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2003年在網上發布的原創。現在看來,揲筮的過程應當是小衍、二衍、三衍、四衍、五衍、大衍的過程,而不應當是大衍、二衍、三衍、四衍、五衍、小衍的過程,那時正好搞反了。
摘要:《周易·繫辭·上·第九章》詳細記錄了孔子所傳的《周易》的佔筮方法,只要正確解讀便可以知道,根據爻位的不同,《周易》中的陽爻分別為56策、48策、40策、32策、24策、16策,陰爻分別為44策、36策、28策、20策、12策、4策。以往學者按陽爻都是36策、陰爻都是24策理解是錯誤的。36策表示陽爻的易數時,為乾卦用九爻的策數;24策表示陰爻的策數時,為坤卦用六爻的策數。
關鍵詞:天地之數、洛書數、蓍策數、成變化、行鬼神、掛、分、揲、歸奇於扐。
作者簡介:谷洪(1964——),男,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無業。
《周易·繫辭·上·第九章》詳細記錄了孔子所傳的《周易》的佔筮方法,只要了解古文句讀學的特點,正確標點斷句,並能考慮到「八卦而小成」五個字是錯簡,這五個字的正確位置應當在上文的「五歲再閏」之後,這段文字本不難理解,一目了然。可是,自秦漢以來,學術界一直未能正確解讀這段文字,牽強附會,荒誕不經,與擲物成卦的方法混為一談,完全失去了過揲的意趣,索然無味,以至筮牘不告,最後只好被以錢代蓍了。
正確解讀這一段文字的內容,不僅可以使我們了解先民揲蓍成卦的過程,而且可以使我們領悟出一些過去學者所未能領會的易學知識。
先看原文(「八卦而小成」五個字已放在它的正確位置「五歲再閏」之後):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象兩;掛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於扐,以象閏——五歲再閏;八卦而小成……故再扐而後掛……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六十,當萬物之數也。
是故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
顯道神德行,是故可與酬酢,可與佑神矣。
子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
所謂「天地之數」就是河圖數,即河圖中黑白點的多少。其中六、八、十組成坤卦,「成變化」為洛書數(即洛書中黑白點的多少)的一;六、九、十組成艮掛,「成變化」為洛書數的二;七、八、十組成坎卦,「成變化」為洛書數的三;七、九、十組成巽卦,「成變化」為洛書數的四;一、三、五組成乾卦,「成變化」為洛書數的六;一、四、五組成兌卦,「成變化」為洛書數的七;二、三、五組成離卦,「成變化」為洛書數的八;二、四、五組成震卦,「成變化」為洛書數的九。再加上洛書中央的洛書數五,洛書總數為四十五(1+2+3+4+5+6+7+8+9=45),乘四,便「成變化」為過揲所用的蓍草的蓍策總數一百八十(45×4=180),通過過揲這一百八十顆蓍草求卦的過程就叫做「行鬼神」。
把蓍策總數一百八十看作是一個其差為八的六個數的等差數列之和(180=50+42+34+26+18+10), 蓍策總數便分成了五十、四十二、三十四、二十六、十八、十這六個部分。在筮法中,先民通過三次掛、一次分、一次揲、一次「歸奇於扐」這六個步驟,分別過揲每一部分的蓍草,便可使這部分蓍草的蓍策數變成所求卦爻陽爻或陰爻的策數,從而畫出該爻的陰陽。一卦六爻,每一 部分蓍草只能過揲出其中一爻的陽爻或陰爻的策數,六部分蓍草便可過揲出所求易卦的全部六爻的陽爻或陰爻的策數,從而畫出所求易卦的卦象。六部分蓍草的蓍策數不同,所過揲出的六個陽爻之間或者六個陰爻之間的策數顯然也不應相等。以往學者所理解的六個陽爻都是三十六策(216 ÷6=36)、六個陰爻都是二十四策(144÷6=24)顯然是錯誤的。三十六策表示陽爻的策數時,應是乾卦 「用九」爻的策數;二十四策表示陰爻的策數時,應是坤卦 「用六」爻的策 數。這裡九與六指的是洛書數,九與六分別乘四,「成變化」的蓍策數就是用九爻的三十六策(9×4=36)與用六爻的二十四策(6×4=24)。「用」通庸,平常、平均之意。乾卦的洛書總數(216÷4=54)被 六除,平均每爻的洛書數就是九(54÷6=9);坤卦的洛書總數(144÷4=36) 被六除,平均每爻的洛書數就是六(36÷6=6)。
