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葉跟我訴苦說,前段時間老父親,腦溢血住院,自己跑前跑後的,24小時在醫院陪護,醫藥費也是自己掏的。可是父親出院後,怕自己下次再有什麼閃失,去立了遺囑,遺囑裡把所有的財產都留著了弟弟,自己一分沒得。
小葉說自己向父親表達抗議,父親說:「你是女人家,嫁出去的人,就像潑出去的水,怎麼好意思回來和弟弟爭家產。」
雖然老家是有這麼一個說法,女孩嫁出去就不會回來爭家產,可是小葉就是不忿,憑什麼所有的財產都給弟弟,父母一有什麼三長兩短都是自己跑前跑後的照顧,有好處卻沒有自己半分。
弟弟就是一個對什麼都不上心的人,也沒有什麼責任心。現在還沒有處對象,對父母不孝順,對她這個姐姐也沒有半分親熱,就跟陌生人一樣,為人很冷漠。按小葉的說法是父母沒有得到過弟弟一分錢花,卻一直把弟弟捧在手心裡。弟弟會長成這個樣子,都是父母慣出來的。
上次老父親住院了,他都不來醫院看望一下父親,更不要說淘腰包了。他自己的錢自己抓得緊緊的,從不輕易拿出來,整一個鐵公雞樣。
而小葉說,小時候自己學習成績很好,卻因為家裡窮,父母供不起兩個孩子讀書,她被綴學了。後來,因為家裡要蓋房子,自己又被「訂婚」了。父母拿著彩禮錢去蓋房子。
自己的婚姻就像古時候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因為婚前和老公不認識,所以沒有什麼感情基礎,自然婚後感情一直不太好,但是因為是隔壁村的,離家近,能夠方便照顧父母,自己也忍了。父母一有什麼事,都會給她打電話。
可是這一次老父親的做法卻徹底寒了她的心,父母沒有和她商量一句,就這樣,把所有的財產都留給了弟弟。
小葉說,如果父母和她商量一下,說弟弟經濟困難,把大部分留著弟弟,小部分留給她,或者讓她大方點,都給弟弟吧,或許她都能接受。
可是沒有。誰也沒有和她說一句。
老父親在住院期間曾經有病友羨慕他生了個好女兒,父親卻說:「照顧父母是女兒應該的做的。」是的。照顧父母是每一個子女應盡的義務,但是父母卻一直當她是奴僕一樣,視她的付出為理所當然,她就不樂意了。
特別是弟弟根本就沒有盡過一分贍養的義務,卻得到所有的財產,所有人都無視她的付出,她就覺得心死了。
小葉說,以後不會再這麼付出了,看情況吧。養父母是應該的,但是弟弟也有責任,憑什麼要她承擔所有呢。父母是兩個人的父母,贍養父母也應該兩人一起承擔才是對。
通過這件事我們能夠看出,在老人家的思想裡,應該還是有重男輕女的思想,認為嫁出去的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是別人家的人,自己的財產不能白白便宜了人家。要留著給自己家的人。
可是女兒永遠是自己的女兒啊。血緣和親情是永遠也割捨不了的。
有事就找女兒,有好處永遠沒有女兒的份。這做法明顯不對。
還有一個可能還是舊思想的束縛,認為「養兒妨老」,這個兒肯定就是指兒子了,認為兒子和自己住在一起,是自己家人,萬一有什麼都能指望得上,而女兒不在身邊,不能給自己養老。
還有一個可能就是偏心的原因了,在國人的思想裡,多多少少都有更疼愛小的孩子的做法,認為小兒子無所事事,終事無成,給他留一些財產,怕他以後會吃不飽,穿不暖的。總之就是,多大的孩子,在父母的眼裡,都是小孩,總會擔心的。
再一個就是凡事,女兒那邊還有老公做依靠,如果不能過上好日子,那就是女婿沒用、沒本事了。
像小葉這種個案,在我國每個地方應該都有很多,像小葉這麼孝順的女兒應該也有很多,可是我想說,孝順父母是應該的,但是也請千萬要和老公商量好,溝通好,不要為了顧著娘家,從而丟了自己的小家。
當然了,如果涉及到錢財方面就更應該和老公商量好了,如果他沒意見最好,如果有意見就要溝通好,取一個折中的辦法好好去處理。
既然有了自己的小家,當然要以自己的小家為先了。財產沒了可以再掙,如果傷了誰的心,有裂痕了,就會很難再修復了。如果父母的做法讓你傷心了,至少,你還有溫暖的小家在等著你。在自己家裡可以獲得心靈的溫暖和愛人的撫慰。
主要夫妻感情好,錢財都是身外物,我是這麼和小葉說的。能夠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重要的是老公懂你,愛你,你還是有家的。以後好好和老公過日子吧。多給他一些溫暖,多一些理解和包容,沒有什麼事是不能解決的。
關於父母財產的事,就讓它隨風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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