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文字學】
文字學舊稱小學,指古代幼童啟蒙之學,見第一章「國學名詞釋義·經部」「小學大學」條。文字二字,文是指圖畫,獨體為文,如日、月。字的本義指生育,人與鳥生子稱為字,因此將從獨體字上衍生出來的文字稱為字,合體為字,如江、河。許慎《說文解字序》云:「蒼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字者孳乳而寖多也。著於竹帛謂之書,書者如也。」
文字學廣義來說包括字形、字音、字義三部分,主要研究漢字的形體、讀音、意義、結構、變遷等。字形即狹義文字學。字音即音韻學。字義即訓詁學。這是文字學的三種基本學科。
【文字的構造方法】
關於漢字的構造,傳統有六書的理論,《周禮·地官·保氏》鄭眾注云是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班固《漢書·藝文志》云:「古者八歲入小學。故周官保氏掌養國子,教之六書,謂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許慎《說文解字·敘》則以為六書是指事、象形、形聲、會意、轉注、假借。清代以後,一般人於六書的名稱採用許慎,次序則採用班固,即: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
許慎《說文序》云:「《周禮》八歲入小學,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一曰指事。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可見,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會意。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五曰轉注。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
今天看來,六書中只有象形、指事、會意、形聲是造字之法;至於轉注和假借,則是用字之法。下面一一加以說明。
在文字的創造時期,象形是最基本的原則。象形文字以圖畫為基礎,但圖畫決不是文字。直到圖畫表示的概念固定,線條簡略,成為形象化的符號,並與語言裡的詞發生了聯繫,有一定的讀音,才成為文字。如山、水、牛、羊、犬、魚、鳥、耳、目等,最初都是描畫事物形狀來表示意義的。
指事是在象形的基礎上增加指示符號或減少筆畫來表義,其中增加符號如「上」的古文如「二」,上面一短橫或一點是用來表示「上面」的意思。還有「本」字,是在木字的下面標一橫,表示根。又如「刃」,原理相同。減少筆畫,如「夕」字,是在「月」字的基礎上減少筆畫而成。象形、指事二者區別還在於具體與專一的多用象形,抽象與普通的多用指事。
會意字是兩個或三個象形字合為一字來表義。如明,日月交輝,當然就很明亮。又如「信」字,人加上言,表示人說話算話就是信。三個獨體字合稱的字,如祭字,由又(右手)、肉、示(神祇)三個部分組成,表示手拿肉(祭品)祭祀神鬼。
漢字是以象形為基本原則的,但形聲才是一種最能產的造字方式。在漢字發展的過程中,形聲字所佔的比重日漸增長。形聲也是數量最多的,《說文》九千三百多字中形聲字就有七千六百九十字。
形聲字是由形旁和聲旁兩部分組成的。形旁表示形聲字本義所屬的意義範疇,聲旁表示形聲字的聲音。古漢字的偏旁位置很不固定,在形聲字裡尤為突出。形聲字的形旁和聲旁的配置方式是多元的,其結構可分為:
1.左形右聲,如江、河、防、肌;
2.右形左聲,如鴿、雌、胡、斯。
3.上形下聲,如芹、崔、霖、宇。
4.下形上聲,如盂、斧、婆、岱。
5.聲佔一角,如旗、房、病、近。
6.形佔一角,如疆、穎、滕、修。
7.外形內聲,如園、閣、衷、衙。
8.內形外聲,如哀、聞、辯、齏。
但並不是說形旁聲旁可以任意更換位置,有些時候,同樣的形旁和聲旁由於配置方法不同而形成了不同的形聲字,如忡不等於忠,怡不等於怠,吟不等於含。這一點應當注意。
形旁相同的形聲字,在意義上大都和形旁所標示的事物或行為有關,例如以貝為形旁的形聲字財、貨、賄、資等,都是和財物有關的字。不敢形旁相同並不就意味著詞義相同。只有少數字的形旁與字的意思完全相同,如船、爹。大多數的形旁只是跟字義有某種聯繫。如黝字,意思是微青黑色,形旁是黑。軸,軸是車的一部分,所以形旁用車。刻,雕刻需要刀,因此形旁用刀。意思相近的形旁有時可以互換,如粳稉、詠詠、跡跡、嘆歎等。
