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先於本質,這句話告訴我們,我們擁有對自我的選擇權,如果你對這句話都無動於衷,我不知道你還能哪句話動容。——坤鵬論
一、薩特發揚了前人的思想
坤鵬論曾多次強調過,人類的思想、科技基本都是拾階而上的,每一個臺階都是由前人鋪就的。
幾乎每一個偉大的思想,都是長期積累而來,而不是靠孤立的英雄行為,也不是某個人的靈光乍現。
薩特的哲學思想和《存在與虛無》也不例外。
其中絕大部分內容並非薩特獨創,而是來源於克爾凱郭爾、胡塞爾和海德格爾。
首先,克爾凱郭爾提出:人的存在是悲劇性的、孤獨的,每一個體都必須做出自己的選擇而不能由別的個體越俎代庖。
接著,胡塞爾認為我們所說的世界,只不過是由這些現象組成,人的存在不過是「表示這種存在的一系列活動」,這就又進了一大步。
而薩特絕對是胡塞爾的忠實追隨者。
他在小說《噁心》中列舉了許多例證,以胡塞爾的方式審視世界本來的樣子。
再後來,海德格爾持一種更為深刻的悲觀主義:人只靠拼湊虛無就能產生創造自己命運的靈感。
薩特師承前輩,但又遠遠地超出了他們的格局。
比如:在對於意識結構、其他人等的分析上他就超過了胡塞爾的現象學。
正是在這三位前輩對於個人存在的理解的基礎上,他推導出了後面要講的「存在先於本質」的著名公式,它甚至是整個存在主義的第一公式。
《存在與虛無》的最大貢獻並不在於發明了什麼,而是薩特對自克爾凱郭爾以來的哲學家關於存在的思考作了系統地整理。
並且賦予存在主義更充實的理性成分和更強烈的當代意識,從而使之發展成為一種新的、獨立的哲學體系。
二、他喜歡融哲學於小說或戲劇中
另外,就像坤鵬論在《薩特——用生命寫作,我寫作故我存在!》講到的,《存在與虛無》這本哲學著作非常晦澀難懂,讀過並讀完的人很少。
一般人接受薩特的存在主義思想,並不是通過他的哲學著作中那些抽象的論述,而是通過他的戲劇或小說中的人物以及人物之間的關係來體現。
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其哲學思想為小說和戲劇增加了關鍵的分量。
在薩特的一生中,哲學與文學寫作的關係是密不可分的。
薩特認為:「一個作家必須是一個哲學家,自從我認識到哲學是什麼,哲學就成了對作家的根本要求。」
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內,他只是把哲學視為為文學創作服務的工具和方法。
而且,每當在哲學思考中有重要發現時,他更樂於先用一本小說或戲劇來表達。
三、存在先於本質
薩特的觀點最早被廣為人知還是因為他在1946年發表的簡短演講《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
他後來否定了這篇演講,並以多少有些不同的方式來界定存在主義。
但是,就是在這篇演講中,他提出了自己對存在主義基本原則的經典表述——存在先於本質。
也就是說,存在主義的表現就是存在先於本質。
薩特認為,我們不能用描述人造物那樣的方式來解釋人的本性。
人造物,是本質先於存在的。
比如:一把刀,它是由某人製造的,這個製造者對這把刀會先有一個構想,包括拿這把刀幹什麼,怎樣造出這把刀。
所以,在刀製造出來之前,其實刀的製造者已經將它作為有一定目的和一定的製造過程的產品來構想了。
如果我們所說的刀的「本質」是指造刀的程序和目的。
那麼,我們就可以說,刀的本質先於存在。
本質,就是此物之所以是此物的必要條件。
剪刀的本質是剪裁工具,如果離開這個條件,剪刀就沒有存在理由。
自柏拉圖以來,西方哲學界,不管是有神論,還是無神論,都認為,人擁有一種人的本性,每個人都是普遍的人性觀念的一個具體例子。
不管是身處原始部落的人,還是在發達都市的人,他們都具有相同的根本性質。
也就是說,所有人類都具有相同的本質,我們的本質先於我們的個別具體的或歷史的存在。
坤鵬論以有神論的角度為例說明一下。
如果我們信仰有神論,那麼當我們考慮人的本質時,就會將自己描述為由一個製造者或一個創造者——或者說上帝——造出來的東西。
當上帝創造時,他完全明白自己在創造什麼。
由於這個緣故,人的概念在上帝的腦子裡就和剪刀的概念在工匠的腦子裡相似:上帝按照一定程序和一種概念造人,完全像工匠按照定義和公式製造剪刀一樣。
也就是說,在上帝心目中,人的本性的觀念就好像一位匠人心目中的剪刀的觀念。
照這種觀點看,每個個人都是一定的觀念的實現,它存在於上帝的理解中。
而無神論呢?
