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銀保監局對四川錦程消費金融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錦程消金」)作出行政處罰。
錦程消金因貸後管理不到位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四川銀保監局罰款人民幣40萬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20年6月28日。
這也是2020年以來首家持牌消金機構被罰。
公開資料顯示,錦程消費金融於2010年3月開業,經過一輪增資後,目前註冊資本為4.2億元,成都銀行持股38.86%為第一大股東,周大福持股25%,凱楓融資租賃(杭州)有限公司持股19%,豐隆銀行持股12%,浩澤淨水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14%。
錦程消金官網介紹,其提供的產品業務包括抵押貸、錦囊貸、收入貸、醫美分期、教育分期、福貸分期等。其中,抵押貸包括全款房抵押、按揭房再抵押、抵押房二次抵押等。
從裁判文書網公開的信息來看,錦程消費金融發放的房抵貸業務資金或曾流入樓市。
據「(2020)贛0203民初162號」文件顯示,被告人因逾期支付購房尾款而被訴上法庭。原告發現,被告在2019年7月3日、8月13日短短一個月間,分別在景德鎮農商行呂蒙支行和錦程消費金融辦理抵押登記,抵押金額共計65萬元,但被告套取抵押款後分文未付給原告。之後原告找到四被告,被告人才承認其為互相串通,並且合夥從事炒房業務。
這意味著,上述案件中,被告人從錦程消費金融與景德鎮農商行獲取的房抵貸資金或被用於投資房地產業務。
另據「(2020)蘇11民終403號」文件顯示,借款人從錦程消費金融獲得個人消費貸款12萬元,雖然借款用途填寫為裝修,但實際用於歸還高利貸和家庭日常開銷。
此外,錦程消費金融被大量投訴在放款時收取服務費、管理費等費用。
不過從法院判決來看,借款人籤訂的合同並未就管理費項下對應的服務項目進行具體約定,即不能確定錦程消金收取管理費對應的合同義務,但由於借款人在籤訂合同時並未提出異議,因此錦程消金收取管理費具有合同依據,法院對此予以支持。
截至發稿時,錦程消費金融仍未在聚投訴等平臺上,對收取管理費、手續費等投訴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