聲旁表讀音,與形聲字讀音相同的聲旁很多,如聲旁為皇的凰、煌、蝗、湟等。或者相近,如空字,聲母K,聲旁工的聲母是G,本就相近。但也有很多聲旁與字的讀音都不完全一樣,有時差異很大。有些形聲字的聲旁變得一點表音作用都沒有了。另外,共用一個聲旁的形聲字往往有很多種讀音,如赭、諸、奢、都、屠、緒。聲旁和形聲字的讀音有差異,一是由於古今語音變化造成的。古人在造字的時候,所用聲旁一定是儘量與字的讀音符合的。二是造字的限制,聲旁既然要表示讀音,就不能選用生僻字,所以在讀音上就不能那麼嚴格了。聲旁也可以替換,如舐舓、稉秔、啼嗁、褲袴、燈燈、鞋鞵、蹤蹤等。有些形聲字的聲旁兼有表意的作用,可以稱為有義的聲旁。如惛,心不明為惛;駟,一車套的四匹馬。誹,用言語非毀他人。琀,死人口中所含的陪葬品。
會意、形聲的區別在於,雖然他們都是合體字,但會意的兩個部分都表示意義,而形聲則一表聲一表義。
轉注的爭論最多,本書採朱駿聲說,認為是引申。《說文通訓定聲》云:「轉注者,體不改造,引意相受,令長是也。」他不但修改了轉注的定義,而且更換了轉注的例字。按照朱駿聲的說法,引申就是轉注,許慎說的假借例子令長,就是字義的引申,應當屬於轉注。轉注的例子比如,弟字有次第的意思,引申為兄弟之弟。西字本義是鳥在巢上的意思,因為日落西邊鳥才回巢,因此引申為東西的西。文字意義的引申就像水流一樣輾轉不絕,因此得名。
至於假借,就是用借字來表示本來意思,可分三種情況:
一是本無其字,有些新事物、新語彙產生,但僅有語言讀音而無字,因此古人拿一個同音的字來代替,比如第一人稱代詞沒有本字,假借本義為一種鋸類工具的「我」來代替。又如來字,本義是麥子,借用為來去的來。還有虛詞「其」「之」「猶豫」等,都是假借。許多音譯的外來詞彙也都是用假借的方法記錄的,如沙發、蘇維埃、尼龍、巧克力等。
二是後來造了本字。如「躲避」、「開闢」、「邪僻」等意義也都沒有本字,只是借用本義是「法」的「闢」字來表示。為了文字表達的精確,後來為「躲避」的意義造了「避」字,為「開闢」的意義造了「闢」字,為「邪僻」的意義造了「僻」字。又如獅、蜈蚣、徜徉,最初的寫法都不固定,僅模擬其音而已,後來才用造字法創造了這個本字。又如凓冽,「凓」字原來借用慄子的慄表示,後來才添了形旁「冰」,創造了「凓」字。又說話的謂字,出土文獻都用「胃」字來代替,後來才加了形旁言部,造了謂字。
三是本有其字,而人們在書寫的時候,寫了一個同音字。比如「小擊」的意思本字是「攴」,人們書寫時寫作「剝」,《詩經·豳風·七月》:「八月剝棗。」「剝」是「攴」的假借字。又如草木的「草」,本字是「艸,而草字本義是櫟樹的果實,就是借草為艸。球的本字是毬,而球的本義是美玉,這是借球為毬。[1]
【古今字,異體字,繁簡字】
漢字中不同形體的字可以分為三大類:古今字、異體字、繁簡字。下面分別加以敘述。
一、古今字
上古漢字「兼職」現象多,後代不斷分化。例如「闢」字兼有後代的避、闢、僻、嬖、譬等字的意義,則闢字為古字,避、僻、嬖、譬等為今字。又古文「責」字兼有債務、責任多個意思,後來分化為債、責等字,那麼責是古字,債是今字。
古今字很多,現在再舉一些例子(古字在前,今字在後,今字不見於《說文》的歸a組,見於《說文》的歸b組)如下:
a.大太 弟悌 閒間 說悅 孰熟 竟境 隊墜 塗塗 赴訃 馮憑 賈價 屬囑 厭饜 縣懸 陳陣
b.共供 闢避 知智 昏婚 田畋 戚慼 反返 錯措 卷捲 屍屍
二、異體字
異體字就是彼此音義相同而外形不同的字。只有用法完全一樣的字,才能稱為異體字。如棄棄、齎賚、睹覩、廐廄、詒貽、諭喻、鷄雞、蚓螾、照炤、憑憑、罪辠。
異體字根據其結構或形體上的差別,可分為下列幾種情況:
1.造字方法不同。如「淚」是會意字,「淚」是形聲字;「巖」是會意字,「巖」是形聲字。如「豔艶」,一形聲一會意。
2.改換意義相近的形旁。如從攴束聲的「敕」,變成了從力束聲的「勅」。從欠的「歎」,變成了從口的「嘆」。從糸的「絝」,變成了從衣的「袴」。
3.改換聲音相近的聲旁。如「綫」從戔得聲,而「線」卻是從泉得聲了。「袴」從誇得聲,後來改成從庫得聲了。
4.變換各成分的位置。偏旁相同,但位置不同,如棋棊、蟹蠏、鑒鑑、鵝䳗。有的是改變聲旁和形旁的位置,如「慚慙」、「和咊」、「鵝䳘䳗」等。有的只是改變了聲旁或形旁的寫法,如「花」又寫作「芲」。
三、繁簡字
簡體字可以追溯到甲骨文時代。漢代民間應用的簡體字就有不少;北魏時代,亂字已經簡化為亂;宋元以來簡體字在廣大人民群眾中間又有進一步的發展。今天我國通行的簡化字,絕大部分都是歷代相傳下來的。
