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法因緣生,因滅法還滅。
當然,面對「超級病毒」,重要的是要依靠科學,佛教本身對「超級病毒」冠狀病毒變異是無能為力的,也無法去消滅這些有害於人類的「魔」,如果有些同修認為自己有佛菩薩保佑,或者自己行善,不會招感「超級病毒」等等心理,這是大錯特錯矣!有病及時醫治,染上「超級病毒」去醫院找醫生,才是最根本的有效途徑。
五濁與解脫
佛早在二千多年前,就曾告訴我們,一滴水之中有八萬四千蟲,應該就是指的這些細菌等微生物。經過二千多年,這些現象也逐漸地被現代科學所證實了。
我們因為人的因緣成熟生而為人,生在這樣的一個世界。這個娑婆世界也叫做五濁惡世。在這樣的五濁惡世之中,慈心不殺,做不到絕對。就如同,肉食動物吃肉是他們的習氣,也是他們的果報,但是未來必定會為現在的習氣和行為而受到果報。這是一個輪迴的怪圈,大多數的人都身不由己。
所以,我們每一個眾生都應該看到這一點,若想真正的解脫,一定要發心解脫六道的相纏相殺相生相食,否則輪轉之苦是無法究竟解脫的。慈心不殺,只是佛對我們眾生所教導的一個方便法,為了令我們脫離這種惡業輪轉,儘量令大家有一個正的助緣。現象界中,沒有絕對,沒有完美。
我們也可以發心往生極樂世界,那是阿彌陀佛巨大願力所成就的殊勝佛土。那裡沒有三惡道,就能遠離殺業,得不退轉,最終究竟解脫六道輪轉,證得菩提聖果!
病毒與持戒
諸法因緣生,因滅法還滅。
超級流感病毒都是客觀存在的病毒(自然界中就有的一類病毒),其產生是無始以來難以查證的時間,佛法不去查證那些不可考的東西,只能說它的產生仍是緣起法則的表現,因為種種條件和境況而生,因為種種條件和境況而變,因為種種條件和境況而滅。諸行無常,隨時在變化和發展。
癌症的原因則很複雜,很多是身體各種基因病變和其他問題綜合產生的,不是病毒問題。這些致病因素本身並沒有什麼特殊的害處,處於自生自滅的狀態。但是,由於人的種種無明業行,種種錯誤的思想和錯誤的行為,因為人和動物之間不和諧的關係,使這種病毒進入人體,並因為人體內的環境成為它變化的緣,也因為種種因緣,發生質變,成為危害人體的一種病毒。
所以,從渠道上來說,我們應該保持正當和穩定的生活狀態,戒除非法的邪淫和貪婪;從起源上說,我們還應該保護自然和其他生命之間的關係,避免破壞自然環境引起的各種變異;從生命本質來看,所有生命都是有正常的輪迴,諸行無常,無物不滅,所以病毒本身也是有生有滅的,即使在人體內,終究也會因為人體生起抵抗和適應的機緣,使之不再危害人的生命。
共業與因緣
佛教認為,地、水、火、風四大是組成世界的根本要素,四大不調,就會引起種種不好的現象。人體內也有一個內四大,人之所以有病,皆為內四大不調而引起的,所以佛教要人修身養性,調節體內四大,使之在心理和生理上得以健康地生活。
佛教還認為,任何有意志力的行為、語言、思想都會形成一種招感果報的力量,這就是「業力」,現在稱為「經驗的反應」或「生活的痕跡」。佛教的「業力」說旨在強調自己身心活動的價值,一切眾生在「業力」面前都是平等的,而且經過業力的作用,獲得善惡報應。「業」可以分為許多種,一般可以分為「定業」、「不定業」,如果誠心修善、懺悔,定業也可以轉成不定業。
從業的影響來說,可以分為「共業」或「不共業」,「不共業」是指生命個體所作所為而自作自受,「共業」是指大眾的業力相攝相拒、相互推移而引發社會的共同趨勢。依共作共受的法則,大眾的共業,要大家一起來改變他,即使聖人也無能為力。從感果報的不同作用來說,可以分為「引業」、「滿業」,「引業」是指招感不同生命形態的力量,如生為人或螞蟻;「滿業」是指同一生命形態中的差別,如同為人,便有美醜、貧富、高矮等差別。正是這些不同種類的業力,才構成我們豐富多彩的生命形態。
從佛教的角度來看,「超級病毒」作為人類面臨的災難,這是來自人類自己的業力所感。由於自然界的「四大」遭到了根本性的破壞,也即自然生態鏈被破壞,所以由業力的原因,而造成了疾病的產生。又因為「超級病毒」的傳染性,人因外「四大」的不調,反映在內「四大」不適,所以造成許多國家、地區人民遭受到病毒的感染,這是人類的「共業」;同時,「超級病毒」不會在短時期內消除,這是一種「定業」的現象。絕大部分人平安無事,但仍然有些不幸的人被感染上,這是「不共業」和「滿業」。病毒的感染是可以防治的,如果我們注意環境衛生,注重保護自己,儘量避免到公共場所去,那麼我們就不會受到感染,這是「不定業」。
因果與實相
因果,是事實,是人間的實相,也是很高深的哲學;有因必有果,它的準確性連現代的電腦科技也不如。因果報應不但為人間所不能勉強,蒼天所不能更易,即使鬼神也不能違抗,它支配了宇宙人生的一切,也種下了橫亙過去、現在、未來的三世因緣。《涅槃經.憍陳品上》就鄭重指出:「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三世因果,循環不失。此生空過,後悔無追!」
那麼,因果是由誰在操縱?由誰來主使的呢?我們可以這樣說:它是由萬法因緣所起的「因力」操縱,由諸法攝受所成之「因相」主使,有其超然獨立的特性。人可以改變天意,但不能改變天理,也就是不能改變因果;因分果分,是佛陀證悟之性海,為三際諸佛自知之法界,是不可妄加釐測的。我們常常聽到某些人自誇說:『我什麼都不怕』,這句話說起來是很幼稚、張狂的,是一種愚昧無知的誑言;人可以不怕鬼神,不怕生死,不怕諸佛菩薩,但是卻不能不怕業報,不畏因果。
在佛教裡面,有兩句話具有深遠的意義:「菩薩畏因,眾生畏果」,菩薩和我們眾生不同的地方,就在於對因果的看法不一樣。「菩薩畏因」,表示菩薩慎於始,知道「招果為因」,對於一切事理的跡象不昧不滯,能夠洞察機先,防患於未然;而眾生則不怕「因」,往往逞一時之快,意氣用事做了再說,不能善始亦不能善終,因而無明造作一些罪業之後,就害怕受到懲罰、報應,終日忐忑不安,這就是「凡夫畏果」了。
一般說來,維繫我們社會秩序的基本條件有禮俗、道德、法律,但是最大的力量還是「因果」;法律的約束是有形的,道德禮俗的制裁是有限的,都不如「因果」的觀念深深藏在每一個人的心裡,做嚴厲、正直的審判。
如果我們知道這個世界上人類的一切幸福、痛苦不是由什麼神權來控制,而是由「因果」裁決,幸與不幸完全由自身所作所為而定,有了這層「因果」的體悟,隨時隨地都能約束自己的行為,規範自我的意念,以維繫善良的人情風俗,那麼,社會國家就能邁向祥和康莊的境界了。我們中國一部二十四史,不啻是一部最大、最翔實、最深巨的因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