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由於交通不便,通信極不發達,一別就是數載難以相見。所以古人特別看重離別,往往會設酒餞別、折柳相送。抒寫離別之情也成了古代文人吟詠的一個永恆主題。離別的內容則多種多樣,如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倫送我情」是友人之別,盧照鄰的「此中一分手,相顧憐無聲」是親人之別,王昌齡的「沅水通波接武岡,送君不覺有離傷」是同僚之別。
除此之外,還有夫妻之別、過客之別等等。本文向大家分享的這首《贈別二首·其二》,便是杜牧為贈別歌妓所寫的一首詩。公元835年,也就是大和九年,杜牧由淮南節度使掌書記升任監察御史,即將離揚州奔赴長安。所以杜牧不得不與在揚州結識的歌妓分別。
至於這位歌妓姓甚名誰,史書並無記載,但杜牧的《贈別二首·其一》中卻描繪了她的形象,即「娉娉嫋嫋十三餘,豆蔻梢頭二月初。 春風十裡揚州路,卷上珠簾總不如」。而本文我們要看的這首詩,卻著重描寫離別之情,表達杜牧與歌妓在筵席上難分難捨的情懷。
《贈別二首·其二》
多情卻似總無情,唯覺樽前笑不成。
蠟燭有心還惜別,替人垂淚到天明。
詩的前兩句「多情卻似總無情,唯覺樽前笑不成」,意思是說,明明多情,卻似乎像是無情人兒一樣嚴肅,在離別的筵席上笑不出聲。倘若詩境不是離別,那麼這兩句詩倒真顯得「無情」。但是這首詩是抒寫離別,那就說明彼此對待離別的感受都極為深切,故一時無法用言語表達,只能無言相對,顯得無情一樣。
其實,這恰恰是多情的表現。一個「總」字,既加強了語氣,也加深了杜牧的多情。一個「唯」字,則表明了杜牧本來是想在筵席上,面對這位歌妓舉樽道別,表示歡欣的。但一想到即將就要離別,他自然就會「笑不成」。看似矛盾的兩句詩,卻是把詩人內心的真實感受,寫得委婉盡致,極有情味。
最後兩句「蠟燭有心還惜別,替人垂淚到天明」,則是杜牧藉助於筵席上燃燒的蠟燭,來表達離別之情。它的字面意思是說,這蠟燭仿佛和我一樣,也有惜別的心意,所以才會替離別的人流淚到天明。蠟燭自然沒用惜別的心意,這裡是杜牧擬人化的手法運用。
由此可見,杜牧因為離別,心情極度感傷,以致於眼中的一切也都帶上了感傷的色彩。蠟燭徹夜流溢的燭淚,就是在為我的離別而傷心。另外,這裡的「到天明」三字,又暗中透露了杜牧與這位歌妓告別筵席的時間之長,及依依不捨的惜別之情。同時這兩句詩所表現出來的面臨離別的不舍,也是天下所有人共同的情感。
故這首詩,雖然只有短短的4句,千年來卻廣為傳誦。無疑杜牧的這首詩,把離別之情寫得淋漓盡致。總的來說,全詩含思深婉,纏綿悱惻,是一首動人心弦的離別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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