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性的地位是隨著歷史演進、朝代更迭而不斷發展變化的。在中國古代社會,女性曾經被視為低於男性的附庸存在。而位於邊陲的海南島,卻有著迥異的性別文化。從傳世文獻和考古資料可以看出,在中原文化傳入海南島後長時間裡,海島文化依然帶有濃厚的「母系文化」特色。之後,又在與中原文化相互交融中,形成了其獨特的女性文化。在這種文化中,海南女性活躍在政治、社會、經濟、文化生活中,展現了迥異於中原的女性形象。多位崢嶸巾幗紛紛被歷史所銘記,如南朝隋時期的冼夫人、宋代時期能號令島上各峒的王二娘母女、流落黎區後學會黎族女子紡織技術的黃道婆等等。
海南島因為地處中原文化圈的外圈,遠離儒家文化,發展出完全不同於中原文化的性別文化。在這種女性文化中,海南女性無論在政治、經濟、社會方面都煥發著不輸於男性的光彩。
政治活動中的「半邊天」
在儒家文化中,對女性參政行為極為排斥,甚至將其與家國興亡相連,認為「牝雞之晨,惟家之索」(《尚書·牧誓》)。即是說,雌雞代替雄雞打鳴則家將敗得罄盡,後宮幹政的國將覆亡。這種觀念使得歷史敘事總是或明或暗地指出每個昏君背後都有一個邪惡的女人,每一次易代有紅顏禍水的因素,妲己亡商、褒姒亂周,如此嚴重的後果,使中國古代女性有時主動避開政治,如一代賢后長孫皇后,在唐太宗就政事詢問其意見時,推辭道:「牝雞司晨;家之窮也;可乎?」(《新唐書·長孫皇后傳》)。但這些觀念和現象,在百越民族中卻大相逕庭。
從眾多史料的記載中,可以看到南方民族女性在政治生活中活躍不亞於男性,婦女自領其部者,不在少數。如陳繼儒在《太平清話》中記載道,「夷狄主陰,故宣慰土官及諸邊虜,皆聽婦人約束」。「其婦人亦能驅字牧,貫勁砮,頭纏花裹。開軍府,拜跪千人,不敢仰視」(《嘉慶平樂府志·瑤壯》卷三十三)。而在海南黎族,首領職位的交接規則明確承認女性在政治享有男性同等承襲權力。「峒各有主管領,歲居人眾,父死子繼,夫亡婦主」(《嘉靖廣東通志初稿》卷三十六)。對於這種現象,中原統治者在治理南方民族時,本著「從俗而治」的基本方針,重點在於「羈縻」,並未對此多加幹涉。在治理當地民族事務時,通常以任命當地民族首領為基本方法。於是,南方民族地區女性直接參政為官的情況並不鮮見,如冼夫人、瓦氏夫人、奢香、王二娘等。
王二娘,南宋淳熙至嘉定年間海南瓊州一位頗有影響力的黎族女首領。周去非的《嶺外代答》的記載充分顯示了王二娘在黎峒中的威信:「峒中有王二娘者,黎之酋也。夫之名不聞,家饒於財,善用其眾,力能制服群黎,朝廷賜封宜人。」據載,王二娘外祖父於北宋皇佑、熙寧間歸宋,受命御守瓊管咽喉要地,彈壓三十六峒。其外祖父去世後,管轄權由其女黃氏承襲。紹興年間,瓊州許益試圖發動生黎協同作亂,黃氏親自向這些生黎進行了勸說,使許益作亂行動最終未能成功。為此,乾道七年,皇帝封黃氏為宜人。淳熙八年,王二娘繼其母黃氏之職,受封宜人,成為黎族三十六峒統領。統領期間,對維護邊疆安全和王朝在黎族地區的統治起到了重要作用。「瓊管有令於黎峒,必下王宜人,無不帖然。」嘉定九年,王二娘故,其女吳氏襲職,充三十六峒統領職事。
生產勞動中的主力軍
中原漢族女性多數為「足不出戶」的家庭婦女,其經濟活動主要在家內,從事輔助性的勞動,如「針織」,並不直接參與生產勞動,「男耕女織」,「男主外,女主內」為主要的勞動分工形式。而在古代海南,無論是家裡家外,都能見到女性的身影。眾多資料都顯示了海南女性在農田和商貿事務中活躍。如儋州,「婦女通無纏足,犁鋤井臼皆能兼任」(《民國儋州志》卷二《輿地·習俗》)。昌化「出海頭市、港口埠二處,女人能力田功」(《古今圖書集成》第一三八零卷)。「黎婦多在外耕作,男夫看嬰兒養牲畜而已」(清·張慶長《黎岐紀聞》)。
