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強迫症,大家是不是能想到看到擺放不整齊的東西,就一定要把它擺放好。有人一直重複做一件事情,就認為他是強迫症,如果是這樣理解就太表面了。事實上強迫症遠比這些還要更深入。
那麼一起聊聊強迫症到底是什麼情況?
而強迫性人格和強迫症又有什麼分別?
首先什麼是強迫症?
強迫症的英文叫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簡稱ocd,主要定義是指:不由自主的陷入一種一直無法停止的強迫性想法和行為動作進而導致焦慮情緒的精神疾病。
簡單的來說,強迫症ocd可以分為兩部分來理解,也就是O,obsessive強迫性的想法。和C,Compulsive的強迫性的行為。
所謂強迫性的想法就是患者腦中會突然不斷的出現一些特定的想法,動作或影像。
最常見的強迫性想法就是害怕骯髒或被病菌的傳染,比如他們會擔心摸門把手就會受到汙染的想法。懷疑剛才的事情還未做完或者做的不夠完美,重複不斷猜測或做某些事,必須依照特定次序或方式進行。又或者出現暴力猥瑣褻瀆的念頭等等。大多的成人患者他們都知道,這是不必要或是不可以這麼做的。但卻無法排除這些觀念的不斷侵入導致不安和痛苦。
而強迫性的行為就是指為了舒緩和衝淡這種強迫性的想法,帶來的不安,而不斷重複出現的行為。比如害怕骯髒或病毒的傳播,因此自己不斷的清洗自己,即使知道已經乾淨了,還是不斷的反覆清洗。懷疑自己還沒做好的強迫性思想,也會使他們出門前不斷檢查門窗戶,電器,煤氣等有沒有關好,另外由於他們的腦中也可能不斷出現暴力褻瀆等想法或者小聲咒罵的行為。其實他們知道本不應該罵他人,但為了舒緩腦中的強迫性思想,都會不由自主的反覆做出這些強迫性的行為。而這些思想和行為都會讓他們感到痛苦和難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