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常」與「無我」是佛教對「宇宙萬有」的總的解釋,也可以說是一切法的總法則。「法」梵語稱「達摩」,具有法則、規律、存在、事物等多層含義,佛教的具體解釋是「任持自性,軌生物解」。佛教認為,每一事物均有其自身所特有的性質與相狀,並有其定的規則、規範、規律,使人一看便知其為何物。在佛經中,「一切法」和「諸法」就是一切事物與「宇宙萬有」的同義語。「諸行無常」和「諸法無我」與「涅槃寂靜」、「有漏皆苦」並稱「四法印」。
佛主頓悟圖
「印」就是印,相當於現在的公章。有了它,不但能夠證明文件的真實性,而且可以憑藉它通行無阻。以「法印」為喻,說明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有漏皆苦是真正的佛法。掌握了「四法印」,便可通達一切法而沒有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