除了忙於農田事務外,海南女性還是當地貿易活動的主力,尤其是近黎之地。如明《海槎餘錄·黎人考》記載道:「黎村貿易處,近城則曰市場,在鄉曰墟場,又曰集場。每三日,早晚兩次會集物質,四境婦女擔負接踵於路,男子則不出門也」。有名士為此贊道:「挑柴賣芋復擔油,百十成群盡女流。北地此風從未見,耐勞婦女獨炎州」。(焦和生《連雲書屋存稿》卷三)海南女性的勤勞使當地對好妻妾的衡量標準與儒家禮教中的大不相同。顧岕在《海槎餘錄》記載道:「其地殷實之家,畜妻多至四五輩,每日與物本,令出門貿易。俟回收息,或五分三分不等,獲利多者為好妾,異待之。」這條記載顯示,對當地而言,一個好妻妾的標準,不是儒家禮教中的「三從四德」,而是精明能幹,能內外操持,負販養家。
當海南女性雙肩扛起家庭經濟時,極大鼓勵和支持了當地男性的求學行為。焦和生的記載顯示了這一點,「男子生來即讀書,求名不遂學樵漁」,「一切耕種,俱付婦人」(焦和生《連雲書屋存稿》卷三)。不論貧富皆如此,「貧民亦多習讀」(《民國儋州志》卷二《輿地·習俗》)。為鼓勵女性對男性求學支持,在丈夫入學後,妻子的地位相應會得到提高,「俗重功名,男子入學,其婦即許入筵席,坐高椅凳,否則,終身坐地」(焦和生《連雲書屋存稿》卷三)。
明清時期,海南人文蔚起。據有關資料顯示,「至明清兩代,海南中科舉者大幅度增加,終明一代的89科殿試之39科中,就有海南62名考取進士;清代114科進士考試,其中28科海南有31人榜上有名。海南男性向學之風的形成,除了歷代對文教的重視之外,也與海南女性對男性求學行為在經濟上的支持密不可分。
社會生活糾紛的調停者
政治、經濟領域的活躍使海南女性,尤其是黎族女性在社會生活領域擁有相當大的話語權。古代黎人性好射鬥,往往可能一言不合,即會發生爭鬥,如這時有一婦女從中一站,爭鬥行為即可停止。「黎人習氣彪悍,與其同類一言不合,持弓矢標槍相向,有不可遏抑之勢,若得婦人從中一間,則怡然而解」。(《瓊崖黎岐風俗圖》)黎族女性的這種調解作用在族群紛爭時尤為重要,其俗云:「男子仇,只結於男子面上;若及婦女,則於父母家更添仇怨矣」(顧岕《海槎餘錄》)。
當黎族內部發生紛爭時,婦女的態度非常重要。在解決紛爭前,雙方通常會召開全族會議,婦女也參與其中並表達自己的看法。在解決紛爭現場,除雙方男性外,雙方婦女也集結本方的婦女聚於各自陣營,並互相喊話。過失者一方道歉,如對方接受,即可化解紛爭。黎族女性的這種調解紛爭的角色,直到上世紀五十年代,在保亭一些地區毛枝峒和毛道峒地區,還依然發揮其重要作用。
黎族女性的地位對漢族女性,尤其是近黎區的漢族女性頗有影響。「村婦肩擔貿易,聚而成市,強徒惡少俱不敢辱」(乾隆《陵水縣誌》卷1《風俗》)。這條記錄從側面展示了活躍於社會經濟活動中的海南女性,她們的社會形象已不再是柔弱可欺,而是自立自強,不可輕辱的存在。
詩文世界不乏荊釵染翰
宋元以後,海南文化粲然可觀,海南女性除了支持男性力學外,也不乏自己就能染翰操觚、舞文弄墨者,尤其是仕宦家庭中的女眷,其中明代的馮銀、清代的吳小姑是其代表。
馮銀,生卒年不詳,字汝白,瓊山那邕(今海口府城鎮南部)人。生活於明宣德至成化年間(1426-1487年)。教諭馮源之女。自幼聰穎過人,尚襁褓學語,父教以詩書,便能成誦。及長,博通經史,工詩文,其詩「風格清麗、婉約溫厚」,所作《暮春》、《題畫》、《詠蟬》、《夏日》等均被陳是集所編選的《溟南詩選》輯錄,是海南一位難得的女詩人。後嫁入海南望族———唐門,侍奉姑婆,極盡孝道。逢婆母生病,竟「刲股以愈姑病」,人皆稱其孝義。多種地方縣誌都將其收錄於《列女傳》,以頌揚其德。
吳小姑(1825-1851年),號海山仙人,廣東瓊州(今海南海口)人,潮陽秀才邱玉珊之妾,通音律、擅填詞。著有《唾絨詞》(又稱《海山仙人詞》)一卷,收錄於南陵人徐乃昌刊印的《小檀欒室匯刻百家閨秀詞》中。詞風活潑、清麗、曠達,所作《梁山謁譙國冼大夫人廟》中曰「巾幗英雄,擅兩世,忠貞威烈」,便極具雄壯慷慨之情。同時,所作詩文內容多樣、且別具一格,《法駕導引》之二曰「家鄉別,家鄉別,回首望瓊臺。煙樹微茫山一發,思親不覺淚流腮」充滿了戀土情懷。而另有《踏莎美人·村居樂》一詞云:「燈影機聲,茶香松韻,商量明日開香醞。夫君家塾說書回,好是多陳蔬果共傳杯。」又足見其婚後幸福生活。惜鹹豐一年(1852年)去世,年僅27歲。生平諸事今已無從細緻查考,僅從其所作詩文中略作猜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