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清朝雍正末年,在福建福州生活著一對夫妻,丈夫叫做蘇猛,妻子姓陳,人稱陳氏。蘇猛的母親去世得早,家中只剩下了一個老父親,名叫蘇壽。
蘇猛和妻子陳氏結婚已經二十年了,兩人的感情一直很不錯,不過在這一天卻爆發了矛盾,這個矛盾的起因很簡單,就是因為洗衣服的事情。前面咱們說過,陳氏有個公公叫做蘇壽,蘇壽一直很懶散,尤其是在妻子去世之後,將家中的雜務都交給了兒媳婦陳氏去做。
平時陳氏從來沒有拂逆過公公的意思,這一天蘇壽拿過來幾件衣服讓陳氏洗,陳氏發現公公給的衣服有兩件內衣。由於平時蘇壽的貼身衣服都是他自己洗,所以陳氏覺得自己作為兒媳去洗這個不合適,於是就拒絕了。
蘇壽見兒媳不肯幫自己洗衣服,很是生氣,於是悻悻地離開了。到了晚上,蘇猛從外面幹活回來,蘇壽對兒子說:「你媳婦太不像話了,我讓她幫我洗個衣服,她都不肯,還給我臉色看,你是怎麼教訓老婆的?我還是是不是你爹了!」
蘇猛是個孝順兒子,聽說之後勃然大怒,離開找到老婆陳氏,不問青紅皂白,就是一通臭罵:「你為啥不給咱爹洗衣服,他是我親爹,你給他臉色,你還有沒有把我放在眼裡!」陳氏一聽就明白怎麼回事了,是公公在丈夫面前告自己的黑狀了。
陳氏見丈夫不問自己事情的原委就聽信公公的一面之詞,對自己破口大罵,也來了氣,開始和蘇猛對罵,一點也沒有畏懼丈夫的意思。蘇猛將妻子不但不承認錯誤,反而罵自己罵得很難聽,怒火攻心,失去了理智。他抬手就給了陳氏一巴掌,陳氏臉上當時就多了一個巴掌印,嘴角也出血了。
陳氏從來沒有被丈夫這麼打過,她也失去了理智,就順手拿起一把尖刀去刺丈夫蘇猛。蘇猛眼明手快,閃身躲開,然後伸手去搶老婆手裡的尖刀。陳氏畢竟是女人,力氣比不過丈夫,眼看尖刀就要被丈夫給奪走了。就在這時,蘇猛突然鬆開手,陳氏正在用全力往回奪尖刀,結果蘇猛一鬆手,陳氏用力過猛,收手不及,將尖刀插在了自己胸口。
陳氏的刀插得很深,頓時血流如注,蘇猛搶救不及,很快陳氏就失血而死。蘇猛見妻子死了,也是後悔莫及,於是就去官府投案自首了。當時審理此案的是福建巡撫盧焯,盧焯認為此案並非尋常打鬥致死,而是夫妻之間失手殺人,因此將此案移交給了刑部審理。
刑部官員審核卷宗之後,給出了判案意見:根據《大清律例》相關條款規定,蘇猛「合依夫毆妻至死者,判處絞監候,秋後處決。」也就是說蘇猛殺死妻子,被刑部判處絞刑,秋後行刑。
當時正是乾隆皇帝登基的第一年,乾隆為了收買人心,在登基之初就下詔書大赦天下。乾隆在聖旨裡規定,在乾隆元年之前的罪犯,除了謀反和殺害父母之人,全部赦免。蘇猛殺害妻子是在雍正十三年,正好在赦免之列。因此刑部不敢擅自做主,將判決意見交給了乾隆,讓乾隆來做最後的判決。
乾隆看了蘇猛的案子之後,給出了回覆:「赦非善政,古人倫之詳矣。但朕即位之初,聿尊舊制,誕布新恩。凡此罪人,皆因自取,亟宜改悔,永為良民。法司仍宜照例詳記檔案,如既赦之人再幹法紀,朕必將伊等加倍治罪,決不寬待……特諭,欽此!」
乾隆的旨意翻譯成白話文就是說:大赦天下,雖然不是什麼好方法,但是朕也要做,因為這是規矩。將犯罪之人赦免,將他們的罪行記錄在案,以後如果他們再犯法,加倍懲罰。至於蘇猛殺害妻子陳氏,只需要將蘇猛的罪行登記在案,然後就把蘇猛放了吧,讓他改過自新,做一個大清的良民。
刑部奉旨赦免蘇猛,並將乾隆旨意通知給了福建巡撫盧焯,盧焯自然只能照辦,就這樣陳氏白白死去,蘇壽和蘇猛爺倆安然無恙,不知道他們兩人,會不會後悔自己的衝動呢?
參考資料:《駁案彙編》《乾隆實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