18世紀的無神論哲學裡,儘管沒有了上帝,但是,本質先於存在的思想一樣根深蒂固。
在狄德羅的著作裡,在伏爾泰的著作裡,甚至在康德的著作裡,人具有一種人性,這種人性,就是人的概念,是人身上都有的,它意味著每一個人都是這個普遍概念——人的概念——的特殊例子。
在康德的哲學裡,這種普遍性被推向極端,以至於森林中的野人,處於原始狀態的人和資產階級全都包括在同一定義裡,並且具有同樣的基本特徵。
薩特通過嚴格理解的無神論將這一切扭轉了過來,所以,他給自己定義為無神論存在主義。
此派宣稱如果上帝並不存在,那麼至少總有一個東西先於其本質就已經存在了,先要有這個東西的存在,然後才能用什麼概念來說明它。
這個東西就是人,或者按海德格爾的說法是——人的實在。
對於人來說,存在先於本質。
存在先於本質的意思是什麼呢?
在《海德格爾——在世界之中存在(下)》中坤鵬論講過海德格爾提出的所有人共通的狀態——被拋狀態。
也就是當人有了自我意識時,就已經被拋入到了這個世界之中,人不得不存在,對於存在而言,人根本就沒有選擇的權利,無法自行決定開始存在。
受海德格爾的影響,薩特認為,人類意識到的時候,我已經在這裡了,是突然存在,人類因意識到自我而存在(實存)。
薩特認為,對於人類來說,不應該用存在,而是用實存來表現。
也就是說,首先有人,人碰上自己,在世界上湧現出來——然後才給自己下定義。
「我們首先只是存在,然後我們也不過是成為我們自己把自己造就成的東西。」
因為沒有上帝提供一個人的概念,那麼人就是人,也沒有被「給定」的人的本性,因為沒有上帝來構想這種本性了。
人的本性不能被預先規定,因為它不能被預先完全構想出來,人本身僅僅是存在著,只是後來我們才成了我們本質的自我。
所以,薩特既否定了上帝造人的神話,也否定了先天的性善論和性惡論。
在他看來,先是有人,然後通過人的自由選擇的行動,人才成為他那樣的好人或者惡人。
英雄或懦夫都是不天生的,而是通過人的主動選擇使他成為英雄或懦夫。
那麼,即使你現在是懦夫也沒有關係,你依然可以隨時選擇成為英雄。
這就是存在先於本質的基本觀點,它是薩特存在主義的第一原則。
也許我們對它的第一反應是:我們可以把自我造就成我們希望的任何樣子?這是不是有點太主觀性了!
其實,薩特這裡的主要觀點是,一個人具有比一塊石頭或一張桌子更高的尊嚴,而給我以尊嚴的是我擁有主體性的生活,這意味著我是某種讓自己走向未來的東西,並且我意識到我正在這樣做。
用薩特的話說,「你就是你的生活」,「你的生活無非就是你的行動的總和」。
將存在置於人的本質之前的最重要的結果——不僅是我們創造了我們自己,還使對存在的責任毫不含糊地落在了每個個人的身上。
一塊石頭不可能負責,而如果一個人的本性已經被給定不變的話,我們也就不能對我們存在負責。
但是,存在先於本質說明,一切都是我們的選擇,是自我設計的結果,我們就該負一切責任。
這被薩特稱為「人類被處以自由之刑」,坤鵬論明天專門細講。
總的來說,存在先於本質,這句話告訴我們,我們擁有對自我的選擇權,如果你對這句話都無動於衷,我不知道你還能哪句話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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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您關注本百家號,坤鵬論自2016年初成立至今,創始人為封立鵬、滕大鵬,是包括百度百家、頭條、雪球、搜狐、網易、新浪等多家著名網站或自媒體平臺的特約專家或特約專欄作者,目前已累計發表原創文章與問答6000餘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