以往學者都找不到「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與「大衍之數五十」之間的關係,所有的解釋都牽強附會,極不自然。自秦漢以來,本文第一次解開了二者之間的關係之迷,即「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成變化」為洛書數四十五,再由洛書數四十五「成變化」為蓍策總數一百八十,蓍策總數一百八十由五十、四十二、三十四、二十六、十八、十這六部分蓍策數組成,五十就是其中的「大衍之(蓍策)數」。
原文中的「大衍之數五十」的後面應是省略了「掛一」兩個字,「其用四十有九」的後面應是省略了「以象一」三個字。「掛」,懸置,意為不用,減去。大衍的蓍策之數為五十,在這五十顆蓍草中,隨意取出一顆懸置一旁不用,使大衍的蓍策數產生第一次變化,由五十減去一,變化成為四十九(50-1=49),以便象徵一,這是第一步。以往學者按擲物求卦的原理來理解,看不出這第一步有什麼作用,所以很多學者都直接揲數四十九或者四十八顆蓍草求卦,殊不知這第一步正是「十有八變而成卦」的第一變,意義重大。
第二步是把剩餘的四十九顆蓍草隨意分成兩部分,以便象徵兩。
再在這四十九顆蓍草中隨意取出一顆蓍草懸置一旁不用 ,以便象徵三。這時蓍策數產生第二次變化,由四十九減去一,變成四十八(49-1=48),這是第三步。
每次四顆四顆地分別過揲這些已被隨意分成兩部分了的四十八顆蓍草,以便象徵一年中的四季,這是第四步。如果每一部分蓍策數都恰好是四的倍數,那麼便恰好能把這四十八顆蓍草揲盡,即「揲之以四」了四十八顆蓍草;如果每一部分的蓍策數都不是四的倍數,那麼,經過「揲之以四」後,每一部分都會剩餘少於四顆的蓍草,無法在這一部分被「揲之以四」,兩部分剩餘的蓍草總數必定是四,這四顆蓍草在「揲之以四」這一步驟中閒置一旁未用,第一次被「掛四」 了。也就是說,如果每一部分的蓍策數都不是四的倍數,只能過揲四十四顆蓍草。無論在這一步過揲了四十四還是四十八顆蓍草,蓍策數都沒有產生變化,還是四十八策。「揲之以四」的目的不是為了改變蓍策數,而是為第五步「歸奇於扐」創造條件,只有被「揲之以四」了的蓍草,才能被「歸奇於扐」。
「歸」,匯集;「奇」,通齊;「扐」,「歸奇」的手法。第五步是把第四步過揲過的蓍草用「扐」的手法歸攏到一起,以便象徵兩個閏月所需要經過的五年時間。「歸奇於扐」的目的也不是為了改變蓍策數,而是使被「歸奇於扐」了的蓍草不能再參與第六步的「掛」。
在原文中,「五歲再閏」的後面本應是「八掛而小成」五個字,但在後世的流傳過程中,這五個字脫落到了後文的「是故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與「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的中間,而且「掛」字也變成了古時通用的「卦」字,成為錯簡。「八掛」即「掛八」,「八掛而小成」五個字的後面應是省略了「以象六」三個字。如果第五步「歸奇於扐」了四十八顆蓍草,此時已沒有蓍草可供再「掛」,所以此時「八掛」只能譯為「取出無的八顆蓍草懸置一旁不用,使蓍策數由四十八減去無的八,產生第三次變化」。有為正,無為負,所以此時蓍策數產生第三次變化,由四十八變成五十六{48-(-8)=56}。如果我們把後文的「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看作是一個其差為八的六個數的等差數列之和(216=56+48+40+32+24+16),那麼「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便分成了五十六、四十八、四十、三十二、二十四、十六這六個部分,這六個數字顯然表示的 是乾卦六個陽爻的各爻的策數,所以,五十六為陽爻的策數。所以,如果「大衍之數五十」經過以上六個步驟變為五十六策,我們就可以據此畫一陽爻。如果第五步只「歸奇於扐」了四十四顆蓍草,則把已被「揲之以四」這一步「掛四」了一次的其餘四顆蓍草再一次「掛四」,即將這四顆蓍草取出一顆懸置一旁不用,這一次「掛四」才能使蓍策數產生第三次變化,由四十八變成四十四策(48-4=44),這四顆蓍草兩次共被「掛八」,即「八掛 」。如果我們把後文的「坤之策百四十有四」看做是一個其差為八的六個數的等差數列之和(144=44+36+28+20+12+4),那麼,「坤之策百四十有四」便便分成了四十四、三十六、二十八、二十、十二、四這六個部分,這六個數字顯然表示的是坤卦六個陰爻的各爻的策數,所以,四十四為陰爻的策數。所以,如果「大衍之數五十」經過以上六個步驟變為四十四策,我們就可以據此畫一陰爻。以上為第六步,以便象徵六。
