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李向平像:黃桅 繪
改革開放以來,正式的宗教活動逐漸復甦,民間信仰也日漸活躍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但我們對它的認識並不充分。華東師範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宗教與社會研究中心主任李向平近年來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民間信仰研究》,從信仰社會學視角與田野調查出發,對當代中國的宗教和信仰問題有持續的研究。在他看來,當下社會城鎮化加速,民間信仰及其信仰方式呈現了很大的變化。
民間信仰與正統宗教是如何區分的?有些正統宗教在起源上也是民間信仰,為什麼後來有的演變成了正統宗教,有的沒有?
李向平:民間信仰與正統宗教的區分,古已有之而當代沿襲。中國歷史上區別為正祀和淫祀,當代則是合法與不合法的差異。傳統中國始於西周天子,凡是被列入國家祀典的那些神靈和被崇拜的神靈,都被列入正祀範圍,而不在祀典、不被國家認可的那些神靈或祭祀對象就自然成為淫祀。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承續周制,基本把山東六國的民間信仰進行統一,對散落各地的神靈進行分類梳理,部分作為國家祭祀,剩下的就由民間自行處理。正祀之內的民間神靈,國家確認;正祀之外,都可叫做民間信仰。
當代中國社會,除了制度認可的五大宗教(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伊斯蘭教)之外,民間信仰成為囊括其他宗教信仰現象、神靈崇拜的領域,大多是鄉村社會中的神靈崇拜。雖然這是宗教信仰方式在管理制度上的分別,但在基層社會中,佛教、道教,甚至儒教等信仰卻常常與所謂的民間信仰重疊、混雜,像炎黃祭祀、聖人崇拜、城隍爺、媽祖、祖宗祭祀、天地自然崇拜等等,有的地方把它們算在道教裡,收編在道教宮觀之中,有的地方則不算。作為民俗文化,大抵歸屬於文化局、文博系統等部門管理。
古往今來,民間中國的信仰方式就一直存在著,同時也存在著國家制度層面對民間信仰的認可與不認可。民間信仰的這種雙重性格,處於正祀與淫祀、合法與非法之間,或在民間被鄉村社會所信奉,或能由淫祀轉正,成為正式宗教的一部分,所以,大多數民間信仰長期呈現為一種所謂正統與非正統的雙重性格,同時也象徵著民間中國的雙重特徵,圍繞著國家權力中心而轉換,或整合,或依附於各種家族、行業、宗法、習俗制度之上。
不過,人類歷史上的各個宗教體系大多有一個作為民間的信仰過程與信仰方式。從其宗教演變的歷史看,這個過程發生在以神靈崇拜作為對象的信仰體系中,這可能是崇拜一神,也可能是崇拜多神,或者泛靈崇拜。從民間信仰走到正式宗教的形式,從非正統宗教變成正統宗教,其過程多種多樣,佛教、道教、基督教等都各有千秋。基督教初傳到羅馬,是被打壓的對象,此時基督教就類似民間信仰或民間教團,待到後來基督教成了羅馬國教,這就演變為「正統」宗教了。
然而,儘管各種宗教的民間信仰形式先後能夠呈現為正統的宗教形態,但民間信仰一直都會存在。相對於正統宗教來說,它不是按照正式儀軌來實行崇拜,形成了各不相同的民間崇拜形式。相對於制度認可來說,它本來不是與國家對立的,而處於合法與違法之間的非法地帶:國家權力一般不會去禁止它,而是讓它在底層社會自生自滅,給人一種自由的感覺。
當下的問題是,什麼才是正統的中國宗教信仰、中國人的信仰認同方式?與此相關的,就是中國有沒有一個「宗教」(Chinese Religion)?如果中國有一個「宗教」,那麼,這個「中國宗教」(Chinese Religion)是建築在一個單一的漢民族文化基礎之上,還是建築在一個統一的官方文化基礎之上?實際上,這就與中國宗教信仰的總體特徵、民間中國信仰與中國社會關係、中國宗教信仰的多樣性及其背後是否具有神聖一致性等重大問題緊密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