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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頒布《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關於懲戒,終於明確...
《規則》強調,實施教育懲戒應當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適當性的原則,「符合教育規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則,做到客觀公正;選擇適當措施,與學生過錯程度相適應」。 《規則》指出,在確有必要的情況下,學校、教師可以在學生存在不服從、擾亂秩序、行為失範、具有危險性、侵犯權益等情形時實施教育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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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明確懲戒權包括罰站、跑圈、面壁等,「憋屈」教育或告終
然而近些年來,《教師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明確規定,教師不得以任何形式體罰學生,學生和家長的「維權」意識越來越強烈,導致教育陷入一種怪圈,那就是對於違反紀律的學生老師沒法管、不敢管,稍有不慎便會引來一場災禍,老師們確實被嚇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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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學習成績不好能不能實施懲戒?教育部最新文件中的這一條老師想...
學生學習成績不好能不能實施懲戒?教育部最新文件中的這一條老師想不通 這可以說是「千呼萬喚始出來」,是老師們盼望已久的一件事情。這下有教育部的文件撐腰,老師們教育學生時,針對不同的情況,就可以對學生實施懲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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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哪些行為可實施懲戒?《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頒布
新京報快訊(記者 馮琪)12月29日,教育部公頒布《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下稱《規則》),將於2021年3月1日起實施。對學生的哪些行為可以實施教育懲戒?學校、教師可以採取哪些教育懲戒措施?明確學校、教師可以實施教育懲戒,會不會放鬆對體罰和變相體罰的禁止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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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學生的哪些行為可以實施教育懲戒?教育部答問
日前,教育部印發《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以下簡稱《規則》)。教育部政策法規司負責人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一、請簡單介紹一下《規則》制定出臺的背景和過程。 教育懲戒問題長期以來一直是教育領域中央關心、社會關注、群眾關切的熱點問題。2019年6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對制定教育懲戒有關實施細則提出明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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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師可實施教育懲戒!教育部頒布《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
《規則》強調,實施教育懲戒應當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適當性的原則,「符合教育規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則,做到客觀公正;選擇適當措施,與學生過錯程度相適應」。《規則》指出,在確有必要的情況下,學校、教師可以在學生存在不服從、擾亂秩序、行為失範、具有危險性、侵犯權益等情形時實施教育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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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老師家長看過來!學生的這些行為,老師可以懲戒!
日前,教育部在前期廣泛調研、公開徵求意見基礎上,制定頒布《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教育部令第49號,以下簡稱《規則》)。《規則》回應了社會關切的教育熱點問題,在起草過程中就受到了各方面高度關注。《規則》強調,實施教育懲戒應當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適當性的原則,「符合教育規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則,做到客觀公正;選擇適當措施,與學生過錯程度相適應」。《規則》指出,在確有必要的情況下,學校、教師可以在學生存在不服從、擾亂秩序、行為失範、具有危險性、侵犯權益等情形時實施教育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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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懲戒權回歸老師!學生和家長能接受嗎?聽雲老師客觀分析
現如今,由於輿論的壓力,如果有烏姆裡奇這樣的老師,會面臨被開除的下場,這也說明了如今教育理念是在進步的。但與此同時,我們也看到了另外一個場景,面對不聽話、叛逆的學生,老師很無奈,因為老師管不得訓不得,這種情景真的是好現象嗎?有不少教育學者和老師認為,這樣的局面讓他們進退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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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中生違紀可開除學籍! 教育懲戒規則正式發布
針對全社會較為關心的教育懲戒問題,教育部12月29日頒布了《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教育部令第49號),《規則》將於2021年3月1日起實施。跟學習哥一起看具體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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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師道尊嚴,教育廳明確地發聲:為教育懲戒中的教師撐起了腰
前些時候,廣東省教育廳制訂的《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開始實施,明確了教師擁有懲戒權。《條例》中還明確規定了教師懲戒權的界限——可適當管束、懲戒,但不得辱罵、體罰、侮辱人格尊嚴。雖然這些事,在大家看來並不是什麼不得了的事,但一經媒體放大,那就是大事。一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前兩天,重慶的一個老師因為在家長群裡公布了學生成績而被迫辭職。這是大事嗎?顯然不是。作為家長,誰不願意知道孩子的成績呢?其實,教師不公布成績,家長也會四處打聽。既然如此,為什麼不公布呢?就是為了保護學生,顯然這並不能完全站住腳。可是,它就真實地在我們身邊上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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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頒布,教師就敢懲戒學生了嗎?