之所以稱為「小成」,一卦六爻,每一次的過揲過程都需要畫出本卦與之卦全部十二爻的陰陽,而一次「大衍」的過程才剛剛畫出一爻的陰陽,只有再重複一次「大衍」的過程並繼續完成其餘五部分蓍策(四十二、三十四、二十六、十八、十)的過揲過程(依次為二衍、三衍、四衍、五衍、小衍),才能畫出全部十二爻的陰陽來,而大功告成。
由於第四步象「四時」,第五步象「五歲再閏」,而且後文有「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 的說法,所象都是時間意義上的概念,所以,其餘步驟(第一、二、三、六步)所象似乎也應是時間意義上的概念,而不應該是過去所理解的太極、兩儀、三才等。在筮法中,通過上述大衍過程畫出本卦這一爻的陰陽後,還需要把這五十顆蓍草重新用「扐」的手法歸攏到一起,再把「大衍」的過程重複一遍,從而畫出之卦這一爻的陰陽,所以要「再(歸奇於)扐而後掛」。
在原文中,「故再扐而後掛」的後面應是省略了二衍至小衍過揲過程的所有文字,每一衍的過揲步驟都與前述大衍過程相同,所以,可以通過二衍至小衍的過揲過程揲出本卦或之卦的其它五爻的陽爻分別為四十八策、四十策、三十二策、二十四策、十六策,陰爻分別為三十六策、二十八策、二十策、十二策、四策,從而畫出本卦與之卦其餘全部十爻的陰陽而大成。
所以 ,如果所畫易卦的六爻都 是 陽 爻(乾),則這一卦共計二百一十六策(56+48+40+32+24+16=216),如果所畫易卦的六爻都是陰爻(坤),則這一卦共計一百四十四策(44+36+28+20+12+4=144),乾坤二卦共計三百六十策(216+144=360),相當於一年的三百六十日(由此我們可以猜想,《周易》的曆法觀念為:平年——本卦與之卦一乾一坤,為三百六十日;最大年——本卦與之卦都是乾卦,為四百三十二日;最小年——本卦與之卦都是坤卦,為二百八十八日)。
在《周易》的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中,每一蓍策數的陽爻與陰爻都是三十二個(384÷12=32),所以《周易》上、下二篇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共計一萬一千五百二十策〔(56+48+44+40+36+32+28+24+20+16+12+4)×32=11520〕,相當於萬物之數。
在筮法中,通過經營四個數之間的三次變化(例如大衍過程:五十變化成四十九、四十九變化成四十八、四十八變化成五十六或四十四),揲出一爻的蓍策數,從而畫出該爻的陰陽。一卦六爻,只有經過十八次變化才能畫出一卦的卦象來,這就是所謂的「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
「引(筮理)而伸之(於方類),觸(方)類而長之(於數象),天下之能事畢矣。」就是說,把筮法原理引伸到萬事萬物,歸納出各類事物的數象性質,再把各類事物的數象性質體現到筮法上,這樣,我們就可以通過筮法了解天下萬物的性能和通變了。
通過上述筮法可以畫出所求易卦所有各爻的陰陽來,也就是「顯道」(一陰一陽之謂道);各爻是陰是陽完全是隨機性的,不可預知,也就是「顯神」(陰陽不測之謂神);但畫出的卦象卻是唯一的——必定是表象求筮者所求之事的正確答案的本卦與之卦,也就是「顯德行」(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所以說,筮法可以使筮者正確回答求筮者的問題,如得神助。
綜上所述,孔子說:「知(成)變化之(一陰一陽之謂)道者,其知(行鬼)神之所為乎。」了解了河圖數、洛書數、蓍策數之間的「成變化」的陰陽原理,也就會進行筮法操作了。
略懂易學的都可以看出,以上對《繫辭·上·第九章》的解釋,是迄今為止最合理、最符合這段文字原意的解釋。以往那些拼湊幾多幾少,六、七、八、九,老、少陰陽的與擲物求卦的原理混為一談的解釋都牽強附會,不合原意。擲物求卦的方法,遠古或曾有過,例如《連山易》或《歸藏易》,但決不會是這段文字所記錄的《周易》的佔筮方法。《周易》的佔筮方法產生的易數更多,所包含的易學思想更加豐富。
以上是我對《周易·繫辭·上·第九章》的解釋,敬請方家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