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368 證券簡稱:晶豐明源 公告編號:2020-057
上海晶豐明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上海晶豐明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於2020年12月23日以電子郵件、專人送達等方式通知了全體監事,會議於2020年12月28日以現場表決方式召開。
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劉秋鳳女士主持,會議應到監事3人,實到監事3人。本次監事會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監事表決,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審議通過《關於調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內部結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監事會認為:公司調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以下簡稱「募投項目」)內部結構是根據募投項目實際進展需要而進行,不存在改變募集資金投資總額、改變募投項目實施主體、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等情形。
因此,公司監事會同意本次調整部分募投項目內部結構事項。
上述議案內容詳見公司於2020年12月3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關於調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內部結構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晶豐明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2020年12月30日
證券代碼:688368 證券簡稱:晶豐明源 公告編號:2020-058
上海晶豐明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調整部分募集資金
投資項目內部結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上海晶豐明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晶豐明源」或「公司」)於2020年12月28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內部結構的議案》,具體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關於同意上海晶豐明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的批覆》(證監許可[2019]1670號)並經上海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決定書([2019]207號)同意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1,540萬股,發行價格為56.68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87,287.2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合計人民幣8,512.96萬元(不含增值稅)後,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78,774.24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已於2019年10月9日到位。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的到帳情況進行了審驗,並出具了(信會師報字[2019]第ZA15651號)《驗資報告》。公司對募集資金採取了專戶存儲制度。
根據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使用計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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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以下簡稱「募投項目」)內部結構調整的主要情況
1、調整原因
為了進一步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根據公司募投項目實施規劃和公司實際運營需要,公司擬將募投項目「通用LED照明驅動晶片開發及產業化項目」、「智能LED照明晶片開發及產業化項目」的實施場地由購置調整為租賃;同時,根據項目進度,對建設投資、實施費用等內部項目的投入金額進行調整,整體提升研發投入力度,推動募投項目進展。
2、部分募投項目內部結構調整的具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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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對部分募投項目內部結構進行調整,是公司根據項目實施具體情況做出的調整,有利於推動募投項目進展,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未改變募集資金投資總額,未改變募投項目實施主體,未改變募集資金用途。
三、專項意見說明
(一)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調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內部結構有利於募投項目的順利實施,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該事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一一規範運作》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因此,獨立董事同意本次調整部分募投項目內部結構事項。
(二)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調整部分募投項目內部結構是根據募投項目實際進展需要而進行,不存在改變募集資金投資總額、改變募投項目實施主體、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等情形。
因此,公司監事會同意本次調整部分募投項目內部結構事項。
(三)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
1、本次調整募投項目內部結構是對募投項目內部投資結構進行的調整,符合公司實際經營情況,有利於募投項目的正常實施,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未改變募投項目實施主體,本次調整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實施方式、實施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
2、本次調整募投項目內部結構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上述事項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一一規範運作》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規定要求。
綜上,本保薦機構對晶豐明源本次調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建設項目內部結構事項無異議。
四、上網公告附件
1、《上海晶豐明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2、《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上海晶豐明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調整部分募集資金項目內部結構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上海晶豐明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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