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灘涂上的奇石,還是戈壁荒漠的奇石,只要不被人們發現,它們就和普通的石頭一樣,沒有什麼價值。
人們發現它們與一般的石頭不一樣以後就會把他們撿來帶回去,它們就有了基本的價值,這個價值是人們的勞動價值。如果奇石的審美價值被很好地挖掘出來,那麼它們的價值就有可能是最開始勞動價值的十倍,甚至千倍。
賞石藝術是發現的藝術,奇石是發現的天然藝術品,奇石也是人的發現力與石頭奇特美的完美結合。人們欣賞奇石,會根據奇石的形式和內容賦予它們人文藝術和內涵。
有人發現了奇石,覺得它們比一般的石頭有看頭,那麼他們就會以很低的價格把奇石賣出去。奇石在轉讓的過程中。
它們的觀賞價值和人文價值就會被不斷地挖掘出來並被更多的人承認。最後有些精品奇石的價格就有可能由開始的幾百元錢上升到幾十萬甚至幾百萬。
我國比較聞名的頂級奇石黃河石《人之初》最初轉讓價是1800元,戈壁奇石《歲月老人》最初的友情價是3000元錢,現在這兩方奇石的估值都超過了一億元。
有人說,這億元奇石都是估價,如果實際轉讓的話根本沒人要。這其實是低估了這兩方奇石的知名度和藝術性,如果公開拍賣,絕對會高出一億元。成交價上億元的藝術品已經不勝枚舉,但象我國四大奇石這樣這樣久負盛名的藝術品並不多見。
雖然奇石的觀賞價值和人文價值在於發現,但並不是隨便一顆奇石都能挖掘出非凡的意義和巨大的價值,只有外在內容形式符合人們的審美價值觀的的奇石才有這樣的機會。
比如《人之初》奇石上的圖案好像一個孕育3個月的胎兒,雖然好多人並沒有見過三個月大的胎兒是什麼樣子,但是如果沒有這樣的形象就不會讓人賦予「人之初」的內涵。
千裡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奇石的外形是複雜多變的,玩石頭的人如果沒有獨到的審美能力和豐富的人文知識,就不能發現和挖掘出奇石鮮明的主題和內涵。
奇石價值在於奇石的價值在於發現價值的體現,我們賞石的快樂又在於什麼呢?
我們先來思考一下我們在什麼情況下才會快樂?被人讚揚和需要,付出的勞動有了成果,一些新奇的事情,玩耍和遊戲,和自己心愛的人在一起等,這些情況都是我們獲得快樂的源泉。賞玩奇石屬於「玩」的範疇,要想玩的高興就要放鬆心情。
我們知道,賞玩奇石除了可以滿足精神是上的審美需求以外,還可以獲得經濟上的回報和讚譽。
對金錢和聲譽的追求容易讓我們貪心和虛榮,被貪心和聲譽所累的玩石人就會在玩石、賞石的過程中喪失很過快樂。
從這個意義上講,賞石的快樂就在於閒情逸緻,只有淡泊名利的賞石才能讓輕鬆愉悅,才能獲得更多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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