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美國不批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卻以公約衛士自居

2020-12-13 新華報業網

  在17日舉行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提問稱,美國國務院亞太事務助理國務卿史達偉近日在智庫演講中,敦促所有參與國際海洋法法庭選舉的國家仔細評估中國候選人的資格,稱選舉一個中國官員加入該機構,就像僱傭一個縱火犯來管理消防局,請問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對此,發言人華春瑩在回應中稱,美國迄今不批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卻動輒以公約的衛士自居。

  「美方有些人很善於來製造一些聳人聽聞的詞,來污衊和攻擊中國。」華春瑩說,「大家都知道,國際海洋法法庭是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建立的重要國際司法機構,中方一直高度重視並且大力支持法庭的工作,與法庭保持良好合作關係。」

  華春瑩強調,法庭代表世界各主要法系,確保公平地區分配,這是公約締約方的長期共識和一貫實踐。法庭法官以個人身份履職,中方提名的候選人精通國際法、海洋法,在國際海洋法領域有著豐富的學識和實踐經驗,完全符合法庭規約所規定的條件,並且已經得到聯合國亞太組的合格。「如果能當選,必將為法庭的工作為和平解決海洋爭端做出重要的貢獻。」

  華春瑩指出,大家都知道,美國迄今不批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卻動輒以公約的衛士自居。「史大偉助卿完全無視公約締約國就法庭法官選舉所達成的基本規則,以及締約國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安排,煽動國際輿論惡意攻擊中方,肆意對公約締約國指手畫腳,這種做法才是真正的對公約對國際法律秩序和國際關係的最大的破壞和踐踏。」

版權和免責聲明

版權聲明:凡來源為"交匯點、新華日報及其子報"或電頭為"新華報業網"的稿件,均為新華報業網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註明來源為"新華報業網",並保留"新華報業網"的電頭。

免責聲明:本站轉載稿件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新華報業網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者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並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相關焦點

