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富凱IPO財經解讀公司第361期,本期關注東莞怡合達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怡合達」)。
ID:ipofinance
作者 | 宋旭光
編輯 | 李浩楠
校對 | 孫 恆
東莞怡合達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自動化零部件研發、生產和銷售,提供FA工廠自動化零部件一站式供應。本次公開發行股票不超過4,001萬股,佔發行後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00%,擬募集11.46億元。其中,7.79億元擬投入東莞怡合達智能製造供應鏈華南中心項目,蘇州怡合達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自動化零部件製造項目擬使用3.07億元,剩餘的6,000萬元將用於東莞怡合達企業信息化管理升級建設。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為東莞證券,審計機構為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製圖:富凱IPO財經 來源:怡合達招股書
富凱IPO財經對於募投項目真實性存疑,東莞怡合達智能製造供應鏈華南中心項目(以下簡稱「華南中心項目」)選址位於東莞市橫瀝鎮村尾村,於2018年7月13日在東莞市橫瀝鎮經科信局備案。華南中心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表披露,此項目主要從事工業鋁型材及配件工業框體結構部件和自動化組件等金屬製品的加工生產及銷售,項目員工人數達2,500人,佔地面積51,775.58㎡,建築面積約20萬㎡。項目的建設期起於2019年6月止於2021年5月,建設周期長達2年。
但是,怡合達官網顯示"華南中心項目舉行奠基儀式"新聞介紹,華南中心項目佔地51,776㎡,建築面積約15.4萬㎡,同時,東莞政府門戶網站也發布了華南中心項目奠基儀式的新聞,提及項目的總建築面積約為15.4萬㎡,並且該項目將於2020年建成並試生產,創造3,000個就業崗位。而環境影響報告表披露的華南中心項目預計投產日期是2021年6月,創造的就業崗位也比之少了500個。
值得注意,怡合達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不僅真實性值得質疑同時存在市場風險。目前募投項目分析是基於當前市場環境及公司實際經營狀況做出,但由於市場環境具有不確定性,公司如果不能在市場開拓、產品開發、供應鏈管理等方面有效應對,將會對項目實施進度、產能消化、投資回報和公司的預期收益產生不利影響。
富凱IPO財經調查發現怡合達存在侵犯三方著作權和專利權。富凱IPO財經注意到怡合達在深交所二輪問詢時,深交所就經營模式的問題,要求怡合達補充披露「採用與米思米類似的經營模式以及編制產品目錄手冊等是否存在侵犯米思米著作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相關智慧財產權的情形或風險」等。對此,怡合達解釋稱,商業規則需結合方法的內容及技術特徵方可申請獲得保護,僅經營模式無法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法律法規的保護。因此,採用與米思米類似的經營模式不存在侵權情形及風險。
不過,怡合達也披露,公司在2013年曾與米思米(中國)精密機械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米思米(中國))產生一起智慧財產權糾紛,米思米(中國)要求公司停止侵犯其就《MiSUMiFA工廠自動化用零件》(2011簡體版)產品目錄所享有的著作權,該項糾紛於2014年2月調解並結案,怡合達向米思米(中國)支付人民幣1.56萬元並停止發行、複製、傳播公司2012年版、2013年版的目錄手冊。
另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案號(2020)粵73民初752號顯示,怡合達侵害深圳深藍精機有限公司外觀設計專利權。判決書顯示「被告未經許可,製造、銷售侵害涉案專利權的被訴產品,依法應承擔停止相應侵權行為以及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最終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判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六項、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第五十九條第二款、第六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一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被告東莞怡合達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深圳深藍精機有限公司經濟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智慧財產權法院案件管轄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六條的規定,本案需要強制執行的,由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中級人民法院執行。」
製圖:富凱IPO財經 來源:裁判文書網
富凱IPO財經注意到怡合達的控股股東、實控人金立國除了直接持股外,還通過分宜眾慧達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稱"眾慧達")和分宜眾志達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稱"眾志達")兩個持股平臺間接持有股份。據招股書,眾慧達和眾志達均成立於2016年10月12日,可是招股書卻披露,早在當年的8月18日,怡合達就召開股東會同意兩個持股平臺增資。
截至招股書籤署之日(2020年4月3日),眾慧達持有怡合達股份3.8084%,由21位合伙人構成,且所有合伙人均在怡合達任職。眾志達也持有怡合達股份3.8084%,由32位合伙人構成,其中31位合伙人都在怡合達任職,僅一位神秘合伙人——姚俊未在公司任職。
公開資料顯示姚俊,男,中國國籍,無境外 永久居留權,1980 年 11 月出生,現任惠州市飛訊軟體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姚俊在 ERP 系統及電商等方面的技術知識能夠為公司提供管理及業務發展的技術保障,其作為惠州市飛訊軟體服務有限公司的主要人員為公司提供 ERP 軟體開發與維護、電商平臺開發與維護服務,其本人也看好公司發展,因此,姚俊通過持有眾志達財產份額投資入股公司。目前,姚俊在眾志達出資32萬元,持股比例為8%,通過眾志達間接持有怡合達股份1,096,819.2股。若怡合達成功上市,參照通用設備製造業的行業市盈率,則姚俊持股市值將達千萬以上,赤裸裸利益輸送。
免責聲明:[富凱ipo財經]原創文章,轉載必究。文章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如內容侵權請聯繫。
原創:天九共享實控人盧俊卿牽涉非法集資,旗下項目違法宣傳豈不自知?
本文首發於微信公眾號:富凱IPO財經。文章內容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和訊網立場。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請自擔。
(責任編輯:冉笑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