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競爭日益激烈,很多開發商在還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沒有成功申請《住宅建造資格證》,甚至剛剛拿地就著急出售回本牟利,這也就導致了我們買到爛尾房的可能性增大。而這種著急預售的房子,通常我們會將其稱為期房。相信大家都清楚,買期房最害怕的就是遇到不良開發商,在房子建造過程中就捲款跑路,導致自己的房子爛尾,畢竟這樣的新聞,我們也屢見不鮮了,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該怎麼做呢?來聽聽專家怎麼說的。
第一就是繼續還貸。我們要知道,當我們申請貸款後,銀行就已經把除首付之外的剩餘房款交與開發商了,這時我們與開發商僅僅是買賣合同的關係。而跟銀行才是真正的債務關係,也就是說開發商捲款跑路,並不影響我們與銀行的關係,我們還需繼續還貸,切記不可有斷供的想法,因為如果我們執意要斷供,那麼房子就會重新核算成本,或者拿來拍賣,但是爛尾的房子能拍賣多少錢還不好說,如果拍賣的錢不足以彌補剩餘欠款,那剩下的部分還得我們個人補齊,所以就算我們的房子爛尾了,我們也不能斷供。
第二就是不要著急退房,應根據合同法規定合同生效之後,一旦有一方無法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訴求,所以我們是可以退房的,但是退房之後讓開發商退款,這個還款時間可就說不準了,畢竟開發商已經跑路了,可若是不退房或許還有一線生機。
第三就是繼續等待,一般房子爛尾之後,政府會出面協調,找新的房企接盤,但有沒有房企願意承接這個樓盤就很難說了,不過房子就在那裡不會跑的,我們若是耐心等待,說不準可以等到有房企願意接盤的時候。
第四就是業主集體維權,俗話說眾人拾柴火焰高,如果小區業主團結一致,發揮群眾力量,也是一個比較好的方法,但一定要走正規渠道維權,切記不可違法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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