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建設祖國的功臣們,大家好!
昨天跟大家聊了聊關於勞動合同的種類,以及試用期的規定,勞動合同不籤的後果,今天就跟大家聊聊單位和員工的僱傭關係結束的知識點。
阿臣:工哥,趕緊講講經濟補償金是咋賠的,我就想知道這個!
著啥急,你又不趕著辭職,等我一步一步的講。
僱傭關係結束無非就兩種:
第一,員工辭職:比如阿臣突然覺得世界那麼大,他想邊要飯邊轉轉。
第二,單位辭退:比如阿臣喜歡撩辦公室女同事,單位領導很不爽,通知他趕緊滾蛋。
勞動者辭職有三種方式:預告解除、隨時通知解除、無通知解除。
預告解除只是員工單純的不想幹了,單位和他自己均無過錯,這個需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如果是試用期,需要提前3天書面通知。
隨時通知解除,重點是「隨時」和「通知」兩個詞,您可以隨時走,但是要通知單位,這種情況一般是單位有法定過錯行為,比如單位拖欠工資。
無通知解除,這個情況就比較嚴重了,什麼時候可以連招呼都不用打,直接走人呢?那就是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生自由強迫勞動者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生安全。比如被傳銷團夥囚禁起來被迫騙錢,那就無需通知「單位」,有機會直接溜掉報警。
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也是要分勞動者有無過錯的。
如果勞動者有錯,則可以隨時解除。比如: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單位造成嚴重損失;與其他單位同時建立勞動關係,拒不改正;以欺詐脅迫或趁人之危手段與單位訂立勞動合同;被追究刑事責任等。
如果勞動者無錯,屬於預告解除。比如: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勝任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其他工作;不能勝任工作,經調崗或培訓仍不能勝任;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仍不能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等。
阿臣:前面我聽懂了,後面那個「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是個什麼意思?
我給你舉個慄子,比如:你領導跟您們說,同志們,公司此次受疫情影響,資金鍊崩斷的風險迫在眉睫,為了公司能挺過這次難關,決定每位員工降薪30%。所有員工都同意了,結果你一聽就火冒三丈,公司困難管我屁事啊,降薪的話我房貸也還不起啦。領導怎麼和你協商你都不同意,那領導只好辭退你。
還有不得預告解除或經濟性裁員的情況。比如:職業危害作業勞動者未做到離崗體檢的;在本單位因工負傷或患上職業病,喪失勞動能力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離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如果是經濟性裁員,需要優先留用的。比如:長期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撫養的老人或未成年人。
接著我們就講經濟補償金的問題。
經濟補償金也是要根據勞動合同的終止還是解除來區分。
勞動合同終止的話,如果勞動者不續訂,單位就無需支付;如果單位不想續訂,那就得支付。
勞動合同解除的話,要分三種情況:
第一種,協商解除。就是勞動者和單位都想解除,那就看誰先提出來,單位先提,那就支付,勞動者先提,那就不用支付。
第二種,勞動者辭職。如果是因為單位有錯在先,勞動者無奈辭職,那單位是要支付的。如果單位沒有錯,勞動者就是不想幹了,那就無需支付。
第三種,單位辭退。如果勞動者沒有錯,那就需要支付。如果勞動者有錯,就無需支付。
阿臣:那如果是經濟性裁員,公司已經很困難了,辭退員工的話,還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阿臣,遇到事兒不要那麼感性,按我說的分析:首先這是不是公司辭退?是。第二,員工有錯嗎?沒有。那就需要支付。但是至於你接收不接收那是你的事兒了。可能你比較寬裕,看公司困難,就不好意思接收,但是有的員工可能家人等錢治病,工作沒了,再沒有經濟補償金,怎麼辦?那比公司還慘的。
好了,今天就跟各位功臣聊到這裡,明天我們聊聊女職工的保護和休息休假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