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日報
本報記者 李冰
近日,四川銀保監局發布處罰信息公告稱,四川錦程消費金融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錦程消費金融」)因貸後管理不到位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40萬元。
錦程消費金融或是2020年首家被處罰的持牌消費金融機構。
西南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數字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陳文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從罰單金額上來看並不算大額,近千萬元級的罰款也在消費金融機構出現過,但錦程消費金融被處罰的原因為『貸後管理不當』,在這個領域算是比較高的處罰了。「
因貸後管理不到位
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具體來看,四川銀保監局官網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錦程消費金融因貸後管理不到位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40萬元,法定代表人黃曉彤為主要負責人。
公開資料顯示,錦程消費金融是經中國銀保監會批准成立的全國首批、中西部第一家消費金融公司,由成都銀行及馬來西亞豐隆銀行聯合發起於2010年2月份成立,初始註冊資本為人民幣3.2億元。2018年10月份,錦程消費金融成功增資擴股,註冊資本增至人民幣4.2億元,現有股東為成都銀行、周大福企業有限公司、凱楓融資租賃(杭州)有限公司、豐隆銀行及浩澤淨水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錦程消金官網介紹,其提供的產品業務包括抵押貸、錦囊貸、收入貸、醫美分期、教育分期、福貸分期等。
罰單信息顯示,錦程消費金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即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中第五項為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
那麼針對持牌消金機構「貸後管理不到位」具體包括哪些內容?
麻袋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蘇筱芮對《證券日報》記者詳細解析稱,從政策文件來看,目前針對消金機構貸後管理處罰的適用條款主要來自於《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及《貸款通則》等。《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六章專門闡述了貸後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於貸款人對貸款資金使用等跟蹤檢查、對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諾提供真實、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支付貸款等行為追究違約責任等;《貸款通則》第二十條則對借款人提出了各類限制條件,也涵蓋了機構的貸後重點,例如不得用貸款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除依法取得經營房地產資格的借款人以外,不得用貸款經營房地產業務等。」
蘇筱芮進一步推測稱,「此次錦程消費金融被罰具體原因可能為資金流向問題,即消費金融所發放的資金應當用於正當消費,而不能夠觸碰《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貸款通則》中界定的紅線,例如違規流入股市、房地產等熱點領域。」
區塊鏈技術對資金流向管控有所助益
陳文分析稱,消金機構貸後管理不到位,包括但不局限在如下幾個方面,一是借款人的貸款資金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這裡面尤其是防止借款資金流向房地產、股市等市場進行投機;二是催收等貸後管理手段,「管理不到位」更多可能是對委託的外包催收公司未實現有效管控;三是客戶隱私信息數據未得到有效保護,在貸款之後出現洩露等問題。
持牌消費金融機構若要做好貸後管理,蘇筱芮建議,「從技術層面,加強金融科技水平的建設,利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增進貸後管理水平,根據最新貸後市場動態迭代貸後風控模型;在制度層面,建立全面、系統的貸後相關制度,梳理貸後各環節操作並嚴格執行;在人員層面,引進專業人才以建設高水平的貸後管理隊伍,對於貸後管理工作失職,甚至故意成為『內鬼』的人員給予嚴懲。」
陳文補充認為,「持牌消費金融機構資金流向管控不到位問題是行業共性問題,這方面的管控,有些消費金融機構流於形式,一方面是因為資金流向和信用風險不一定掛鈎,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很難進行有效的全流程監控,未來隨著區塊鏈等技術的引入或能夠助力解決這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