒有流派的」,或者確切地說「葫蘆絲音樂有風格無流派」,筆者的這一論斷可能會引起很多愛好者的反駁或者不屑,也有可能遭受「群起而攻之」的「待遇」,既然筆者提出這一「論斷」,且聽聽筆者的「淺見」,所謂「理不說不清,話不說不明」,所以應當對做出這一論斷的理由說清楚、道明白。
(一)「有風格」的理由
風格和流派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概念,可以說風格歸屬於流派範疇之中,也可以說流派就是一種風格,這是一個複雜的美學理論問題,在此不多糾結和贅述。「風格」實際上指向多方面,就音樂語境中的「風格」,還可以歸納為創作風格、表演風格、教學風格、地域風格、時代風格、民族風格等不同的方面(就看從哪一個角度去說了),本文中所說的「有風格」主要指的是葫蘆絲音樂中的地域風格或民族風格,主要是從音樂素材、構成要素、演奏技術上說明,就這一層面來說,大家應該不會有什麼異議或者概念模糊的地方。當今葫蘆絲創作十分繁榮,這是值得大家欣喜的地方,也正是由於音樂創作的發展,才讓世人們感受到了葫蘆絲音樂的魅力—原來葫蘆絲可以表現多民族、多地域的音樂風格,同時對葫蘆絲演奏技巧的探索、移植、借鑑和創用也極大地豐富了藝術表現。在拙作《中國葫蘆絲、巴烏音樂概論》(世界圖書出版公司,2017版)中,即從「風格」的角度,對「少數民族風格葫蘆絲、巴烏樂曲」(傣族、彝族、景頗族、藏族、苗族、佤族、哈尼族等)和「地域風格葫蘆絲、巴烏樂曲」(江南、秦地、西域、內蒙古、齊魯等)的音樂文化背景、創作以及代表作曲進行了論述和分析,著重探討了葫蘆絲樂曲的創作和演奏技巧的特點。
(二)「無流派」的理由
1、有愛好者群體無「專業」學派
無可厚非,葫蘆絲愛好者群體數量可以說是無出其右,這主要得益於葫蘆絲「易接受」的特點。所謂「無專業學派」,這話說得有點大,先不說「專業」二字受到多少爭論,說白了,任何一種民族樂器無論形制如何簡單、複雜,都是來源於民間,從歷史的角度看,其實產生於本土的又能夠世代流傳不衰的樂器是很少的,胡琴家族各樂器、揚琴、嗩吶、琵琶等在歷史上皆屬於「胡樂」,但是至今已成為「專業樂器」,有流派、有學派。葫蘆絲的發展則僅僅數十年,雖然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開始北移發展,但是僅限於在專業團體中運用,民間知之甚少,更談不上「專業教育」,也就是「起點很低」。
2、有師承無有效傳承
從當前葫蘆絲藝術發展看,是存在師承現象的,這裡的「師承」不是簡單的跟誰上過幾節課就存在「師徒關係」,而是跟隨某一名家系統地學習。但是要說明的是,在跟隨名家學習的過程中,你是否真正領悟到的了名家的音樂思想,是否將名家的音樂思想融入到了自己的理解之中,你又是如何對老師的思想代代傳承下去的,也就是下一代是否對上一代做到了很好的繼承和發展,你又是怎樣理解傳承的,可以說,當今能夠做到對上一代進行有效傳承的少之又少。
3、有實踐無理論
葫蘆絲音樂實踐主要包括創作、演奏和教學,這兩種實踐在當今可以說都得到了高度的發展。但是缺少從理論的角度對實踐進行思考,葫蘆絲學人趨之若鶩,如過江之鯽,下一代對上一代的創作實踐、演奏情況以及教學思想若沒有很好的探究、分析、總結,則難以形成流派,當今很多葫蘆絲名家也是在創作、演奏和教學中取得了很高的成就,也出版了自己的教材,不難看出,很多葫蘆絲教材多是曲目的「堆砌」,缺少對教材編著思想的闡述,也就是說,若要形成流派,非實踐非理論無以成行。
4、個人情感勝於藝術情感
時勢不僅能夠造出英雄,也能夠造出「投機者」、「爭名逐利者」,當今葫蘆絲界,竊取他人藝術成果以牟利之人不在少數,以打著弘揚民族音樂文化欺騙他人者也是大有人在。這些不良現象可以說是客觀現象,也不可避免,從「個人情感」角度看,謀取小利以養家餬口無可厚非,但是卻傷及他人的情感。我國古代音樂典籍《樂記》說過「樂者,德之華也」,什麼意思,音樂是有德性的,習樂者也應當有德行。個人情感「唯主論」、「排他論」的觀點是不利於形成葫蘆絲音樂流派的。
以上是筆者對「葫蘆絲音樂有流派嗎」問題的一點看法,語詞不當之處,還望大家諒解,同樣也希望大家能夠積極地參與到葫蘆絲藝術發展問題的討論之中,也許很多人認為「做那些無謂的爭論幹什麼」,「我想怎樣就怎樣,吹好葫蘆絲就行了」、「我健康我快樂」,「葫蘆絲髮展現在很好啊,這不是沒事找事嗎」。當然大家有著各自的理解和看法,在此不爭辯、不抨擊。還是認真練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