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羅sir
前幾天有朋友私信我,說自己在一家私企工作了十來年了,如今想離職自己單幹;但礙於多年來和老東家的關係,實在是不知道該如何提出離職,也想不出有什麼好的辭職理由,問我該怎麼辦。
這個問題,不論是職場老人還是新人都會面臨的一個小難題。在現在的社會,競爭激烈,機會巨大,早已不再是過去的「終身制」的時候了。
如何正確優雅地和前東家說拜拜,就成為了我們每個職場人必修的一門課。
想起來剛進職場那會,自己在一家公司待了兩年;最後實在是想離開,但領導對我有知遇之恩,多次開不了口,最後硬下來提出離職,反而鬧得十分不愉快的經歷,現在也令我耿耿於懷。
員工和公司之間的關係,在我看來就如同談戀愛一樣;在每個年齡段,我們對於公司和伴侶的要求都不盡相同,如何優雅的「離開」,這不僅是給彼此留下一個好印象的行為,更是日後自己職場中潛在的人脈和資源。
那麼,我們該如何體面地和前東家提出「分手」呢?
01
「分手」應該體面
我一直把公司和員工之間的關係看作是一場戀愛,到最後我們都要歷經磨難才會修成正果。
但在職場中,那些和公司離職鬧到不歡而散甚至是對簿公堂的例子實在是太多了。這其中,除了利益糾葛不清之外,彼此之間的信任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利益糾葛我們都知道,拿事實講證據,這不用多說;但還有相當一部分,是因為信任問題而產生的。
什麼是信任問題呢?就是當你拿著一份辭職單過去找領導審批的時候,領導赫然發現,你的辭職理由上面寫著,「自己不適合在貴公司發展」。類似於這種模稜兩可信息增量極低的理由,讓領導如何甘願放你走?
在辭職過程中,但凡不夠順利的員工,一般只有兩種情況:
1.領導看你不順意,故意刁難你拖延浪費你的精力和時間2.公司視你為「珍寶」,不捨得你做,於是採用拖延戰術來加大你的離職成本,促使你放棄離職不管是上述哪種情況,我們都應該謹記一個原則:離職一定要足夠體面,和公司「分手」,最忌諱鬧的不愉快,甚至是對簿公堂。
為什麼這麼說呢?首先,作為員工來說,我們從事的崗位幾乎不會有太大的變動,而在一個城市中,圈子其實就這麼小,事情如果鬧的「不體面」,不僅僅公司受到影響,最重要的是可能會影響你後續求職找工作的形象,也防止前東家給你「下套」。
基於此,提出離職,一定要保持理性和最大的克制,哪怕是公司故意激你,也最好不要做出過激行為,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拿姜文電影《讓子彈飛》結尾的臺詞來說:「他要是體面,你就讓他體面,他要是不體面,你就幫他體面。」
對我們打算辭職的員工來說,也是如此;如果公司和我們體面「分手」這是極好的,但如果公司「不體面」,想要為難你,那你就得讓公司「體面」。
如何讓公司和你體面分手呢?
你只需要一個好的辭職理由,好到讓公司不得不同意甚至是不願為難你的那種。
02
怎樣的辭職理由才能讓領導「無法拒絕」?
一般來說,當你提出離職的時候,你會在辭職理由那一欄填寫什麼理由?
常見的辭職理由一般無非是:自己不適合公司、或者事業瓶頸等等,這些理由的優點都是簡單便利,但相對的,這樣的理由缺乏足夠的信服度,且不夠緊要。
如果領導有心挽留你,這樣的辭職理由很難站得住腳。
猶記得我自己曾經就是以這樣「拙劣」的理由辭職,但換來是領導的一再挽留。儘管我們都知道如果一個人是鐵了心要離開,那麼強留也沒有意義,但實際情況又要複雜的多。
這裡要牽扯HR的績效、領導的面子和公司員工的集體心態等等。這就導致了正常辭職反而變成了一件比較難以啟齒的事情。
我們必須要注意到的是,前面我們說過,辭職儘量要「體面」。行業圈子真的不大,為了避免以後相見難堪尷尬,那麼我們的辭職理由就必然要做到合理、「無可挽回」和給公司留面。
要想滿足以上三點,以下辭職理由是最具備適用性的:
1.以家庭原因辭職
如果父母生病需要照顧,或者家裡有一些緊急的事情,需要長時間的耽擱。這種理由領導一般無法去拒絕,畢竟是自己的至親之人。
同樣的,這樣的理由好處也非常明顯,既不會甩鍋給公司,也不會甩鍋給自己;這就屬於典型的不可控事件。即使領導再想挽留你,但礙於這種情況,也只能放你離去。
缺點是什麼呢?缺點就是需要一些「真實性」;至親之人很少有人能夠拿來搪塞領導的,但如果遇到不得已的情況,這樣的辭職理由是非常適用的。
2.因個人原因辭職
這是很多人喜歡選擇的點,但是像什麼加班太嚴重、管理層不夠透明搞小圈子這樣的理由還是不要寫了,吃力不討好還會得罪整個公司管理層。
比較不錯的選擇可以是,自己最近因為工作壓力有點抑鬱,需要去看病或者吃藥等等,或者需要遵照醫囑休息幾個月;還可以是自己身體的一些小毛病,例如結石或者闌尾,這一類需要長時間調養手術一類的。
如果你覺得樣的理由還不夠好,你還可以選擇去外省市發展,闖蕩等等,有更好的機會或者親人在那邊等等。
總而言之,個人原因一定要「無可挽回」的那種,一些不痛不癢的理由,很有可能讓自己無法順利離開。
3.公司原因
如果你此刻真的覺得自己所在的公司「無可救藥」甚至是讓你厭惡,你只想趕緊離開,不用顧慮其它。
那麼公司原因其實是最管用的辭職理由;但也會因此得罪公司,這取決於你如何取捨衡量這之間的得失。
你可以說公司工作強度太大,自己吃不消;你也可以說管理層不行或者制度欠缺,你也可以說和自己的價值觀不相符。如果你迫切地想要離開,那麼不妨就填寫你所知道的公司缺點,這是效率最高的方法。
以上三點,是比較適當的辭職理由。
現代職場,流動性越來越大,辭職幾乎已經成了我們每個職場人都會經歷的過程。而辭職本身,也不再如過去那般被「妖魔化」;正確地看待辭職,也是為了明天成就一個更美好的自己。
END.
作者:羅sir,新青年的職場內參。點擊【關注】,每天為你帶來更多職場洞察與新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