  • 華春瑩:美國迄今不批准《聯合國海洋公約法》卻動輒以公約衛士自居
    7月17日,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主持例行記者會。有記者提問,美國國務院亞太事務助理國務卿史達偉近日在智庫演講中,敦促所有參與國際海洋法法庭選舉的國家仔細評估中國候選人的資格,稱選舉一個中國官員加入該機構,就像僱傭一個縱火犯來管理消防局,中方對此有何評論?「美方有些人很善於來製造一些聳人聽聞的一些詞,來污衊和攻擊中國。」
  • 外交部:美國至今沒批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沒有資格說三道四
    8月6日,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主持例行記者會。有記者就中國漁船在厄瓜多加拉帕戈斯群島海域作業一事提問,稱厄方稱希望能與中方有關部門舉行會談,請問中方有何評論?我想告訴這些美方有關人士,美國至今都還沒有批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沒有資格對他國的海洋事務橫加指責。奉勸美方,與其費盡心思地搬弄他國是非,不如都把精力放在做好本國事務上。
  • 美國為啥不批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參議院擔憂侵害主權
    據中新社報導,美國前亞太事務助理國務卿坎貝爾當地時間19日在華盛頓說,美國遲遲不批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因為參議院擔憂批准後可能會出現侵害美國主權的情況,美國希望能夠保留選擇權。 坎貝爾當天在出席美國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舉辦的亞太研討會期間做上述表示。他說,美國自身不批准《公約》,卻要求其他國家遵守《公約》,這一態度頗有「諷刺」意味。
  •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2.本公約應持續開放籤字,至1984年12月9日止在牙買加外交部籤字,此外,從1983年7月1日起至1984年12月9日止,在紐約聯合國總部籤字。    第306條 批准和正式確認    本公約須經各國和第305條第1款(b)、(c)、(d)和(e)項所指的其他實體批准,並經該條第1款(f)項所指的實體按照附件Ⅸ予以正式確認。
  • 外交部回應「中方可能考慮退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答:聯合國駐南蘇丹維和特派團遇襲事件造成中國維和士兵2人犧牲、2人重傷、3人輕傷。中方對此次襲擊聯合國維和人員的行徑表示強烈譴責。  中國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外交部在事發當日緊急協調,部署救治轉運傷員事宜。
  • 宋雲霞、王全達:美國為何不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1982年4月30日,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以130票贊成、4票反對、17票棄權,通過了被譽為當今世界「海洋憲章」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美國是四個反對國之一。《公約》於1994年11月16日生效,迄今已有包括中國在內的167個締約方(含歐盟),而美國仍未加入。 是美國從一開始就不積極嗎?非也!
  • 我國參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談判始末
    海權約法--- 中國參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談判始末對於諸多核心事務,《公約》的措辭繁瑣而模糊,在實踐中往往導致爭端雙方作出有利於自己的理解。陳德恭認為,這也正是中國利用《公約》捍衛權益的機會,「要靈活地利用《公約》」1982年12月,歷時9年的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終於在牙買加的蒙特哥灣落幕。
  • 美前高官:美不批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憂傷及主權
    中新社華盛頓7月19日電 (記者 張蔚然)美國前亞太事務助理國務卿坎貝爾當地時間19日在華盛頓說,美國遲遲不批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因為參議院擔憂批准後可能會出現侵害美國主權的情況,美國希望能夠保留選擇權。坎貝爾當天在出席美國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舉辦的亞太研討會期間做上述表示。
  •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什麼?美國為何至今未加入
    他尖銳詰問:「中國籤署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也尊重《公約》。可是美國並沒有籤署這個公約。美國為什麼不籤署?因為美國感到《公約》的很多地方是對美國不利的。一個沒有籤署《公約》的國家,不斷拿這個《公約》向中國說事,這能說得成嗎?這樣的話,《公約》成了什麼?美國打算尊重它嗎?
  • 美聯社記者提問「海洋法公約」,再讓美國務院發言人尷尬無語
    馬修李(Matthew Lee) 資料圖7月11日,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奧特加斯(Ortagus)在例行記者會上提及即將到來的「南海仲裁案裁決」三周年,並敦促所有國家根據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解決領土和海洋問題。
  • 不是成員國的美國拿著《海洋法公約》叫囂中國「非法」,自己不尷尬...
    這次他化身《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以下簡稱《公約》)「普及大使」,引經據典,大談特談中國如何違反了《公約》,他還在社交媒體上稱中國為「海上帝國」。>130票贊成、4票反對、17票棄權,通過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美國就是那個四個投反對票的國家之一。
  • 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誕生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一部影響21世紀世界格局的海洋法典。它對世界的影響是全方位的,包括政治、經濟、軍事、文化以及空間利用等。本文試圖通過這部法規的產生背景、主要內容以及圍繞這部法律展開的種種鬥爭,來展示當今海洋權益紛爭以及它對未來的影響。
  • 俄稱《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不適用於俄烏刻赤海峽事件
    中新社莫斯科5月27日電 (記者 王修君)針對國際海洋法法庭25日作出的要求俄羅斯釋放在刻赤海峽事件中被扣押的烏克蘭軍艦和水手的判決,俄方近日表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簡稱:《公約》)不適用於俄烏刻赤海峽事件。
  • 吳士存:《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南海的運用尚待取得共識
    新華網海口10月24日電(記者魏驊 郭信峰)中國南海研究院院長吳士存24日表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簡稱《公約》)對促進南海沿岸國海上交流與合作,維護南海和平與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同時《公約》在南海的運用和實踐尚有待進一步取得共識。
  • 「中國退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謠言是咋來的
    這不,今天,日本共同社搞了個大新聞。  該社稱,「中國已通告部分周邊國家,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就南海主權之爭提起的仲裁,一旦做出從根本上否定中方海洋界線主張的裁決,中國政府或考慮退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對此,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說,不知道這些消息或傳聞的來源在什麼地方,也不知道有怎樣的目的。
  • 美專家:退出聯合國海洋公約 中國需權衡利弊
    【環球網報導 記者 齊瀟涵】據香港中評社7月10日報導,美國海洋政策分析人士馬克.瓦倫尼克(MarkJ.Valencia)日前在《日本時報》發表評論文章,分析中國因南海糾紛退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可能後果。文章認為,退出公約的好處是中國可以不受國際約束,朝對自己有利的方向解釋國際相關法律,但國家聲譽會受影響。
  • 為在北極有效的對抗中俄,退群冠軍要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近幾年,美國單方面退出了伊朗核問題協議、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巴黎氣候變化協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以及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等國際性「群聊」。不過各國對於美國動不動就退群的行為已經習以為常了。美國喜提了「退群」世界冠軍這個榮譽稱號之後,美國五角大樓突然有人提議說要美國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這次美國為什麼一反常態地要「加群」呢?
  • 美國自己不加入,卻阻撓中國參選聯合國下屬組織,華春瑩強硬回應
    近日,美國一行為讓不少國人都氣憤不已。據了解,在7月17號的時候,我國想要參與聯合國的一個下屬組織,參選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一事,受到了美方的阻攔。美國國務院亞太事務助理國務卿史達偉甚至還公開表示,要求審核人員加強對我國候選人資格的審查,他甚至還對外強調,如果允許我國候選人加入法庭,就等於讓一個縱火犯來管理城市的消防部門。我國作出回應針對美方明顯污衊我國的言論,我國立即作出回應,我國外交部華春瑩表示,美國迄今不批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卻動輒以公約的衛士自居。
  • 美國自己沒加入,卻阻撓中國參選聯合國下屬組織,華春瑩犀利回應
    在今天世界海洋方面,大多數國家都是認同聯合國所確立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我國也是加入了此項條約,並且支持國際海洋法庭的工作。並且在今年中方有提交具備專業的國際法、海洋法知識的法官候選人名單給國際海洋法庭,參加法官的選拔。
  • 149個國家鼎力支持,中國贏得聯合國重要職位,美國這次輸得徹底
    據環球時報8月25日報導,當地時間24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30次締約國會議在聯合國總部舉行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選舉。中國政府提名的候選人、中國駐匈牙利大使段潔龍高票當選。根據公約規定,新當選的法官任期為9年,即自2020年10月1日起履職。要知道國際海洋法法庭是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設立的國際司法機構,成立於上世紀末,該機構主要負責處理國際海洋爭端。自國際海洋法法庭成立以來,從1996年到2020年期間,均有中國籍法官在其中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