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家鄉,過年待客,「勸君更盡一杯酒」,是一種習俗,更是一種文化。勸得是酒,但表達的卻是祝福和祝願。
像前面說得「四杯頂一杯」這樣的勸酒辭,不過是席間即時生成的勸酒法。正常情況下,主人會有很多的勸酒辭:比如,最常見的是「過年了,敬四杯,祝你四季安康,四季發財!」敬完了,再陪兩杯,「哥倆(爺倆)好,友誼長存」「祝你新年事事順心,六六大順,喝六杯!」之類。
這些勸酒辭,對酒量大的人非常有效,對酒量小的人就不那麼靈了!而對於像我這樣酒精過敏、滴酒不沾的人,無論多麼美妙的祝酒辭都失靈了!
在酒場上,我是滴酒不沾的。有人問我:「為什麼滴酒不沾?難道從沒喝過酒喝酒嗎?」我說:「如果從沒喝過酒,怎麼能知道酒精過敏呢?過去沒少喝了酒,經過『酒精(久經)考驗』,的確不行,才不喝的!」
為什麼說「酒精(久經)考驗」?那是因為,過去不像現在酒那麼充足,一有酒場,酒是盡喝的,喝多少有多少!
不要說以前,就是我剛參加工作的上世紀八十年代後期,家中待客,無論客人多少,一席就是一壺酒。一壺酒有多少?一般家庭是二兩的小壺,家庭條件稍好點的用四兩的小壺。
喝酒伊始,客人一般先客氣,「今天沒外人,咱少喝!」
主人借著客人的話說得更是斬釘截鐵,「好!好!今天,咱絕不多喝,就是壺下酒!」
那時喝酒,用得是小酒杯,小酒杯有多小?一般的一兩酒能倒五六杯,這種酒杯我們這裡叫做「酒盅」。這一盅酒,不是一飲而盡的,要喝四回或六回才能端盡。因此,你別小看一壺酒,喝酒的時間,一點也不比現在用得時間短。一頓酒,喝上兩三個鐘頭實屬正常。因為,每個酒,不是端起來就喝,而是要根據主客身份和愛好講出許許多多的「名堂」因此,當時喝酒,實在喝得不是酒,而是文化!
作為年輕人,上了酒桌,你只是去倒酒的,喝酒是不能與長輩及年齡大人的人一樣喝——別人喝盡,你不能喝盡。你若是主人自不必說,你若是客人,也只能是象徵性地作作樣子,千萬不能一飲而盡,那樣就顯得「沒出息了(我們這裡的方言,是品德差、沒有修養的意思)」。因此,像我這樣天生喝酒就不行的年輕人,喝上三五年的酒,根本測試不出到底能不能喝!
後來,隨著時間的推移,年齡的增長,「資歷」的加深,喝酒時只做樣子別人漸漸就不「放過」了。更加之後來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酒再也不是什麼奢侈品了,從原來的「壺下酒」,漸漸演變成了「瓶下酒」;後為,又演變成了「咱今天就喝二斤酒,多了一點不多喝!」;再後來,成了「提下酒(一提四瓶)」、「箱下酒(一箱六瓶)」,一直到現在,主人再不作什麼「量的限制」,直喝到客主真正的酒足飯飽方才罷休!這樣,我的酒量當然也就試了出來,一盅酒臉紅頭疼,二盅酒開始頭疼,三盅酒就會主動退陪(嘔吐),就算是人家當飲料喝的啤酒、紅酒,只要含有酒精,我喝了就照樣行。
如此,經過長期的「酒精考驗」,證明,我的確天生不是喝酒的料,這人間尤物自然也就與我無緣了!
後來,時間長了,大家都知道了我的「酒量」,喝酒時自然也就不再強勸我了!
我不喝酒,但我並不反對喝酒。
我們祖先杜康發明了這人間尤物,不僅可借酒消愁,更可借酒聯絡感,加深友誼。更有研究證明,喝酒還有舒筋活血等功效。因此,適時適量飲酒還是可以的。
但凡事皆有度,過之而不及,酒雖好,過了就會醉,醉得厲害了,好事就變成了壞事。酒多傷身、酒後滋事,酒後駕車,都是酒精惹得禍!因此,借用一句廣告語與廣大朋友共勉:「酒雖好,可不要貪杯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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