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是中國傳統的二十四節氣之一。春秋時期,古代人民已運用圭表測日影的方法定出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四大節氣。秦漢間二十四節氣已完全確立。二十四節氣比較客觀地反映了一年四季的氣溫、降雨、物候等方面的變化,便於安排農事活動。中國的傳統節日基本上是以二十四節氣為線索進行的。由於立春、夏至、立秋、冬至等節日沒有特定的風俗活動和紀念意義,才不像清明這樣重要。
寒食、修禊是較早與清明有關的風俗,唐朝又將掃墓定在寒關於寒食的風俗,先秦就已存在。《周禮·秋官司寇·司烜氏》:「中春,以木鐸修火禁於國中。」山西晉地流傳,寒食是紀念春秋晉文公時的介子推。介子推輔佐晉文公在外流亡19年,晉文公當上國君後封賞功臣,遺忘了介子推,遂和母親隱居綿上山中。
晉文公得知,圈綿山為介子推封田,故後人又稱綿山為介山。晉地傳說,介子推曾在困餓之際,割下大腿肉給晉文公吃,後晉文公燒山逼他出來,介子推與母親抱樹被燒死。晉文公哀痛不已,令當地在介子推死日不得舉火。查《左傳》與《史記》,介子推未得封,隱居綿山,晉文公封綿山屬實,並無燒山和下令寒食之事。最早記載晉文公焚山、介子推被燒死的是《莊子》和西漢末劉向的《新序》,但無寒食的記載。
如《莊子·盜蹠》載:「介子推至忠也,自割其股以食文公,文公後背之,子推怒而去,抱木而燔死。」這裡只是說介子推被燔死,但沒明確說晉文公焚山。東漢末蔡邕的《琴操》將禁火與介子推聯繫起來,但時間是五月五日,而不是清明。可見,禁火寒食紀念介子推的風俗起自漢代的晉地,但時間是盛冬,而不是清明。
把寒食放在清明的前幾日,是在魏晉時期。東晉陸翽《鄴中記》載:「并州俗,冬日後百五日為介子推斷火冷食三日。」冬至後105天,正好是清明之前。另外,《晉書·石勒載記》、《魏書·高祖紀》分別記載了後趙石勒、北魏孝文帝禁斷寒食的規定,其時間和唐宋時期基本一致。南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卷七《清明節》也記載:「冬至後一百五日為大寒食…寒食第三日即清明節矣。」
禁火寒食僅在山西介山一帶流行,且魏晉南北朝才放在清明前,其他地區則不太流行。第四章談到,古代的春遊與三月上巳節祓禊聯繫在一起。古代大部分地區清明前後的傳統節日是修禊節,也叫春禊。因在三月上旬的第一個已日舉行,又叫上巳節。先秦時期即流行修禊的風俗。
《周禮·春官宗伯·女巫》載女巫掌歲時祓除。」《後漢書·禮儀志上》注引《韓詩》曰:「鄭國之俗,三月上巳,之溱、洧兩水之上,招魂續魄,秉蘭草,祓除不祥。」春天是瘟疫和流行感冒的易發季節,所以要到水上盥洗,以祓除疾病。可見,修禊節是祛病免災的節日。
兩漢時期,無論官民都要修禊。《後漢書·禮儀志上》:「是月上已,官民皆潔於東流水上,日洗濯祓除,去宿垢疢(熱病),為大潔。潔者,言陽氣布暢,萬物訖出,始潔之矣。」李賢注曰:「後漢有郭虞者,三月上已產二女,二日中並不育,俗以為大忌。至此月日諱止家,皆於東流水上為祈禳,自潔濯。魏晉南北朝時,修禊節大行,並固定在三月三日舉行。
《晉書·禮志下》載:「自魏以後,但用三日,不以上已也。《鄴中記》載:「石虎三月三臨水會,公主、妃、主,名家婦女無不畢出臨水。施張(帳)幔,車服燦爛,走馬步射,飲宴終日。」東晉王導為提高司馬睿的聲望,也選擇了士女畢出的修禊節。唐以後,清明節徹底擺脫祓禊禳災的陰影,被踏青郊遊所取代。關於掃墓的風俗,請參見本書第八章第四節掃墓和祭祖部分。到了唐朝,寒食、修禊以及掃墓都融會到清明節中。清明節作為中國的傳統節日最終定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