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那部《我們與惡的距離》刷爆朋友圈,最火的時候我沒有看這部劇,但前幾天突然翻出來看,哪知道就一發不可收拾,連續追了四五集。
這部劇給我最大的感觸,倒不是所謂的「普通人與惡只有一線之差」,而是「是不是所有人都以為,那些罪犯的行為,都與原生家庭有關。」
近年來,有關原生家庭的話題被媒體拿出來說了千百遍,在很多人的意識中,仿佛人只要犯罪,那就與他的父母,家庭脫不了干係。
當然,這種說法也並不是沒有道理,例如歷史上一些著名的罪犯。
美國被稱為「夜行者」的著名連環殺人犯理察拉米雷斯,以及英國年僅十歲就殺害兩名男童的瑪麗,都有一個相對悲慘的童年。
但這世上,不僅只有這兩名罪犯,事實上,很多罪犯他們的行為,還真與原生家庭沒有多大關係。
《我們與惡的距離》中,殘忍殺害九人的李曉明,有一個很幸福的家庭,父母原先以開餐館為生,他和妹妹都考上了不錯的大學,家庭環境不算富裕,但也吃穿不愁。在家人眼中的他,聽話乖巧,看到奶奶殺雞都會害怕的痛哭。
可就是這樣的一個人,最終拿起槍,剝奪了其他人的生命。李曉明的行為,給被害人的家庭造成了一輩子難以癒合的傷口,同時,也擊垮了家裡人。
所有的指責,社會輿論,對準了他的父母。
「你們是怎麼教育兒子的。」
「親子關係不好嗎?」
「下跪換不回九條人命」
大家都覺得,會培養出殺人犯的家庭,都是畸形的,不可饒恕的。李曉明的父母當著大庭廣眾下跪道歉,母親在律師面前哭訴,「全天下沒有一個爸爸媽媽,要花二十年去養一個殺人犯。」
他們遭受社會各界的抨擊,餐館被強制性關閉,每天都會有數不清的漫罵聲和騷擾電話。無奈之下,妹妹從大學休學,父親愈發酗酒,母親以賣粽子為生,常年四季帶著口罩,不敢以真面目示人。
沒有任何一家媒體,會去關注殺人犯家屬的心聲,所有人只會覺得,「因為你們的兒子,哥哥是殺人犯,所以你們也是有罪的,活該遭受懲罰。」
我國法律早就廢除了「連坐」制度,但這種「一人犯錯,全家有罪」的思想,卻深藏在很多人的心理。
但原生家庭,真的就是促使一個人走上絕路的唯一原因嗎,作為成年人,起碼百分之八十以上,讀過書,也曾踏入過社會。一個完完整整的人,分別也經歷過家庭,學校,社會的教育。
哪怕童年生活在悲慘,他能活到成年,就該有一份自己獨立的,成熟的三觀。他的所作所為,皆是他自身的選擇,怪不得任何人。如果這個時候,旁觀者還一味地把他的行為,怪罪於家庭,而不去找其真正的原因,那最終的結果,就是會有更多的「變態殺人狂」出現。
這部電視劇播到第五集,李曉明被判死刑,槍決而亡。這個結果,也算是大快人心,但是……他之所以要殺人的原因,動機也隨著他的死亡,而化為一寸塵土,再也無人得知。
寫這篇文章的初衷,絕對不是要為殺人犯說話,就像劇中王赦律師說的,「他殺了九個人,他該死。」但他死的同時,為什麼媒體甚至大眾要帶著他的家庭一起接受「死亡」的判決。
他的父母和妹妹,是無罪的啊!他們並沒有想為兒子脫罪,甚至也不曾向法官求情,他們知道「殺人必須得償命」,他們只是普通的老百姓,不曾殺害任何一個人,傷害任何一個家庭。
有人說,原生家庭的傷要用一生去彌補,但既然說「彌補」,就代表並不是無法挽回。名人中,也有不少人,出生在一個破碎的家庭,擁有難以言說的童年生活。
向華強的太太陳嵐,母親沉迷賭博酗酒,父親懦弱,她十八考上大學時,母親把她賣入舞廳,讓她當舞女。
偉大的作家高爾基從小父親早亡,母親遠走他鄉,他住在外祖父家,經常遭受毒打。
美國第一脫口秀女王奧普拉,從小父母離異,她十四歲時懷孕,遭受過性侵與暴力。
可這些人呢,他們最終走出原生家庭帶來的傷害,活得獨立而自信。他們腳下的路,每一步靠自己走了出來,並且擁有了全新的人生。
原生家庭的傷,不足以讓一個人成為殺人狂魔。
殺人狂魔,不一定擁有一個畸形黑暗的原生家庭。
我們強調原生家庭,是希望父母可以重視孩子,給他們一個美好的童年,而不是給那些不可饒恕的罪犯找到脫罪的理由。「我原生家庭這麼糟糕,所以我才犯罪啊。」
不,犯罪是你自己的選擇,與任何人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