經過前期調研和公開徵求意見,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昨天頒布,2021年3月1日起實施。《規則》第一次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對教育懲戒做出系統規定,規定了教師和學校根據違規違紀情況可以對學生實施的教育懲戒方式,同時明確了教師實施懲戒過程中被禁止的七類行為,包括「連坐」式懲罰、變相體罰、因學業成績而懲戒學生、指派學生對其他學生實施懲戒等。從教育科學角度說,沒有懲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跪著的老師教不出有責任感、有擔當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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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頒布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戒尺」重回教師手中
日前,教育部制定頒布了《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被人們廣泛關注的「教育懲戒權」終於落到實處。《教育懲戒規則》中明確指出,教育懲戒不是懲罰,而是教育的一種方式,強調了教育懲戒的育人屬性。大家盡可以放心,《懲戒規則》對此有嚴格的界定,強調教育懲戒與體罰和變相體罰是不同性質的行為,明確禁止了七類不當教育行為。教師行使懲戒權是有嚴格界限的,《規則》中明確規定了對越界教師的處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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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頒布《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
日前,教育部在前期廣泛調研、公開徵求意見基礎上,制定頒布《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教育部令第49號,以下簡稱《規則》)。《規則》回應了社會關切的教育熱點問題,在起草過程中就受到了各方面高度關注。《規則》首次對教育懲戒的概念進行了定義,規定教育懲戒是「學校、教師基於教育目的,對違規違紀學生進行管理、訓導或者以規定方式予以矯治,促使學生引以為戒、認識和改正錯誤的教育行為」,明確教育懲戒不是懲罰,而是教育的一種方式,強調了教育懲戒的育人屬性,是學校、教師行使教育權、管理權、評價權的具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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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老師用戒尺打學生手心,受到停職道歉處理,懲戒權成燙手山芋
首先我問問這些學生到底應不應該受到懲戒 教育部在2020年歲尾剛制定頒布《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裡面明確規定,教師在教育教學管理的過程中可以對學生進行教育懲戒。在《規則》裡第七條裡學生有以下幾種情況教師可以進行教育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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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頒布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規則,作為教師的你是怎麼想的?
最近,教育部頒布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規則。規則分一般懲戒、較重懲戒、嚴重懲戒和強制措施等,還出臺了禁止情形。 我們重點看看一般懲戒,一般懲戒主要包括點名批評、責令賠禮道歉、做口頭或者書面檢討、適當增加運動要求、不超過一節課堂教學時間的教室內站立或者面壁反省、暫扣學生用以違反紀律、擾亂秩序或者違規攜帶的物品、課後留校教導以及學校校規規定的其他適當措施。 應該說,國家對當前教育存在的問題非常重視,對教育懲戒給予了法規層面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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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發布!學生六類行為,可予以懲戒
教育部官網截圖中國網北京12月29日訊(記者 劉佳)故意不完成教學任務要求或者不服從教育、管理的;擾亂課堂秩序、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吸菸、飲酒,或者言行失範違反學生守則的;實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險行為的;打罵同學、老師,欺凌同學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其他違反校規校紀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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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對學生實施教育懲戒的種類
日前,教育部制定頒布了《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以下簡稱《規則》),並將於2021年3月1日起實施。《規則》指出,在確有必要的情況下,學校、教師可以在學生存在不服從、擾亂秩序、行為失範、具有危險性、侵犯權益等情形時實施教育懲戒。 根據程度輕重,《規則》將教育懲戒分為一般教育懲戒、較重教育懲戒和嚴重教育懲戒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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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蔥快評|老師拿到「尚方寶劍」,懲戒有「尺度」還要有「溫度」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趙世峰12月29日,教育部印發《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以下簡稱《規則》),將於2021年3月1日起實施。《規則》明確了老師懲戒教育學生的「界限」和「尺度」,也變相地為老師教育學生「背書」,今後老師的腰杆比以前或許能「硬」一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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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出臺,部分老師:心裡會有底氣一些
對教育懲戒進行定義,明確學校可以對學生進行教育懲戒的方式,對付「熊孩子」,老師們有規可依了。近日,教育部頒布《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以下簡稱《規則》),首次對教育懲戒的概念進行了定義,對教育懲罰的形式等做出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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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萬喚,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來了,為什麼有些老師很失望?
我們來看一下: 首先,《規則》明確了「教育懲戒」的概念。教育懲戒,是學校、教師基於教育目的,對違規違紀學生進行管理、訓導或者以規定方式予以矯治,促使學生引以為戒、認識和改正錯誤的教育行為。 《規則》將教育懲戒分為「一般教育懲戒、較重教育懲戒和嚴重教育懲戒」三類。