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在線訊 3月3日至3月20日,全國兩會於北京隆重召開。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心澄法師出席兩會,並提交《挖掘申請保護佛教非物質文化遺產》議案。以下為心澄法師議案全文:
案由:
關於挖掘申請保護佛教非物質文化遺產
會議現場(圖:交匯點)
內容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各族人民世代相傳的智慧結晶,是全人類的寶貴文化財富。十九大報告指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深入挖掘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蘊含的思想觀念、人文精神、道德規範,結合時代要求繼承創新,讓中華文化展現出永久魅力和時代風採。
一、佛教界非物質文化遺產在挖掘、申請、保護存在問題
近年來,非物質文化遺產受到越來越廣泛的關注和重視,不少佛教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被列入了各級保護名錄,得到較好的保護和傳承。然至今尚沒有專門的佛教條目立項,很多佛教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不能以佛教的名義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而是列入到了其他類別中,其保護傳承的純正性受到一定影響。以江蘇省為例,我省佛教界申請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有天寧寺梵唄唱誦、金山寺水陸法會儀式音樂,都是以傳統音樂申請的;蘇州佛教的吳地寶卷、泰州佛教的靖江寶卷,都是以民間文學申請的。
佛教界還有很多符合併且需要我們挖掘、申請、列入非物質遺產名錄的寶貴財富,以便得到更好的保護,但由於某些具體因素制約,尚未被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也未能得到很好的傳承。
二、建議
1、為了更好地傳承和保護佛教界非物質文化遺產,建議由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心主辦召開專題研討會,就佛教非物質文化遺產挖掘、申請和保護相關主題進行研討,佛教界向申遺專家尋求良方,以便寺院向居住地所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提出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申請。促進佛教界非物質文化遺產申請、保護工作更好開展。
2、各地文化部門切實關注佛教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申報和保護,從實際出發,對符合申請條件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寺院申請,調動、保護佛教界申遺積極性。建議文化部對佛教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不能以佛教的名義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進行調研,可否根據申請五類(口頭傳統和表述、傳統表演藝術、民俗活動和禮儀與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藝技能)範圍為佛教條目立項,更好地保護佛教界非物質文化遺產。
3、禪宗寺院依規約舉辦的禪七、淨土宗寺依儀規舉辦的佛七、律宗寺院依《傳戒正範》舉辦的傳戒法會、華嚴宗寺院依科儀舉辦華嚴期唱華嚴字母以及十方叢林眾多法務活動中,口頭傳統的表述、表演藝術、社會風俗、禮儀、節慶、唱誦、文疏、回向偈等都需要繼承光大,由於教界新老交替,大批項目面臨傳承危機。另外佛教的鐘鼓傳遞著和平佳音,鑑真精神推動了中日民間友好往來,歷代文人與佛教高僧公案、典故與實物,無不展示非遺特色。建議以非物質文化遺產申請,讓社會大眾真切感受佛教厚重的文化底蘊,彰顯中華傳統文化的軟實力。
總結過去,需要傳承;反思現在,重在保護;期待未來,貴在堅持。面對中華民族全面復興、中國佛教更要繼往開來、銳意進取,承傳古老智慧之結晶,探索自身發展之新路。使更多優秀的佛教非物質文化遺產能夠更好的得到足夠的重視、保護和傳承。為凝聚民族文化力量、推動中華文化世界性傳播而貢獻更多更大的力量。
2018年兩會|心澄法師議案:關於依法治理佛教商業化
2018年兩會篇|心澄法師議案: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佛教團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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