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紀委監委印發《關於規範政商交往推動構建親清政商關係的意見》,督促黨政機關和公職人員認真履職,與企業正常交往,列出負面清單,釐清交往界線,為政商交往提供了一張「明白卡」。政商關係,多進一步「僭越」,退一步卻失責,只有明界限,守底線,才能共同營造「親清與共」的政商關係,不斷優化營商環境。
「親」而不「清」,是官商勾結腐敗的直接誘因。「親」而不「清」,容易墜入貪腐的深淵;「清」而不「親」,也無法深入一線服務企業,如何做到「親清有度」,應成為每名黨員幹部與企業打交道的必修課。
「清」上加「親」,劃清政商關係「基準線」。十八大以來,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並鞏固發展,新型政商關係已逐步確立,有的人學會了有禮有節,也有的人變得畏首不前,不主動服務企業反而做了「甩手掌柜」,只要不出事,寧可不做事,挫傷了企業的積極性。凡事過猶不及。近期,像湖南等省市出臺的一些關於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等,劃出了行有所止的界限,這是對黨員幹部的一種保護,也是鼓勵黨員幹部在規範清白交往的基礎上,主動靠前服務,提供優質公共服務和更直接更有效的政策幫扶,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
「親」而又「清」,架起政商關係「防腐牆」。構築親清的新型政商關係,分寸把握是一門藝術,既要做到「親」有度,又要做好「清」有為。各級領導幹部在與企業家交往時,首先要做到以身作則,規範權力運行,切實做到秉公用權、依法用權、廉潔用權,為廣大黨員幹部作出示範、當好表率。紀檢監察機關也要靠前作為,用監督執紀問責利器,為廣大黨員幹部立規矩、明界限,督促他們牢記「甘蔗不能兩頭甜」的鐵律,明白「以勢交者,勢傾則絕;以利交者,利窮則散」的道理,自覺規範自身行為,劃清公私界限,為私慾貪心上把鎖,不踩「紅線」、不越「雷區」,有所為有所不為,營造和維護良好的營商環境。(作者:陸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