我們學習古代漢語既要掌握簡化字,又要掌握繁體字;因為一般古書都用的是繁體字。繁體字和簡化字之間的關係是:
1.絕大多數的簡化字跟繁體字是一對一的關係,我們只要把繁體字記住就行了。例如:
愛:愛
罷:罷
辦:辦
達:達
遞:遞
礬:礬
繭:繭
糴:糴
竊:竊
灶:灶
隸:隸
糞:糞
只有少數是一對二、一對三或一對四的關係。例如:
當:當噹
盡:盡儘
壇:壇罎
幹:幹幹乾
臺:臺臺檯颱
2.有些簡化字是可以從古書中找出根據來的。其中有些是本字,有些是異體字或通用字。例如:
舍:捨 古今字。
薦:薦 古通用。
誇:誇 古通用。
踴:踴 古通用。
啟:啟 開啟的啟本作啟。
網:網 網是網的本字。
氣:氣 氣本作氣,餼本作氣。
禮:禮 古異體字。
糧:糧 異體字。
了解這些關係,我們可由此知道古代已經有了這些字,今天簡化,只是選擇了筆畫較少的,放棄了筆畫較繁的。我們切不要以為現在的「舍」字在古代都該是「捨」,現在的「薦」字在古代都該是「薦」。這樣,反而是弄錯了。
3.有些簡化字和繁體字本來在詞義上是毫不相干的,或顯然有區別,僅僅因為是同音的關係,簡化時就採用了那個筆畫較簡的。這就是說,在古書中,本來是有分別的兩個字(或三個字),經過簡化之後,混為一個了。這種情況最值得注意。如果用現在簡化字所代表的那個詞義去解釋古書,就會發生誤解。現在舉些例字分別加以說明。
(1)後後 在先秦少數古籍中曾以「後」代「後」,但不普遍,後代一般不再通用。至於「君主」、「皇后」的意思,決不能寫作「後」。《孟子·梁惠王下》:「書曰:'蹊我後,後來其蘇'!」兩個「後」字都是指商湯而言。《左傳》僖公三十二年「夏後皋之墓也」中的「後」,也是指君,這些「後」字決不能寫作「後」。
(2)適適 在古代漢語中「適」和「適」是根本不同的兩個字。「適」音kuò,適音shì。《論語·憲問》:「南宮适問於孔子曰……」這裡「適」不是「適」字。又宋代有人叫洪适。這種地方如果不知道它和「適」的區別,就會弄錯了。
(3)徵徵 這兩個字在古代漢語中,除了在徵賦(稅)的意義上有時相通之外,決不混同。「徵」是旅行(特指在外服役)、徵伐。徵是證驗、徵兆、徵辟、徵求;又是音樂中的五聲之一(用於這個意義時讀zhǐ)。像《論語·八佾》「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中的「徵」,決不能寫作「徵」;《戰國策·燕策》中的「為變徵之聲」的「徵」,決不能換成「徵」。反過來看,《左傳》僖公四年「昭王南徵而不復」中的「徵」,不能改作「徵」;《周易》的「徵夫不復」,也不能寫作「徵夫」。
(4)餘餘 「餘」是第一人稱代詞,「餘」是剩餘的意思。在古籍中兩個字如果都寫作「餘」,或都寫作「餘」,許多話就會無法解釋。如屈原《離騷》「僕夫悲餘馬懷兮」中的「餘」,如果換成「餘」,「餘馬」就不通了;杜甫「隔籬呼取盡餘杯」的詩句,如果把「餘」換作「餘」,那就成了「盡我的杯」了。[2]
【文字形體】
文字形體的變遷主要為古文、籀文(大篆)、小篆、隸書、章草、八分、飛白、楷書、草書。
古代文字學的著作可分幾類,一是普及讀物,如《史籀篇》《倉頡篇》《急就章》《千字文》;二是字書,如《說文》《爾雅》《方言》《廣雅》《玉篇》《類篇》《康熙字典》等。
傳統文字學的研究主要是《說文》學,我們研究文字學也應當從《說文》的學習和研究開始。關於《說文》比較重要的著作有清代王筠的《說文句讀》《說文釋例》,朱駿聲的《說文通訓定聲》、段玉裁的《說文解字注》。近代章太炎先生有《說文解字授課筆記》。通俗入門的有陸宗達的《說文》。
現代文字學重要的入門書有裘錫圭的《文字學概要》。
明了《說文》之後,方可開始金石、甲骨的學習和研究。
清末河南安陽小屯出土大量龜甲,上面刻有符號,經學者辨認,認為是商代文字,多為佔卜文字,因此稱甲骨文,又稱殷墟書契。契,刻也。
金石文字指商周青銅器和秦漢以來的碑刻文字,在古文字學上有重要的價值。金文主要有青銅器銘文,其中有禮器、兵器、農器、衡量器、錢幣、印章等。石刻則包括紀功碑、墓誌、摩崖石刻、石經等。此外還有磚塊、瓦當銘文等。
最後,歷代俗字的研究也是文字學研究中非常重要的一塊。
[1]本條摘自王力《古代漢語·古漢語通論五》。
[2]本條摘自王力《古代漢語·古代漢語通論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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