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10月22日,瑞典學院宣布諾貝爾文學獎頒給法國哲學家薩特,但他卻主動謝絕該獎項,成為歷史上第一位拒絕領獎的諾貝爾獎得主。
諾貝爾文學獎是世界上寫作的最高榮譽,有沒有人得到了這項榮譽,卻拒絕接受它?有,那就是法國的「存在主義」哲學家薩特。他是1970年代女權理論家西蒙波娃的伴侶,他們的哲學思想非常相近,又各有千秋。
當時,瑞典學院宣布諾貝爾文學獎頒給薩特的理由是,薩特「充滿自由精神和探求真理的創作,已經對我們的時代,產生巨大的影響。」
消息傳到法國,舉國歡慶,可是薩特自己卻心靜如水。他刻意避開了大批媒體的追逐,和女友西蒙波娃躲到一家小餐館吃午餐,用過扁豆鹹肉後,接著吃起麵包,中間他抽起了菸斗,然後寫下了他「謝絕」諾貝爾文學獎的聲明。
不放棄原則「榮譽」對讀者產生壓力
薩特的理由有個人方面的,他一向謝絕來自任何官方機構的榮譽。二戰後,法國要頒勳章給他、法蘭西學院要授予他院士頭銜,但他都謝絕了。
因為他認為任何「榮譽」都會對讀者產生一種壓力,一本書是「薩特著」或是「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薩特著,那絕不是同一回事。作者應該要用純粹的文字來行動,不應該摻入其他東西。而且薩特當時同情委內瑞拉的遊擊隊,他怕自己的立場態度會牽扯「諾貝爾獎委員會」。他強調這是他「個人」的態度,絲毫沒有指責過去的諾貝爾獎的得獎者們,他非常尊敬他們,也以認識其中某些得獎者為榮。
還有客觀的理由,當時是冷戰時期,存在東西文化戰線的衝突。他個人生於法國巴黎的富裕階層家庭,也在資產階級的文化中成長。但他的情感卻傾向社會底層的人們,所以他算存在於兩種文化的矛盾中。他感覺諾貝爾文學獎偏向西方資產階級的觀點,他不適合這個獎。但是,如果蘇聯頒給他「列寧獎」,他也不會接受。
最後談到「獎金」,這筆獎金很大,他很想拿這筆錢去援助像南非的種族平權運動。但這樣他就會被「機構化」,不論東方西方的機構,他都不該接受。他更不能為了巨額獎金,放棄他自己的原則。
高標準律己「我不希望自己被埋葬」
薩特這位哲學家出乎人們意料的舉動,有人稱讚,也有人嘲弄,更多的是疑惑。記者當然盯著薩特不放,整天圍在他家周圍。他越不發聲,人們越來勁。
逼得他不得不再說幾句:
我希望我寫的書,能夠由那些想讀我的書的人來讀,而不是由沽名釣譽的人來讀。我拒絕榮譽頭銜,因為這會使人受到拘束,我一心只想做個自由人。一個作家應該真誠地做人。
說完他揮了一下手,表示結束。但是記者趕不走,薩特要進家門前,回過頭來,語帶雙關地說了一句話:
我不希望自己被埋葬!
這樣講,夠清楚了吧?不行,報紙有更多揣測。有人說薩特太驕傲;有人說是故意做這種動作來炒作,還有人說他是怕西蒙波娃不爽,不得不拒絕……
其實,薩特之前就已經聽到風聲,他有可能得諾貝爾獎。所以他在10月15日就寫信給瑞典學院的院長,解釋他的立場,希望不要把他列入提名人。沒想到院長14日就去度假,所以沒有收到他的信。就算收到,諾貝爾獎從來不事先徵求提名人的同意,所以薩特得獎了。
薩特的標準很高,但他的高標準是用來「律己」,而不是用來「待人」的。這就是一代哲學大家,不同凡俗的地方!更是汲汲營營之輩,不可及也望不到的所在!當然,在諾獎歷史上,除了薩特外,還有後來的奧地利女作家弗裡德·耶利內克,以及美國的發明家愛迪生與特斯拉,都拒絕領取諾貝爾獎,奧地利女作家拒領的理由和薩特無異,後兩人據說是私人恩怨,他倆為了不見對方都拒絕去領取諾貝爾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