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成員國的美國拿著《海洋法公約》叫囂中國「非法」,自己不尷尬...

2020-12-13 北京周報

  2016年「南海仲裁案」鬧劇四周年之際,美國又開始對南海問題指手畫腳了。當地時間713日,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稱「世界不會允許中國將南海視為自己的海上領土,美國與我們的東南亞盟友和夥伴站在一起,保護他們對近海資源的主權權利。」美國國務卿麥克·蓬佩奧表示,中國「宣稱擁有南海大部分海域的近海資源是完全非法的,其試圖控制這些資源的霸凌行為也是非法的。」 

  蓬佩奧最近不遺餘力地在新冠疫情、新疆問題、香港《國安法》等方面污衊中國。這次他化身《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以下簡稱《公約》)「普及大使」,引經據典,大談特談中國如何違反了《公約》,他還在社交媒體上稱中國為「海上帝國」 

  美國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東南亞高級研究員波林在接受CNN採訪時,對聲明做出了解讀:「美國的基本意思是,我們將在誰擁有『南中國海』的島嶼或巖石的問題上保持中立,但我們將不再對中國對該海域的非法主張保持沉默。」他認為美國此次聲明「意義重大」,「美國非常清楚地指出中國的活動是非法的,這有利於幫助越南和菲律賓這樣的合作夥伴,同時也會給其他國家,比如歐洲各國施加壓力。」 

  美國挑撥離間和蓄意煽動的意圖暴露無遺。 

  但諷刺的是,1982430日,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以130票贊成、4票反對、17票棄權,通過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美國就是那個四個投反對票的國家之一。《公約》於19941116日生效,有包括中國在內的167個締約方,但美國仍未加入。所以美國拿著自己都不承認的法案來指責中國「非法」,於情於法都是站不住腳的。美國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中國問題專家麥可·斯溫一針見血的指出,這可不是美國說「非法」就「非法」的這樣的聲明完全就是政治目的,與法理無關 

  南海局勢本來已經趨於穩定,中國政府倡導南海問題有關爭議由直接當事國通過友好協商談判尋求和平解決,中國與東協國家在全面有效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框架下,積極推進「南海行為準則」磋商,並不斷取得重要進展。在今天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也表示:「中方從來不謀求在南海建立『海洋帝國』,始終平等對待南海周邊國家。」雖然美國一直聲稱在南海地區領土爭端中不選邊站隊,但美國的所作所為,無疑是挑撥中國與周邊國家關係,製造緊張局勢的一記陰招。 

  事實上,近期南海局勢暗流湧動,美國不僅定期派遣軍艦到南海來以展示所謂的「航行自由」,七月初,美國海軍尼米茲號和羅納德·裡根號兩艘航空母艦更是在南海進行海上軍演,這是美軍近年來規模最大演習的之一,每天出動上百架次飛機在中國家門口耀武揚威。近期美國空軍的偵察機也多次闖入南海進行抵近偵察行動,713日就有編號為96-0042E-8C聯合星戰場監視飛機,得寸進尺逼近了距離廣東僅125公裡附近的空域。 

  在美國涉南海聲明發布後,中國駐美國使館發言人也在第一時間發表談話,表示美國國務院無視中國和東協地區國家維護南海和平穩定的努力,肆意歪曲南海有關客觀事實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國際法,渲染南海地區緊張局勢,挑撥中國與地區國家關係,對中方進行無理指責。中方對此堅決反對。「美國不是南海有關爭議當事方,卻頻頻插手南海問題,打著維護南海穩定的幌子,在地區炫耀武力、渲染緊張、鼓動對抗;打著維護規則的幌子,自己未批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卻拿《海洋法》說事;打著「維護航行與飛越自由」的幌子,大肆侵犯他國領海領空,在世界各大海洋橫行霸道。中方敦促美方切實恪守在南海領土主權問題上不持立場的承諾,尊重地區國家維護南海和平穩定的努力,不要再做地區和平穩定的幹擾者、破壞者和攪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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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雲霞、王全達:美國為何不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1982年4月30日,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以130票贊成、4票反對、17票棄權,通過了被譽為當今世界「海洋憲章」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美國是四個反對國之一。《公約》於1994年11月16日生效,迄今已有包括中國在內的167個締約方(含歐盟),而美國仍未加入。 是美國從一開始就不積極嗎?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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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退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謠言是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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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否定中國在南海的權利主張沒有依據
    ,認為中國在南海的主張不符合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簡稱《公約》)。現在有人聲稱中國南海斷續線不符合《公約》的規定,那麼,按照這個觀點,豈不是要求中國人在一個世紀之前、中國政府在距今63年之前就應該預測到將會誕生一部《公約》、並且還得能預計出其內容嗎?二、從法理角度看,那些認為「《公約》是解決南海爭議唯一的國際法依據」或「解決南海爭議只能依據《公約》」的觀點,如果不是有意的誤導誤讀,至少也存在片面解讀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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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25 05:47:17來源:FX168 【中國外交官段潔龍當選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30次締約國會議24日在聯合國總部舉行,選舉7名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以接替任期即將於今年9月30日結束的7名法官。
  • 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南海是中國領海還是國際公海?
    我國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按照公約:121條 島嶼制度1.島嶼是四面環水並在高潮時高於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陸地區域。2.除第3款另有規定外,島嶼的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應按照本公約適用於其他陸地領土的規定加以確定。
  • 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誕生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一部影響21世紀世界格局的海洋法典。它對世界的影響是全方位的,包括政治、經濟、軍事、文化以及空間利用等。本文試圖通過這部法規的產生背景、主要內容以及圍繞這部法律展開的種種鬥爭,來展示當今海洋權益紛爭以及它對未來的影響。
  •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5.管理局及其各機關應按照關於預備性投資的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決議Ⅱ以及籌備委員會依據該決議作出的各項決定行事。    第309條 保留和例外    除非本公約其他條款明示許可,對本公約不得作出保留或例外。
  • 中國代表呼籲切實維護《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權威和完整性
    新華社聯合國6月23日電(記者 倪紅梅、史霄萌)中國代表團團長、常駐聯合國副代表吳海濤23日在聯合國總部呼籲切實維護《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權威和完整性,促進公平合理的海洋秩序。吳海濤當天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簡稱《公約》)第26次締約國會議「秘書長報告」議題下發言時說,各方應秉持《公約》的宗旨,善意、準確、完整理解和適用《公約》及其爭端解決機制,避免濫用或不當擴權。對於《公約》未予規定的事項,應繼續以一般國際法規則和原則為準據。針對有關國家在發言中談及南海問題及南海仲裁案,吳海濤根據事實和國際法,闡明事實真相。
  • 華春瑩:美國迄今不批准《聯合國海洋公約法》卻動輒以公約衛士自居
    有記者提問,美國國務院亞太事務助理國務卿史達偉近日在智庫演講中,敦促所有參與國際海洋法法庭選舉的國家仔細評估中國候選人的資格,稱選舉一個中國官員加入該機構,就像僱傭一個縱火犯來管理消防局,中方對此有何評論?「美方有些人很善於來製造一些聳人聽聞的一些詞,來污衊和攻擊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